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本专门研究仲裁机构的著作。作者通过对仲裁机构的历史、理论和实证等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和开掘,希望能够对“仲裁”这一法律社会现象提供有价值的思考。本书章是仲裁机构的发展历史概述。第二章对仲裁机构进行了学理上的分析与研究。第三章对仲裁机构的构成情况展开了论述。第四章对我国仲裁机构的三个构成要素进行了剖析和解读。第五章对我国仲裁机构的发展作了历史的回顾。第六章对我国几个主要的仲裁机构的运作过程进行了分析。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围绕仲裁机构的三个构成要素来判断。第七章是仲裁机构的比较法研究。第八章对我国仲裁机构改革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路径作了探索性的研究。
1958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法领域最重要和最成功的国际文书。世界各国的法院日趋统一并和谐地适用与解释该公约已有五十余年。截至2014年4月10日,已有149个国家加入了纽约公约。所有缔约国的法官都需要掌握适用与解释纽约公约的要旨。该公约对缔约国法院应如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以及管辖权等问题都有所规定。本指南旨在简要概述纽约公约的起草背景和目的,并对法官们如何决定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公约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和适用提供指引。它用语简明扼要,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公约的路线图。它的目的是为了回答在适用公约的任何阶段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而非作为综合的参考书。它的对象主要是使公约能够有效运作而不可或缺的法官们。
本书的研究特点在于突破现有理论研究的思维模式,以仲裁制度的本质——协议仲裁为基点,将协议仲裁制度原理这样一种有别于诉讼方式的争议解决制度置于培植其发展的经济、政治与法律文化的土壤中,对其原理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与研究。 本书从协议仲裁制度的社会基础即市民社会,以及协议仲裁制度的理念基础即契约理论的系统研究入手,然后对协议仲裁制度的基石——仲裁协议,从其界定、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瑕疵仲裁协议的界定及其解释与补救、仲裁协议的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理论阐释,最后对协议仲裁制度的公正保障——司法监督制度的现状与完善进行理性的分析。
本书以仲裁权为主线,以研究仲裁权的价值为出发点,在界定了仲裁权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上,从理论上探讨了仲裁权的法律内涵及法律性质,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仲裁权的主体、产生基础,仲裁权的取得、行使、监督和实现,以及仲裁权与审判权、行政权、调解权及仲裁事务管理权的区别进行了全面研究。本书以仲裁权的主体、仲裁权的产生基础、仲裁权的取得、仲裁权的行使、仲裁权的监督、仲裁权的实现为脉络,对相关的仲裁理论与实践部下进行了全面而充分的阐述,对如何完善我国仲裁权理论进行了初步的法律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本书主要阐述了以下基本观点:1、对仲裁权进行研究的深层意义,并不在于仲裁取得与运行的外在形式,而在于当事人主体利益的体现和主体权利的保护,对仲裁权的研究是对仲裁公正性的研究。2、仲裁权是一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