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作者佐伯教授基于其对犯罪论体系性构架的理解,依次选取构架此体系的每一个节点上*为核心也即刑法解释中*有争议的课题展开讨论。采用初学者也能够理解的方式,对错综复杂的观点及其表达出来的思维方式进行了条分缕析的总结和剖析,在日本刑法学文献中堪称 真佛只说家常话 的典范。并且,在讨论过程中,佐伯教授以当今日本有判例支持、有学者坚持采用的观点为讨论对象,在论述中不断地展现出不同观点和思维方式之间的对抗和碰撞,如绝顶高手华山论剑。琳琅满目的招式加之十足的对抗性也增加刑法学习和思考的乐趣。
本书共分为以下5大部分:入罪之前、“不等于不”、“寻衅滋事”、罗生门之判、你的权利。共收录罗翔教授的40余篇随笔文章,罗老师在书中通过盘点一系列社会热点案件,探讨了刑法义理及其适用,盘点了丰富的法治知识与人文理念。作者笔调自省而尖锐,洋溢着责任感与人文情怀。本书不仅启蒙读者的法律思维与维权观念,更可以帮助理解刑法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基础。
本书围绕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问题展开研究,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结项成果(结项成绩:良好),对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的正当基础、比较考察、类型区分、实践状况、完善方向等方面作了系统、全面研究,是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的法学二级学科交叉之作。全书共分为七章。第一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的基本理论,分析了两种证据的差异以及衔接的正当性;第二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的比较考察,关注了两种证据衔接的不同立法例;第三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言词证据的有限使用,论证了行政执法言词证据一般不应当直接作为刑事证据运用;第四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实物证据运用的类型区分,对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行政执法实物证据又作了类型化探讨;第五章执法主体双重职权下证据运用的特殊问题,以公安
刑事审判合议制度指由审判机关组成多人审判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并对其中的事实认定、定罪和量刑问题进行群体性讨论和裁判的制度。审判监管权只能对合议庭所审理案件的效率、流程、人员配置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不能直接影响到法官行使审判裁决权的独立性;审判监管不应介入和干预审判裁判的依法进行;审判监管的作用在于服务于审判权,以实现规范、保障、促进和服务的功能,而不应在于影响甚至改变合议庭遵循法定程序的审判进程以及对程序事项和实体事项的裁决。将审判监管权和审判权界限加以优化是实现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审判监督资源的重要路径。因而,应建立将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管权的履职行为与其业绩考评紧密关联的制度;应取消院庭长对特定案件的审批权和废除审委会 判而不审 的案件讨论和裁决制度。针对采用刑事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刑法学》由蔡枢衡所著,本书是一本极具学术价值并且具有深远影响的刑法学巨著,代表着民国时期刑法学研究的成就。本书不仅阐述了刑法学的一般原理,而且论证了刑法哲学思想;不仅分析了刑法内容和形式的发展,概括了中国刑法史的基本特征,而且建构了刑法的合理形态。本书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出版。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诉讼法学与证据法学的研究,在保持活跃、升温、开放的理论研究与诉讼实务相结合的基础上,正面临着一个新的拐点——一个迫切需要寻找并确立主体自治性的转折时期,一个需要确立新坐标或可以确立新坐标的时期。这一判断的潜台词是,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与中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诸方面走过的轨迹相适应,我国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研究,也正处于一个通过自我扬弃寻找参照系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在侧重英美法系成熟制度、经验的借鉴和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衔接之间,曲折前行、审慎取舍乃至不免尴尬的未定型的过程。然而,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随着中国加入WTO之后正悄然发生剧变,一个越来越自信和自主的中国正出现在国际舞台上。与之相应,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研究和制度性建构的背景性因素也大大改变。
本书选取刑法学总论中的12个重要范畴和刑法学各论中的21个常见、疑难罪名进行讨论,主要涉及罪刑法定原则、犯罪论体系、违法性认识、共犯、量刑基准以及故意杀人、抢劫、侵占、贪污、受贿等公认的刑法学重要课题。 作者的基本思路是:在这些刑法学研究生必须娴熟掌握的专题中,展示刑法的争议问题、疑难问题,揭示与现时代的社会特征相对应的犯罪新态势,构建刑法学知识体系,阐述作者关于准确认定、惩罚犯罪、周全地保护法益的刑法基本立场,培养学生养成独立的刑法学思考方法、解决具体刑法难题的实际能力,掌握运用刑法思维、洞察犯罪复杂性的各种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