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公司法的专题研究。具体包括:第一编 概论:第一章 公司概要,论述了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历史发展与性质、社会责任;第二章 公司类型,论述了公司的法理分类:公司的法定类型;第三章 公司法概要,公司法概说,立法模式、法律渊源与规范分类,公司人格制度。第二编 公司的设立:第一章 公司设立概述论述了公司设立的概念、性质、准入政策;第二章 公司设立的方式、条件、程序;第三章 设立登记,论述了设立登记的效力、法律效果、程序与登记事项;第四章 设立不能与设立瑕疵;第六章 公司章程。第三编 公司资本、债与财会,第一章 公司资本,论述了资本原则、资本形成制度;第二章 股东出资与股份发行;第三章 公司债券,论述了债券发行与流转、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债权人保护;第四章 财务会计。第四编 股东与股权
公司法作为规范投资人设立公司、运营公司的商事组织法,与公司实践密切相关,是为解决公司运行中的问题而诞生。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公司法的大范围修订。在本次修订中,如何回应当前实践中公司法现代化的需求,又如何体现公司法现代化的走向,仍在进行深层次的探索。本书从公司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公司法的理论视角、公司法的实践面向、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以及公司法的现代化走向五个方面出发,结合公司法修改的基本动因、公司资本制度体系化再造和ESG兴起提出的更高标准,对如何实现公司法现代化进行了分析与研判,以进一步推动中国公司法的现代化进程。
企业陷入困境,是市场竞争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固有的 顽疾 。困境企业的拯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法律、经济、金融、资本、管理、产业等多行业、多领域。本书更加重视系统化的解决方案,从企业拯救的宏观认识、司法拯救的内容等基础知识出发,重点梳理重整模式选择、重整程序启动、破产管理人履职、遴选重整投资人、制订重整计划等具体问题以及流程的基本要求,为困境企业实现脱困提供务实的指南。同时,本书也收录了人民法院和各地方人民法院发布的部分破产重整典型案例,并附有具体的法律文书范本,供读者参考使用。
本书是为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针对公司上市与并购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提供操作性指南的实务用书。本书侧重公司上市和并购项目,针对公司设立存续、业务资质、经营合规、不动产权属、租赁物业、重大合同、税务合规、劳动合规、诉讼仲裁处罚、交易授权等常见问题,给出了详细的操作流程和法律意见,解读不同项目的法律意见措辞,汇总不同尽调信息来源,并提供程序性具体操作指引。 并附有大量图表,对律师、公司法务等解决相关事务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国有公共企业承担着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国家安全和民生保障的重大任务,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子。国有公共企业内部治理水平的高低会影响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达成,这是本书研究国有公共企业内部治理法律制度的首要意义。其次,在我国明确要对国有企业实现分类管理和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大背景下,完善公共企业治理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改革的理性回归。这不仅事关国有企业本身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之成败,也是新时期我国实现经济结构转型与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举措。要达到这些要求和目标,国有公共企业治理相应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不可或缺
本书以美国对公司并购活动的监管为对象展开研究,是一部有关美国要约收购理论、立法及实践研究的理论著作。本书从公司并购浪潮与法律困局、《詹姆斯法案》颁布、联邦最高法院与地方法院判例以及各州反收购立法五个角度出发讨论了美国收购的立法模式,着力介绍美国联邦国会的中立立场与各州的反收购立法、反收购立法的合宪性问题及商业判断规则的发展、《标准商事公司法》和《统一证券法》的应对及各州的反映、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与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交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创制与执法活动等方面内容。
这是一本为教而写的公司法教科书。 本书以对中国公司法自身的关注和讨论为基本定位和终极目的;注重引进国外成熟的理论和制度以及司法经验并在比较法的意义上使之原理化;再将之与中国公司实践相结合,使之"本土化";意图在借鉴国外公司理论与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中国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经验性,其主要就公司决议瑕疵及其司法救济、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股权转让以及派生诉讼五个问题的相关法律适用进行了规定。此番再版,作者根据该司法解释对全书进行了相应修订,以便读者及时了解和理解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