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是一种严重犯罪,又是中外刑事立法及刑法学存在重大差异和许多争议的犯罪。撰写《犯罪比较研究》一书对于丰富人们对罪的认识,促进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大量古今中外有关罪的刑法规定及刑法学术文献资料,对罪的历史与现状、罪的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罪的形态、刑事责任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该书基本保持了其博士学位论文《犯罪比较研究》的全貌,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实体法上与罪之构成以及认定有关,并普遍受到关注的大量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从比较中使人们了解到在同一问题上不同国家、地区规定的共同性和差异性,开阔了人们的思路,丰富了人们的知识。 2.作者旁征博引,运用大量文献资料,针对一系列与罪的认
作为与国家追诉并存的犯罪的私人追诉,其实体上的规定见诸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程序上则见诸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自诉案件的规定。长期以来,犯罪私人追诉诸问题研究的匮乏与我国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各自为战的研究范式有着密切的关系,打破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学科藩篱,是深化犯罪私人追诉研究的必经之路。本书基于程序与实体一体化的范式,将对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实体产生重要影响的程序问题一并纳入法理逻辑视野的考量,对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的法理个性、立法完善等诸问题进行了探讨;对传统的以公诉罪为主线、以犯罪人为中心、关注惩罚的刑法理论进行了反思、批判和前瞻。
犯罪原因的探讨一直为学界所重视,工以此为中心形成各派学说。然而综观犯罪原因的探讨,基本可划归两类:一类是侧重犯罪近因的研究,力求解释直接引起犯罪的因素对犯罪的作用和影响的因素理论;一类是侧重于理论上的抽象,从宏观上把握犯罪原因作用机制的系统论的犯罪原因论。事实上,犯罪产生原因的探讨既要关注制约整体犯罪现象的深层次原因,也必须重视引起具体犯罪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条件。 犯罪是人类社会的痼疾,它不仅腐蚀社会的肌体,而且严重侵犯人权。本书作者侧重犯罪原因的研究,力求解释犯罪因素理论,在把握犯罪原因作用机制系统论的犯罪原因上,通过对犯罪现象、犯罪类型的分析、提出了“犯罪原因一体论”的观点,将触发犯罪发生的各种因素探讨与特定类型犯罪相结合,从确定犯罪预防体系的超前性、对应性和复合性三个
2006年2月22日中央政法委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强调,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黑恶势力犯罪危害甚大,是当今中国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自2000年底开始的全国范围内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今日黑恶势力犯罪犹存,而且还有了新特点。因此继续深入研究黑恶势力犯罪具有重大意义。 本书作者在深入相关层面进行社会调查、搜集了大量手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刑法学、犯罪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知识。以及实证的、比较的、历史的等研究方法,对黑恶势力的概念及其特征、黑恶势力的种类、黑恶势力产生的原因、黑恶势力犯罪概念、黑恶势力犯罪特征、黑恶势力犯罪形态、黑恶势力犯罪的刑罚适用、黑恶势力犯罪的发展趋势、黑恶势力犯罪的控制等问题作了
本书是作者在北京大学开设犯罪通论公选课的基础上,经过十余年的精心编排,编写的这本通俗读物。作者通过犯罪行为、犯罪人、犯罪心理、犯罪规律、量刑等各个方面对犯罪和刑罚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说,设计了大量生动的案例,对于非法学学生了解犯罪与刑法有重要作用。
吴殿朝博士所著《从天之骄子到阶下囚:中国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研究——基于“社会腱”视角的分析》一书,运用理论文献与中国现实案例说明天之骄子为何沦为阶下囚。吴殿朝博士在致力于这一项工作时,一个特别之处是将法学、教育学与社会学的基本分析框架相结合,因此他建立的理论模型既有教育学的特征,又有社会学的色彩,这是对法学研究的一大贡献。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高智商、高素质与高层次一直是这个群体的特征。然而,随着我国社会转型与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屡屡出现大学生因触犯刑律而成为阶下囚甚至死刑犯。对此,人们义愤填膺,强烈质疑我国的高等教育系统:我们的大学怎么啦?我们的高等教育生病啦?其实,大学生为何会走向违法犯罪之路?其内在的机理是什么?这些问题需要理性的思考,而不是诉诸情绪的冲动。在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