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民法典的体系,是在采取法典形式时,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民法规则或者法律条文以某种逻辑加以安排,从而形成的体系。简言之,就是将民法的各项规则有机地组合在民法典中的逻辑体系。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程已经启动的情况下,立法者所面临的首要课题就是应当如何构建民法典的体系。法典作为形式的成文法,其追求的是高度的体系性与严密的逻辑性。可以说民法典的体系的确立对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探求民法典的体系,是由民法典自身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对于如何构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问题,民法学界存在广泛而热烈的争论。我们认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应当由民法总则、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权总则、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定、侵权行为法构成。下面拟就民
本书从渔业权的概念分析开始,界定了渔业权的概念、性质,将其与相关权利作了比较,研究了渔业权的法律构造、设定、内容及其物权效力等内容,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所谓民法典的体系,是在采取法典形式时,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民法规则或者法律条文以某种逻辑加以安排,从而形成的体系。简言之,就是将民法的各项规则有机地组合在民法典中的逻辑体系。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程已经启动的情况下,立法者所面临的首要课题就是应当如何构建民法典的体系。法典作为形式的成文法,其追求的是高度的体系性与严密的逻辑性。可以说民法典的体系的确立对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探求民法典的体系,是由民法典自身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对于如何构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问题,民法学界存在广泛而热烈的争论。我们认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应当由民法总则、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权总则、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定、侵权行为法构成。下面拟就民
本书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本质是宗法社会,中国”宗法社会形态的建构经历了从“孔子型.宗法文化’’原型的定型到“普及型宗法家族文化”的完型过程。其间,在从理念形态转化为宗法社会形态实体的过程中,逻辑上,“孔子型宗法文化”经历了向可操作性的转化,实践上,则完成了从理论到宗法社会形态实体的过渡。在此意义上,汉朝成为中国宗法社会形态定型的社会。在由定型走向完型的阶段,宗法文化原型的社会基础演绎为“普及型宗法家族”,形成与原型一脉传承的“普及型宗法家族文化”模式,宗法社会形态由此而完型,这就是宋代社会在中国历史上的重大价值。宋代以后的历朝历代,其社会形意基本都是宋代的拷贝了。这意味着,中国传统文人津津乐道的通古今之变仅仅是对朝代更替机制的表象认知,至于将中国传统社会纳入西方封建社会的范畴
所谓民法典的体系,是在采取法典形式时,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民法规则或者法律条文以某种逻辑加以安排,从而形成的体系。简言之,就是将民法的各项规则有机地组合在民法典中的逻辑体系。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程已经启动的情况下,立法者所面临的首要课题就是应当如何构建民法典的体系。法典作为形式的成文法,其追求的是高度的体系性与严密的逻辑性。可以说民法典的体系的确立对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探求民法典的体系,是由民法典自身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对于如何构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问题,民法学界存在广泛而热烈的争论。我们认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应当由民法总则、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权总则、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定、侵权行为法构成。下面拟就民
虽然,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厂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烦恼。监控现象的大量涌现,监控手段的不断更新,监控活动不断跨越人们习惯的边界线,引起厂社会对于监控的深深的焦虑。为了防范个人信息被窃取,人们不得不采取新的科技手段,如为了防范信用卡被伪造或密码被盗,人们采用了更为先进的牛物识别技术,如指纹识别、虹膜识别技术,这也就把人们带入了一个更加深入的监控境地之中。现代人不断在这种监控与反监控的怪圈中反复,陷入难以摆脱的困境。
本书为杨立新教授就民法总则进行的专题讲座的整理和完善版本,分七个专题,讲述了很多民法总则制定的新的规则,以及规则制定背后的故事、过程和细节,又结合生动的案例进
本书是关于侵权行为法的一本论文集,编者搜集了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初的侵权行为法论文。书中选编的论文涵盖了侵权法领域内众多理论要点,所选论文均为初窥侵权行为法门径者易于掌握的理论文章。通过本书的阅读,可以让我们窥视美国近30年的侵权行为法理论以及理论的变迁,而且,传统侵权行为法的巨变,应该也就是发生在这30年。本书的编辑思路在于,展现侵权行为法的理论魅力,解释交叉学科研究对侵权行为法的影响。侵权行为法的思辨理论构成了侵权行为法的“基础”和“根基”,这也正是作者称这部编辑作品为《侵权行为法基础》的原因所在。
纵观中国法制近代发展史,在六法体系的各法典中,民法典的正式定型、颁布最晚。在相对较长的法典制定过程中,民事立法与民事习惯的磨合反复进行了多次。出现多次磨合的原因是什么?清末民初,以服务民事立法为目的而展开的若干次民事习惯调查中究竟发现了什么?这些发现起到了什么作用?对前述问题的探究能否给现时代制定民法典的工作带来一些启示?本书作者带着这些疑问,对民国时期的民事习惯调查报告展开了研究,以期有所收获。
《绍兴黄酒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采用了大量的照片、图表,既真实精致,又形象直观;《绍兴黄酒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也颇具特色,既有法理法规的严谨阐述,又有具体案例的周密剖析,同时融人了丰富的行业知识及人文思辨,是一本风格独具的专著,也是一本实用意义显著的普法读本。《绍兴黄酒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体例,有一定维度。
本书密切结合我国人格权立法和司法实践,在广泛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人格权的基本概念、体系、一般人格权、各类具体人格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本书作者认为,人格权在现代民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人格权应当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篇,应当建立一个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相结合的完整的人格权体系。人格权法不仅应保护类型化的人格权,还要保护各类人格利益。作者认为,具体人格权应当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信用权、隐私权、贞操权等类型。作者还认为,应当设置人格权请求权制度,从而完善我国请求权体系。对人格权损害的救济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形式。
全书按照民事案件类别,分为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物权案件、房地产案件、民事合同案件、侵权赔偿案件、合伙案件、劳动案件、民事综合及其他案件九个大类,每个类别下包括裁判要点和裁判依据两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