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8月31日对保险法等五部法律打包修改,其中对政府采购法中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规定予以删除。
为方便使用,将继续有效的财政规章制度,按照其内容,划分为财政综合,预算与国库管理,税收,行政政法、教科文财政财务管理,经济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农业财政财务管理,社会保障财政管理,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金融财政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等10个类别,分别汇编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财政法规汇编》(社会保障卷)收录截至2002年12月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法规271件,包括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财政部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中社会保险类112件,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类23件,卫生事业与经费管理类45件,优抚救济和社会福利类63件,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管理类28件,分上、下两册出版。
本书分为释解、新旧条文对照精解和附录三部分。释解部分包括:总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机关职责、审计机关权限、审计程序、法律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年*修订)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考试和注册、业务范围和规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责任、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