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立棠、郭芳晋主编的《证券律师实务》全面介绍了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上市流程以及上市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重点讲解了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的注意事项及疑难问题,细致阐述了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核心内容,对新三板挂牌上市以及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法律规定及实务操作进行了解读与诠释。《证券律师实务》以企业上市过程中律师的主要工作为主题,荟萃50多个企业上市案例,融合企业上市法律知识与操作实务,是证券律师执业的书、工具书和操作指南,堪称集上市法律知识、文书范本、典型案例、操作实务于一书的上乘之作。
重新认识和构建我国的适当性制度,一是明晰适当性制度的适用范围:投资者对证券公司产生专业信赖且双方当事人存在实质不对等的领域。二是确立信赖保护理论作为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理论基础。三是明确投资者适当性的定位:是证券商的一项义务,而不是权利:是对投资者的分类保护,而不是合格投资者制度;是一项证券监督管理制度,而不是对投资者的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说,投资者适当性是在证券销售、推荐领域平衡投资者与证券商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投资者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