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时代,人类文明的多元发展、冲突、融合反映为法律关系的多元发展、冲突和融合。梁咏所著的《国际法点点通--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对话》以跨国法律关系为主线,按照国家、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全面地作介绍和分析,突出对全球化时代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的法律关注和解读,重点关注在全球化时代法律关系的本质与嬗变,阐述其中的特点与变迁,让读者认识当今世界的主要法律关系。 以2011年利比亚危机为例,它既是一个欧洲国家与前殖民地的国际关系问题,在联合国授权设立“禁飞区”等问题上它又是一个跨国法律关系问题;再如,2008年初部分外资企业在华投资非正常撤离,在经济学上它由跨国产业链布局而引发,在跨国债务追讨和劳动者利益保护问题上又属于跨国法律关系问题。 本书注重法律、国际关系、经
国际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其标志是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国际经济法学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如果以正式教材的公开出版为标志,在欧美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在中国产生于80年代。近二三十年来,欧美和中国的国际经济法教材都得到了持续的更新,并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就数量和质量而言,中国版本极多但还远未成熟,西方版本很少但保持了西方教材的一贯风格。本书与目前大多数的国际经济法教材不同,将国际经济法理解为国际经济管制法,以此为基本理念来确定全书的范围和论题;同时本书在体系和内容展开上也力图博采众长,推陈出新。
本书是关于国际法上废除死刑制度的理论专著。本书深入研究了国际社会在放弃死刑方面的法律进步,讨论了在联合国人权制度(《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等国际法律文书有关死刑问题条款的制定、解释和实践)、国际人道法领域(《日内瓦第三公约》和1977年两个议定书)、国际刑法领域(“二战”后的起诉、治罪法、特设法庭、国际刑事法院对死刑的排除)、欧洲人权法(《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解释,公约第六号议定书的起草、解释,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和欧洲联盟与死刑)、美洲人权法(《美洲人的权利和义务宣言》和《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与解释,公约《关于废除死刑的议定书》等)和非洲人权法等领域废除死刑的问题。其中,联合国人权制度和欧洲、美洲人权制度是重点。作者在书后附录了
在我看来,将自己的论文总结集出版应该是很的人士所为的事情。我自己还处在中年,远没有哪个时候和地步,故一直没有编个人文集打算。不巧,武汉出版社打算出一套“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文丛”提出要收入我写的一本书,刚开始,我还真有点犹豫,要说犹豫的原因,就是我手头没有现存的专著和稿子,但作为在武汉学习、工作和生活了26个念头的武大人,我实在不号衣拒绝本校的出版社的美意,特别是担心我的拒绝会让文丛的具体负责人感到为难,毕竟大家都是武大多年的同事吗。无奈,只好编一本文集凑凑数,我有时冷静的想,这次不接受收编吧,他们可能会失望,但把这本凑数的文集收入文集,恐怕他们会失望。
作为本专门讨论WTO国际服务贸易成案的研究著作,本书分析了截至2005年8月wTO争端解决机构作出裁决意见的所有相关案例,包括两个专门的服务贸易案例(美国赌博案和墨西哥电信案)、三个涉及到服务贸易的案例(欧共体香蕉案、加拿大汽车案和加拿大期刊案)以及中国在WTO被诉的案“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案”。本书结合WTO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对这些案例所涉及的重点服务贸易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
本书由现任上海交通教学委员会委员,兼任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上海市留学人员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向隆万先生所著。向隆万是当年东京审判检察官向哲濬之子,他以其独特的视角和靠前手资料,梳理及讲述了东京审判期间中国检察官向哲濬团队的经历和见闻。
本书作者系统地诠释了中国最近几年与外国签订的双边引渡条约中的各项规范,介绍了我国的有关立法在借鉴和采纳国际引渡合作规则时的基本考虑和谈判背景,结合中国的法律和司法实践探讨了一些与引渡有关的国际法理论问题,并且就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现有引渡有关的审查和执行程序问题并将此程序从理论上界定为“引渡诉讼”,力求将其严格地纳入法制轨道;在对我国暂行的引渡案件“主管机关会审制”及其得弊进行评述后,针对各主管机关在引渡诉讼中的职责分工和相应的审查和执行程序,从学者的角度,为拟议中的有关立法提出了一整套方案。
酷刑、虐待以及其他侵犯非自由人人身权利的现象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为消除此现象,联合国以及各区域性组织都发展出了一整套保护非自由人人身权利的机制。本书对这些机制作了全面的介绍。作者奈杰尔·S·罗德雷是英国埃塞克斯大学法学教授,曾任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联为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委员。
本书是在1994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文版的基础上,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2004年出版的《通则》英文版编译而成。为方便读者阅读,本书采取了中英文对照形式。2004年版《通则》的主要目的是,针对国际商业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利益问题提出法律上的解决途径。与1994年的《通则》相比,增加了五章内容,分别规定代理权、第三方权利、抵消、权利转让、义务转移和合同转让以及时限。此外,第1章和第5章各新增1条,分别涉及不一致行为(第1.8条)和协议解除(第5.1.9条)。2004年版共计由185条构成(1994年版由120条构成)。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确信:《通则》所涵盖的国际法律和商业社会将感谢它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并在使用中受益匪浅。事实上,在过去10年里,《通则》在实践中的成功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期。我们也期望2004年版《通则》中英文对
本书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发达国家儿童权利保护法、发展中国家儿童权利保护法、中国儿童权利保护法、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对儿童权利的保护、儿童工作机构等几大方面详细论述了儿童权利的国际法律保护问题。通过对儿童权利的国际法律研究,可以为中国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国际立法参考,也能促进和推动国际儿童权利保护法的趋同化。
杨文云编著的《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机制研究》通过对机制概念的辨析和阐释,在理论探寻的基础上,构筑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机制基本理论,为全面分析和有效构建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发挥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在维护金融稳定、推进金融全球化以及改善金融监管法律自身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法指导。对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机制四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机制要素)——协调原则、协调主体、协调客体、协调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研究,回答了依据什么协调、谁协调、协调什么和如何协调等四个紧密联系的问题,为构建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机制,促成金融监管法律国际协调作用的有效发挥提供了基础。通过机制模式研究,本书对巴塞尔委员会、WTO和欧盟等协调机制模式进行了分析和完善,并在上述研究基础上,对CEPA进程中内地与香港地区、
吉尔吉斯共和国是中国的友好近邻和上海合作组织的创始国。习近平主席对吉国担任轮值主席国以来,在推动各领域合作方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且表示,中方将继续支持吉国经济社会发展。以法律手段维护中国赴吉国投资企业的合法利益,首先应当清晰明确的掌握吉尔吉斯共和国的投资法律制度。但是目前,理论和实务界将研究目光聚焦在整个中亚地区的法律制度,对某一具体国家的投资法律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和研究的成果寥寥,少数将吉尔吉斯共和国作为研究对象的成果也偏向对吉国自然地理、风土人情、资源禀赋的介绍。本书在收集吉尔吉斯共和国与投资有关的法律规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为详细地介绍了吉尔吉斯斯坦宪法、企业、投资、国际司法协助、海关、税收等法律制度,填补了对于吉尔吉斯共和国投资法律制度研究的空白。为中国企业赴吉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