本书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历年宪法修正案全文,就重点条文逐条进行了条文加工,以法释法,并链接关联法条。本次改版更是根据新修改的《立法法》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此外,还收录了部分重要的宪法相关法律文件。本书是学习我国宪法相关制度的实用法规工具书。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 为了帮助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广大群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让宪法走入人民群众心中,我们特出版本书。本书包含2018年3月修正后的宪法文本,并附录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内容丰富全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本书为精装64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历次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本书以2018年3月1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通过条文主旨、立法沿革、关联法规等形式对我国宪法条文进行准确介绍,具体包括序言、总纲、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等,并收录宪法宣誓决定、选举法、组织法、监察法、立法法等重要文件,这是一本主要面向普通大众读者的普法读物,帮助人们了解宪法规范,促进弘扬宪法精神、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改后的新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本书收录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重点法条设置【理解与适用】进行解读,【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本书还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实用核心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新旧条文对照表。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国家工作人员尤其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了帮助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广大群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让宪法走入人民群众心中,我们特出版本书。本书包含2018年3月修正后的宪法文本,并附录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以及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和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本书既可以供广大读者平时阅读,也可以供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时使用。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为迎接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我们特推出本书,以期帮助广大读者掌握宪法内容,重温宪法誓词。本书包含根据修正案修改的全新宪法文本,附历次修正案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宣誓誓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从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届全体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始,我国宪法制度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一起经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我国现行宪法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此后,根据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需要,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改后的新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内容简介 《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是美国宪法的缔造者麦迪逊记录的美国制宪会议的全过程,由著名翻译家尹宣先生翻译整理,有很高之学术价值。本书记载了1787年美国建国之父们设计联邦政府的全过程,记录了代表们在每天会议上的发言。全书按麦迪逊在制宪会议期间的原始手稿排印,保留历史原貌。麦迪逊的记录自始至终、一天不缺,写法类似连续剧,记下了历史人物(代表们)在特定场景(每天不断深入的辩论)上的台词(发言)。
《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内容简介:《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包涵八章内容其中包括知情权解析、知情权保护立法在世界范围的演进、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演进与立法概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的救济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个人信息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gao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本书收录2018年3月新修正公布后的宪法文本,并在附录收入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国旗与国徽图样四色印刷,附正红色设计版宪法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 八五 普法规划也明确指出要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为了帮助广大群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让宪法走入人民群众心中,我们特编写了本书。本书从宪法的条文中,精选了148个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轻松、快速学习应知应会的宪法知识。
《法与宪法》是要阐释构成现代英国宪法基础的根本理念。作者认为宪法乃是人们的一种结合体,它的特性取决于处于统治和被统治地位的人们的特性。在此方面,宪法是一种转变中的事物,像万花筒的色彩一样变幻不定;对宪法运作的研究包括对各种社会和政治力量的考察,正是这些力量造成了民众及其社会各阶层的观念、愿望和习惯的变化。他还断言:法律家只有了解法律产生的社会条件以及法律施加于受治者的后果,才可能理解法律。 《法与宪法》几乎是一出版便在研究英宪的不可或缺的著作中赢得了一席之地,时间的流逝只是增加了它的声誉。这部著作尽管篇幅不大却非常成功地分析了今天的英国宪法,即如戴雪(Dicey,他是将司法方法应用于英国公法研究的人)在1885年所做的那样,它对英宪的基本原则作出阵很有价值的阐释和详述。无疑,它含有较
听说,有位律师用一句话来总结自己在大学里所受的法学教育:“我学的那点东西早已经还给老师了。”无论我们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我想从事法律教育的人可能都会有点儿坐不住的感觉,这倒不是说法律教师已经形成了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荣誉感的共同体,而是说恐怕每个教师都会害怕自己的学生某一天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来。时代在变化,知识也在更新,法律在修改,可我们传授给学生的是什么呢?我们传授什么样的东西,才不至于让学生在多年之后有“全都还给老师了”的感觉呢?看来,在给学生讲授那些可变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的同时,我们还必须传授给学生一些不易改变的法理。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法理”绝不是我们在法理学教科书里学的那些东西,而是渗透于法律、支撑法律的“道理”。这样的法理往往不是在“法理学”课堂上学到的,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