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大体是由物权行为法史学说考察和韩国民法界开的有关物权行为的争议考察两大部分构成的。序论中就提出问题与研究方法展开了论述,第一章到第四章则对物权行为的法史学说进行了论述。并且,在第五章中讨论了韩国民法界展开的有关物权行为的争论及笔者的相应见解,最后以结论结束。具体如下:第一章对罗马法物权变动的法理进行了考察。第二章内容包括中世纪法学的方法论 经院方法论,以及使用该方法论的中世纪法学者们对于罗马法中 原因 (causa)的体系性研究内容。第三章考察了与罗马法具有不同法律传统的日耳曼法中固有的所有权变动相关法理,以及通过该传统形成的Auflassung(不动产转让合意)制度和登记制度的成立过程。第四章则探讨了萨维尼对 titulus-modus (名义-方式)理论的批判以及代替该理论的物权行为理论的诞生。第五章则考察
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一体化作为我国物权立法的一个创造,它在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的课题。面对这些课题,国内学者存在明显的分歧乃至对立,这种分歧和对立在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困扰的同时,也在提醒我们,要妥善处理准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这一本身就 蕴藏甚多疑义 的物权变动模式所涉的基本问题,就必须对其体系整体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研究》的一个主要研究目的即在于此。
本书为“农村法律纠纷案例解析丛书”中的一本。全书深入浅出地为您介绍财产与宅基地纠纷所涉及的法律及应对方法。 本书语言力求简洁、平实,案例典型、真实、有代表性。本书的还附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方便农民朋友们查找。
本学科现有专职教师(不含行政管理和学生管理人员)76名,其中教授16名。副教授28名。拥有1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校级科研机构,1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复合型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门重庆市精品课程。本学科长期专注于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房地产法、金融法、医事法等8大方向的教学与研究,先后组织出版了《中国不动产法研究》、《家事法研究》2份学术刊物以及“民商法学博士文库”、“西南知识产权博士文库”2个博士文库。为了弘扬民商法精神,本学科在继续组织出版原有出版物系列的基础上,又推出了这套“西南民商学人文库”、“西南民商法学阶梯”、《民法哲学研究》、《西政民商教授讲演录》等四个学术系列。其中“西南民商学人文库”收录了本学科16名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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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的审议吸引了民众的目光,也将大家生活的居所房屋所引发的种种问题展现在我们面前。其中争论最多的就是物业管理问题。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型的服务性行业,还未制度化、规范化,由于认识上、立法上以及实际操作方面的原因,存在的法律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显露出来,其现状不容乐观。 本书即针对实际问题,立足物权的基本原理,从土地使用权、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团体等不同角度,并结合《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进行探讨、总结、研究,明确了物业管理中的各种法律关系,旨在寻求有效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途径,以使物业管理不断深入发展,并进一步为物权法的早日出台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
本书作者在目前过于求大、求全、求洋、求新的学术氛围中,选取购买权这个“老”命题进行研究,除了有助于购买权制度自身的科学定位和理论完善之外,亦为如何以更加理性、客观、细致的态度对待深以为详的普通制度带来的启发,为我们如何进一步完善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一点新的思路。 本书从购买权的概念人手,细致而深入的探讨了购买权的价值、法理基础、历史演进、性质类别以及运行规则等内容,并对我国现有的制度内容进行了全面考察,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购买权的立法建议。应当说,这是论述购买权制度较为详细、完备的一部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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