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凭借长期从事破产案件审理的实践经验,依照新破产法的体例,结合破产法基本理论及破产法新、旧司法解释,对审判实践中破产法适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分析。见解独到,说理透彻,对法官、律师处理破产案件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本书作者凭借长期从事破产案件审理的实践经验,依照新破产法的体例,结合破产法基本理论及破产法新、旧司法解释,对审判实践中破产法适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分析。见解独到,说理透彻,对法官、律师处理破产案件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本书由浙江律协组织编写,将纳入浙江律师协会的律师业务指导丛书,有的性和指导性。本书以浙江省重大的破产案例作为写作素材,充分分析了破产案例的破产原因、申请和受理、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债务人的财产、破产费用等。
我们这个时代法律舞台上最重要的发展之一,是商法作为世界通用的法律越来越成为更多人的共识,商法世界统一化的潮流汹涌澎湃,势不可挡。但是,亚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他们之中的许多国家还有没来得及发展本国的商法,就已经获得独立了”,把这些“国家所急需的商法提供给他们”,是对他们提供的的“技术上的帮助”,对他们来说“是无价之宝”。 商法在我国是一个崭新的领域,为便于展开学习、研究、讨论,主编统稿中没有将丛书作者的不同观点、见解加以统一。这样更有助于读者思考、鉴别不同的观点、主张,从而有利于形成科学的、创新的、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的我国的商法体系,有利于这一领域理论与实务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