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为广阔的视野中审视,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其生命力从来都根植于实践。法学史上重要的理论成就皆导源于法学家们对社会实践的敏锐把握。典型的例证是,今天为我们所崇仰的霍尔姆斯、庞德、布兰代尔、卡多佐等法学大师,都是手执法槌、坐堂问案的职业法官。他们的理论光辉遮蔽了他们在司法实践方面的重要建树,以致我们常常忘却了对他们真实身份的辨识。中国的法治实践,尽管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可供借鉴与仿效,但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诸种社会条件的差异,中国推进法治的过程亟须原生性的创造。实现这种创造,既有赖于书斋法学家的智慧,也绝不能缺少田野法学家的参与。并且,基于我前面分析的原因,在法学理论研究存在程度虚空化的当下,田野法学家的理论贡献更值得我们期待。
《法庭审判中的科学证据》是直接针对我国诉讼实践中的科学证据问题而进行的,其目的在于通过发现和分析诉讼中的科学证据问题,建立一套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科学证据的收集、鉴别、排除和采纳的原则,反过来指导我国的科学证据的诉讼实践。我们将严格借鉴哲学、社会学等学科经常采用的比较法和实证分析法,力图把结论建立在较为准确地对实证材料的分析基础之上,力求获得比较扎实的、可靠的结论,努力避免泛泛而论。它将为我国科学证据的研究的进一步良性发展打下较牢靠的基础。本书由叶自强著。
不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及第三人向法院提供证据方法或以本人作为证据方法以协助法院进行证据调查的义务,即证据协力义务。其因证据方法的不同而形态有异,或曰每一种证据方法均有其相应的证据协力义务。该义务属公法义务,其内容、履行方式及违反该义务应负之责任均因证据方法不同有所差异。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该义务之规定不甚合理,在理论和实践中均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改善。本书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及实务经验,提出了独到的见解,系国内专门研讨此问题的第一部著作。
为了帮助相关读者准确理解和掌握刑事诉讼法及之前“两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全面了解刑事证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便于在具体实践中理解和运用,《刑事证据规则适用》(作者刘玉民、于海侠)从刑事司法实践的视角出发,立足于广泛的社会调研和实证分析,结合大量具有典型性的鲜活案例,深入探究了刑事证据规则的内在规律,全面阐述了正确适用刑事证据规则的要点与技巧,规范、严谨、准确、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