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直面民事证据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考察了审判方式改革与民事证据制度完善之间的互动关系,民事证据法的目的及目的论对制定证据规则的指导作用,如何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建构与之相适应的民事证据制度等问题,本书还研究了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及倒置、举证时限实施遇到的困难以及走出困境的思路与办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体与程序问题、事实真伪不明现象处理办法的比较。
在中国刑事证据法初步形成之后,我们有责任从中国的证据立法经验中发现规律,提出抽象的理论命题,以推动证据法学理论的发展。而对于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制度和实践,我们即便提出理论批评,也不是站在西方证据理论的立场上来进行评头论足,而是对这些制度的内在逻辑是否成立以及能否达到实施效果,作出中肯的评价。
本书首次以学科独立为目标,提出了证据法学应当与自然科学和法学其他学科分野的观点,使证据法学能够走出自然科学和其他部门法学的阴影,从而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基于上述立场,本书以手资料为依据,首次对英美证据规则及其背后的哲学原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深刻的剖析和深入的探讨。在这些基础上,本书表达了对中国有关证据立法和证据规则移植的关心。
本书直面民事证据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考察了审判方式改革与民事证据制度完善之间的互动关系,民事证据法的目的及目的论对制定证据规则的指导作用,如何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建构与之相适应的民事证据制度等问题,本书还研究了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及倒置、举证时限实施遇到的困难以及走出困境的思路与办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体与程序问题、事实真伪不明现象处理办法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