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出台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本书是同名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 本课题研究正是针对目前刑事审判实践与庭审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和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本书总体上以争议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为研究对象, 设二十章, 研究了刑事证据调查规则的二十个专题。 这些专题从逻辑构造上可以划分为若干部分: 部分,关于调查准备和庭审证据调查安排(证据调查的逻辑)。第二部分, 是如何对各类证据进行庭审调查。 这是庭审证据调查的主体,涉及本书的九个专题。 第三部分,是特殊类型刑事案件的证据调查专门研究。适应法律修改以及专业化审判的要求, 本成果专题研究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未成年人、环境污染、知识产权等特殊类型刑事案件, 以及缺席审判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问题。第四部分,是研究证据调查基本制度中的某些重要专项。包括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庭调查,以
随着全球反恐斗争的不断深入,恐怖主义的隐蔽性、伪装性、迷惑性不断强化,线上线下互动使得对其特征规律的把握难度增大,防控效果不佳。本书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立足国际恐怖主义转型变化大背景和我国恐怖主义治理实践大前提,以实证研究为主要方法,致力于构建基于多源异构涉恐信息的恐怖主义特征知识库,拟着力于探索和把握基于属性量化的恐怖主义行为规律,构建防控指标体系和数字模型,为精确防控恐怖主义提供技术路线,为提高反恐怖工作能力和水平现代化提供可行路径,为实现恐怖主义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提出方案和建议。
本书上编采用了对少量乡约经典文本进行深入研读,运用法学的规范分析方法为主要研究方法的研究思路,对《吕氏乡约》《增损吕氏乡约》《南赣乡约》者三个传统中国乡约理论与实践的典型文本进行了系统、动态的研究,后形成的研究成果就是笔者的博士学位论文:《乡约及其与宋明基层社会秩序研究 以 吕氏乡约 增损吕氏乡约 南赣乡约 为分析材料》,亦即本书的上编。 在博士学位论文中,笔者从《吕氏乡约》《增损吕氏乡约》《南赣乡约》三个经典乡约文本出发,比较分析了吕大钧、朱熹、王守仁三人独特的乡约组织构造和制度设计,并对乡约在三位贤哲手中的传承与更新进行了考察。进而,笔者也简要涉及乡约与宋明基层社会秩序的基本关联及其历史演变。
《天下·博观.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 (靠前卷)》讲述的是下面的历史:曾经有一种称做“西方的”文明;这种文明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律的”制度、价值和概念;这些西方的法律制度、价值和概念被有意识地世代相传数个世纪,由此而开始形成一种“传统”;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于一次“革命”,它在后来数个世纪的过程中被革命周期性地打断和改造;在20世纪,西方法律传统的革命危机比历目前任何其他时期都要大,某些人相信这种危机实质上已导致了这种传统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