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论》是在作者1987年完成的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一部学术专著。本书版虽然迟至1992年出版,但博士论文答辩完成于1988年3月,在博士论文答辩以后,作者又吸收论文答辩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对论文作了重要的修改补充,尤其是增补了部分内容,形成了一个十分可观的共同犯罪论的理论体系。 本书的上篇是共同犯罪的总论,作者以9章的篇幅,对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问题作了系统探讨。除导论是对共同犯罪的历史考察以外,总论主要涉及共同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两个方面的问题。尤其是作者对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故意进行了颇为细致的论述,对于解决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书的下篇是各论,作者以11章的篇幅讨论了与共同犯罪有关的理论问题,包括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共同犯罪的发起等,还包括共同犯罪的刑事诉讼问题。可
2006年2月22日中央政法委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强调,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黑恶势力犯罪危害甚大,是当今中国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自2000年底开始的全国范围内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今日黑恶势力犯罪犹存,而且还有了新特点。因此继续深入研究黑恶势力犯罪具有重大意义。本书作者在深入相关层面进行社会调查、搜集了大量手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刑法学、犯罪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知识。以及实证的、比较的、历史的等研究方法,对黑恶势力的概念及其特征、黑恶势力的种类、黑恶势力产生的原因、黑恶势力犯罪概念、黑恶势力犯罪特征、黑恶势力犯罪形态、黑恶势力犯罪的刑罚适用、黑恶势力犯罪的发展趋势、黑恶势力犯罪的控制等问题作了系统
本书是关于犯罪既遂理论的系统化创新之作,分为总论和分论两编。总论篇在对不同犯罪既遂理论进行理性分析的基础上,以立法目的上的法益保护为视角,以犯罪的可罚根据为逻辑起点,重新办定犯罪既遂的概念;对犯罪既遂的类型、犯罪构成的定量因素与犯罪既遂的关系、加重犯的犯罪既遂等问题做了深入探讨。分论篇立足于总论的基本立场,对各种故意犯罪的既遂不同程度地予以了探讨,提出了许多独到且不乏理论支撑的见解。本书充满了严谨的理论思辩,又紧密联系司法实践,对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均具有不可忽视的参考价值。
全书写作的宗旨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指导下,运用理论社会学和应用社会学的基本知识,建立稳固社会学的理论基础,较为系统阐述犯罪社会学知识与内容,力图在观点上创新,体系上比较完整、系统,尽可能将犯罪社会学的发展历程准确、清晰地介绍给读者,使犯罪社会学学科融合犯罪学、社会学的知识,提高其学术品位和学术价值,为解决现实的犯罪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大墙内心理问题探秘--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案例》以监狱一线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咨询案例为主,按照罪犯心理的几个部分来分类叙述,由马立骥、董长青、朱国强组织编写和统稿,经马立骥审阅、定稿,书中分为罪犯心理的剖析、不同类型的罪犯心理、罪犯回归社会心理、罪犯心理的转化等八章内容。
侦查工作是需要思维的,侦查思维是一个包括很多方面的案情信息处理过程,其中推理是其主要的方面和重要的过程。本书作者结合自身教学科研与实践的经验,从侦查逻辑与侦查工作的紧密联系出发,整合外侦查推理方面的先进研究成果,系统探讨了侦查思维中的各种推理方法,同时对大量鲜活而典型的刑侦案例并加以提炼和归纳,明晰展现了实践中侦查推理的过程与要点,使读者能够快速地掌握侦查推理方法和思维策略。 n
????????????????????????????????????????《民事解答录》汇集了我国法学界民法大家梁慧星教授近年来在全国各地法院及一些高校法学院的座谈会实录,有四川省人民法院、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青神县人民法院、仁寿县人民法院,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与法官互动的记录,也有梁教授在四川大学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等处与民法师生互动的记录。这些座谈会上的问题充分浓缩了民事法律实务中的各种疑难问题,梁老师以其深厚渊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立法经验,从立法精神出发,深入浅出,密切结合实务问题,为很好地解决实务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和方案,对我国的立法、司法及法学理论研究均有很好的学习和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