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刑法取消了流氓罪,也摘掉了刑法典中“口袋罪”的名称。但近年来,寻衅滋事罪又逐渐形成一个新的""口袋罪"",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抵挡不住地方个别司法实务部门扩大解释、滥用罪名的趋势,从而引起学术界、实务界更大范围的争论,也成为当下社会热议的司法话题。《寻衅滋事的罪与罚》回归法律条文规定的本源,通过对本罪的法理解释及对高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认识,整理刑法学家的主流学术观点,全面论述新""口袋罪""的形成原因以及它背后的法理学及社会学层面的众多思考。
《教唆犯研究》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命题之上:命题之一:在我国的犯罪构成模式下,坚持教唆犯从属性也就同时坚持了从属性。命题之二:教唆行为是教唆者所教唆之罪的犯罪预备行为。命题之三:教唆犯是一种(预定的)共犯形态。命题之四:教唆行为的内在规定性——教唆行为的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决定了教唆行为的犯罪性与可罚性。命题之五:教唆犯的处罚根据基于惹起说。命题之六:对教唆行为的立法技术决定了教唆犯的属性。
1979年刑法取消了流氓罪,也摘掉了刑法典中“口袋罪”的名称。但近年来,寻衅滋事罪又逐渐形成一个新的""口袋罪"",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抵挡不住地方个别司法实务部门扩大解释、滥用罪名的趋势,从而引起学术界、实务界更大范围的争论,也成为当下社会热议的司法话题。 《寻衅滋事的罪与罚》回归法律条文规定的本源,通过对本罪的法理解释及对高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认识,整理国内权威刑法学家的主流学术观点,全面论述新""口袋罪""的形成原因以及它背后的法理学及社会学层面的众多思考。
《指引办案思路的新型工具书6·刑事典型疑难问题适用指导与参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卷》各分册紧密结合各地司法实践,归纳提炼出百余个司法典型疑难问题并作出精准解析,同时附以具有权威性的指导、参考案例对同类案件的案情、诉辩情况、裁判结果、裁判理由等核心要素加以介绍,以帮助读者寻求破解疑难问题的办案思路、标准和尺度。各分册还提供了各类型纠纷全面、准确的办案依据。 本从书所提炼的法律适用问题凸显典型性、疑难性、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参考性,特别适合公检法人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使用。
本书立足司法实践,以解诀妨害证据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作为主要目标,对妨害证据犯罪进行了尽可能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既对现行刑法增设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与妨害等犯罪的构成要件、司法认定及刑罚适作用了较为细致的注释性分析,又对伪证罪、窝藏罪、包庇罪等传统妨害证据类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了理论上的探讨,还对《刑法修正案(六)》新修改的掩饰、隐瞒赃物、赃物收益罪的理解与认定作了力所能及的研讨。此外,本书还注重选取司法实践中的新出现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个案研究,使本书的研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价值。总之,本书的内容力争涵盖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妨害证据犯罪的所有疑难问题,期望本书能为刑事司法官应对妨害证据犯罪助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