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日本侵权责任法基本问题的讨论,选取的文章来自日文版的《新现代损害赔偿法讲座:第1卷 总论》。该书主要从责任论的角度分析和介绍了日本法的动向。本书共分为十篇,分别从侵权责任法的基础、故意侵权行为、责任能力、不作为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救济方法、请求权竞合、消灭时效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同时,本书最后两篇对损害赔偿制度的未来与损害赔偿的经济学分析进行了讨论,以期通过本书架起中日侵权制度比较法研究的桥梁,为我国侵权责任法基础理论的研究注入新鲜血液,为正在进行的相关制度的解释论提供有益参考。
《侵权责任法研究(下卷)》以我国《侵权责任法》为依据,结合学界关于侵权责任法的研究成果和我国的司法实践经验,并在借鉴国外侵权立法先进经验与前沿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分则体系,并针对各种侵权责任类型进行了细致而深入的研究。 作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是按照 总一分 结构建立起来的制度体系,其中分则主要是根据过错推定和严格责任归责原则构建的。从解释论的角度而言,《侵权责任法》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应当属于分则的内容。作者还分别对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和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等各类具体侵权责任的责任主体、构成要件、免责事由、责任的承援方式等诸方面的理论问题进行了详尽而深入的分析。
我国《侵权责任法》虽然对连带责任的适用作了一些规定,并初步形成一个连带责任体系,但是目前对于侵权连带责任制度的更深层次的阐发仍存在某种欠缺,进而导致连带责任制度的研究难以深入,分歧胶着于表面,因此才会出现连带责任立法与适用中的混乱。侵权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认定连带责任成立的基本条件。对侵权连带责任构成要件的界定,必须坚持连带责任的伦理性与逻辑性。本书从侵权连带责任制度的历史及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出发,对对连带责任正当性基础的共识,侵权连带责任的构成、适用及实现机制等问题从理论层面展开了深入的系统分析。
本书将注意力集中在客观证明责任方面,但是对与客观证明责任相邻和相关的现象,尤其是表见证明、推定、证明度以及自由证明评价,本书也进行了研究。本文在研究中主要涉及的是德国的法律规范和案例,但是读者可以发现,本书并非研究的是某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特殊现象。可以況,它的结论原则上对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有效。
本书将注意力集中在客观证明责任方面,但是对与客观证明责任相邻和相关的现象,尤其是表见证明、推定、证明度以及自由证明评价,本书也进行了研究。本文在研究中主要涉及的是德国的法律规范和案例,但是读者可以发现,本书并非研究的是某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特殊现象。可以況,它的结论原则上对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有效。
本书包括了18篇比较侵权法的论文,即包括英美法的内容,也包括大陆法的内容。本书的特色之处在于,文章都是利用外文手资料撰写的,因而,其在程度上对我国的读者来说是新的,甚至是全新的。其中的成分,将在我国研习侵权法学者的信息库中注入新的借以推理的思维元素。这些元素可能是挑战性的,因为它们可能会把那些在经历了长期的辛劳之后才构建起来的框架完全打乱,迫使我们重新构思一个更为完善的体系。
德国侵权法的、最重要的发展就是交往安全义务制度,这一制度已成为德国过错侵权责任理论的主要部分。我国侵权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就是借鉴德国交往安全义务理论创设的。本书以德国原始资料为基础,系统、全面地研究了德国法上的交往安全义务理论,包括其产生、意义及类型化、法定化的交往安全义务等。作者还着眼于中国问题,提出借鉴德国法的理论以完善我国安全保障义务、不作为侵权、间接侵权、特殊侵权、过错侵权的一般条款等。
本书是关于互联网上侵权问题的一组思考成果,作者对互联网空间的人格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空间侵权案件的管辖与法律适用、网站经营者的中间责任以及部分网站的隐私保护实践、威胁隐私安全的技术手段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书共分为十二章,章至第三章讨论互联网空间侵权责任的一般问题;第四章至第五章研究名誉权和商誉的法律保护以及互联网上侵害名誉权和商誉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第六章至第十章分析互联网空间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与侵权责任问题;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分别研讨互联网上著作权侵害和域名司法保护的实践问题。
我国《侵权责任法》虽然对连带责任的适用作了一些规定,并初步形成一个连带责任体系,但是目前对于侵权连带责任制度的更深层次的阐发仍存在某种欠缺,进而导致连带责任制度的研究难以深入,分歧胶着于表面,因此才会出现连带责任立法与适用中的混乱。侵权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认定连带责任成立的基本条件。对侵权连带责任构成要件的界定,必须坚持连带责任的伦理性与逻辑性。本书从侵权连带责任制度的历史及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出发,对对连带责任正当性基础的共识,侵权连带责任的构成、适用及实现机制等问题从理论层面展开了深入的系统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