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在市场化破产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如何在破产程序中成功实施资本运作,既是一项技能,也是一门艺术。 郭克军、龚乐凡主编的《资本运作--规则与创新(精)》涵盖基金实务、一级市场运作、公司治理与风控等诸多方面,真知灼见,精彩纷呈。 这本书内容丰富,视角多元,对于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有的参考价值。
随着教学经历的延续,教材及专著无法满足教学要求。一方面是国内外出版的专著由于研究角度与兴趣的不同,只能丰富学生的阅读范围;另一方面是已经出版的教科书,要么覆盖范围有限,要么深度不够。重要的是,仅于文献资料的介绍,是难以满足教学要求的。 本书追求的特点: ,能够综合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领域与基本内容,具备全面性、完整性; 第二,能够反映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进展与主流成果,具备前沿性、性; 第三,理论叙述与案例分析结合,一般问题与“中国问题”结合,具备国际化与本土化结合的特点。 第四,是我国目前出版的《新制度经济学》教材中化表性的专著型教材,也是与国际规范接轨的标准教科书。
经济法学是法学家族中的后起之秀,目前学术上对其仍是众说纷纭。我一直以为,要使经济法能够站得起、立得住,仅对有关具体经济法律制度进行研究是不够的,还须对经济法学的概念、范畴和基本理论进行系统深入探讨,以奠定其作为一门学科的基本品格。世明教授不惧辛苦,对法学及经济法学界存在的避重就轻倾向和不时滋生蔓延的畏难情绪不以为然,独辟蹊径,对经济法学的理论渊源和流变进行研究,着重梳理经济法学术发展的脉络。此课题兼及法学、社会经济和历史的辩证思维,涉及德日英俄诸语种文献,研究难度和工作量很大,但又是建构经济法学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因此凸显其意义和价值所在,令本书在众多经济法出版物中展露头角、独树一帜。 学术著作的生命力不是依靠任何人自夸自擂而得以保持的,必须经受住市场考验。本书出版
高程德所*的《经济法(民商法**6版)》**了适用于财经管理专业的经济法教材的体系结构,在《民法通则》规定的基础上对一些单行经济法规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在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中独树一帜,受到大学财经管理专业师生及广大经济工作者的广泛欢迎。自上世纪80年代首次出版以来.本书至今已有十多个版本面世,累计发行量达二百多万册,在海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本书围绕资产证券化的核心理念一风险隔离,详细阐述资产证券化中资产转让的主体、客体、效果等基本理论知识,具体分析我国和国际上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与不足,在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立法上的修正意见:作为资产证券化主体之一的特定目的机构,应采取特定目的信托而非特定目的公司的形式;应赋予将来债权可转让性并适度放宽对其的法定限制;对“真实销售”应采取形式主义而非实质主义的司法审查标准,以达到“破产隔离”的效果,从而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应以已有的国际公约为蓝本,构建资产证券化资产国际转让的统一实体法等。读者对象:法学教学研究人员、立法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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