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为以下5大部分:入罪之前、“不等于不”、“寻衅滋事”、罗生门之判、你的权利。共收录罗翔教授的40余篇随笔文章,罗老师在书中通过盘点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探讨了刑法义理及其适用,盘点了丰富的法治知识与人文理念。作者笔调自省而尖锐,洋溢着责任感与人文情怀。本书不仅启蒙读者的法律思维与维权观念,更可以帮助理解刑法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本书是作者在北京大学开设犯罪通论公选课的基础上,经过十余年的精心编排,编写的这本通俗读物。作者通过犯罪行为、犯罪人、犯罪心理、犯罪规律、量刑等各个方面对犯罪和刑罚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说,设计了大量生动的案例,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了解犯罪与刑法有重要作用。
张军主编的这本《刑法基本原则适用》是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之一。该书对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平等适用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刑法平等适用原则的司法适用、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等内容做了具体分析。
本书是一本实务工作、研究教学、司考学习以及公民查阅,实用便利的工具书。上市连续九版都秉承内容和质量的原则,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好评。本次修订除了全面反映2013年相关司法解释的废止情况外,还增补了本书第9版以来到2013年7月20日之前的所有刑事司法解释。本书体例创新,以刑法典为纲,将有关刑法的各种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相关立法以注释的形式进行系统整理,便于实务人员查阅、理解、引用相关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也为理论工作者从事刑法学教学与科研提供了便利。同时,具有弥补刑法教科书司法实务内容相对滞后的功能,对法科学生全面学习、掌握中国刑法甚有帮助。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广大考生来说,更是一部非常实用的复习工具书。缺乏法律解释能力的法科学生,未来难以成为高素质的司法人员。要求学生重视解释对象(法律规定)
在当代中国,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社会的基本问题。如何控制犯罪?如何控制转型背景下的犯罪?如何在不影响社会转型的前提下控制犯罪?这不仅是重大实践问题,而且是重大的理论问题。《犯罪控制:动态平衡论的见解》在分析当前我国犯罪控制实践基础上,借鉴学界已有的重要成果,提出犯罪控制的动态平衡主张,认为犯罪控制应当是根据引发行为人犯罪的原因建构抗制性的措施,寻求引发行为人犯罪的原因与犯罪抗制对策之间的对抗平衡关系。这一主张的基本特点在于从社会治理中寻求犯罪控制的途径。这一主张的优点在于其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维护,而且能够支持社会的转型,保证新的社会稳定模式的发育。 围绕动态平衡论,《犯罪控制:动态平衡论的见解》从这些方面进行了阐述: 在部分,《犯罪控制:动态平衡论的见解》力求运用翔
“侦查博弈”并不是一个新的命题,但是过去的研究者多从侦查对抗性的角度来阐述侦查中的博弈问题。侦查与犯罪是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而且这两个方面往往处于直接的对抗之中。侦查工作的任务是揭露、证实犯罪和查获犯罪分子,从而维护国家的法律和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而犯罪分子为保护自己和实现其犯罪目的,必然要千方百计逃避侦查和对抗侦查,于是便形成了“犯罪与反犯罪”、“侦查与反侦查”的矛盾斗争。所谓博弈,就是说,侦查活动表现为侦查者与被侦查者之间的两方对抗,其中一方的决策是否正确,行动是否有效,不仅取决于自己,还要取决于对方。
《反思刑法》一书以比较法的方法把我们带入英美刑法的理论迷宫之中,并力图使我们从中走出来。在本书的前言中,弗莱彻教授论及了比较法方法对于本书论述的决定性意义。弗莱彻教授选择的比较对象是德国,而德国恰恰是近代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发源地。弗莱彻教授将本书命名为《反思刑法》,这是大有深意的。在某种意义上,本书不是一本简单地叙述英美刑法理论的著作,而是对英美刑法理论进行反思的著作,反思是本书的一条基本线索。英美刑法为什么需要反思?对于这个问题,弗莱彻教授并没有给出正面回答。但从本书的前言中,可以隐约感觉到弗莱彻教授对英美刑法理论现状的不满,认为存在某些因素,妨碍了英美刑法及其基础理论的精深。在此,弗莱彻教授承认了英美刑法理论不够精深,而这种精深恰恰是德国刑法学所具备的。
《高等政法院校系列教材:刑事侦查学(第4版)》主要内容包括:刑事侦查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刑事侦查学的学科定位和特点、研究刑事侦查学的指导思想和方法、刑事侦查学的学科体系、刑事侦查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侦查的性质和任务、侦查的基本形式、侦查的基本原则、侦查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侦查破案的知与行统一、侦查认识的有限性和相对性等。
叶俊杰编著的《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正》从监狱一线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咨询案例导入,详细分析了罪犯心理咨询的流程以及罪犯心理咨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尤其是保密原则和安全原则;讨论了与罪犯进行心理沟通时应采用的方法、技巧和如何对罪犯进行心理评估;重点分析讨论了适用于罪犯心理咨询的行为疗法和合理情绪疗法在罪犯矫正中的应用;分析了如何选择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对罪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如何对罪犯危机、劫持危机、脱逃危机进行干预。
本书共三编。编为“现代化历程与犯罪演化研究”。在这一编里,李教授考察了从早期现代化时期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各个时期犯罪的状况、特点和原因,用中国犯罪史上的大量资料证明了现代化历程与犯罪演化具有同步性。而在现代化历程的不同历史时期,由于现代化的整体水平不同,其对犯罪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亦有很大差别。李教授在历史的叙述中,深入思考犯罪学的若干理论问题,如社会稳定与犯罪的关系、社会矛盾与犯罪的关系、文化变迁与犯罪的关系、贫穷与犯罪的关系、经济建设与犯罪控制的关系、民主法制建设与犯罪控制的关系以及犯罪演化的必然性、长期性问题等。在思考这些理论问题时做到了史论结合,有较浓重的历史感,给人的启迪很深刻。第二编为“现代化内容与犯罪机制研究”。如果说编是从时间维度上考察现代化影响犯罪演化的话,那么
《刑法视野下的犯罪集团研究》从比较法的角度,采用逻辑分析和实证考察的方法,建构了一个严谨而完整的犯罪集团刑法理论体系。作者运用组织学的原理,在对犯罪集团的概念和构成特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了犯罪集团的种类、特殊犯罪集团的认定、首要分子及其他集团成员的刑事责任等问题,文风朴实,论证缜密,系我国基于刑法的角度研究犯罪集团的填白之作。
在国外(地区),渎职罪属于较早的刑事立法范畴,不同国家刑法对渎职罪的规定各具特色,且都面临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入的问题。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等九章在原刑法第八章的基础上进行了增订、补充,将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中关于渎职罪的有关规定吸纳进来,使其内容大为充实。但不足的是,罪名过于零散,缺乏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因而在理论上有待更进一步深入研究。我们在对我国刑法中的渎职罪的有关理论进行探讨与研究的同时,尽可能地收集了大陆以外地区及国外(地区)渎职犯罪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对渎职罪的概念、立法例、构成特征、犯罪形态、处罚以及具代表性的个罪做了一些探讨,从完善我国渎职罪立法的角度出发,对中外(地区)刑法中的上述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以期有所借鉴。
《商业贿赂犯罪司法解释适用指南与案例评析》主要由中央司法机关从事相关办案和研究工作的博士、硕士参与编写,对《意见》各条文涉及的背景、本意以及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做了全面深入的阐述分析,对《意见》没有涉及到的刑事政策和法律适用问题也作了较多研究论证。同时,精选了一批相关典型案例,全面介绍案件事实、诉辩主张、判案理由,一一列出证据情况,以增强案例的可比照性。另外,在《相关链接》部分介绍了媒体的有关报道,以增强《商业贿赂犯罪司法解释适用指南与案例评析》的信息容量和可读性。
何家弘,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S),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在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1999年入选北京市“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小说五部,其中四部被译成法文、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出版,部英文版小说也即将问世,并有一部小说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推理)小说”;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
本书结合精神医学,刑事政策学、哲学、心理学等学科知识,通过生动、翔实的案例,从刑事一体的角度,对精神阻碍答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探讨,就精神障碍者责任魅力的概念,本质、在刑法理论中的地位,其哲学和精神医学基础,判定与鉴定以及对实施危害行为的精神障碍者如何处置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