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制定出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但总的说来,中国的法制还未达到健全的地步,许多立法还不完善,有的甚至还是空白。例如中国的冲突法立法至今仍很落后。调整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冲突法只在《民法通则》等法律中有若干条零散的规定,而在调整区际民事法律冲突方面更是只有几个司法解释。今年7月香港即将回归祖国,1999年澳门也将回归,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必将日益增多。这种既复杂又特殊的新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就需要有较为完善的区际冲突法加以调整。因此,从理论上对中国区际冲突法进行研究,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者在多年的教学和研究中,一直关注着中国区际冲突法问题,收集了大量资料,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并写成了博士论文《中国区际冲突法研究》。现在,论
这是一本切中时弊、分析视角全面而细致的关于欧洲刑事辩护的实证研究佳作,编译者克服不同国家在法律体系、语言、文化上的重要差异所造成的障碍,围绕“有效刑事辩护”这一核心问题,抽丝剥茧、将制度设计及其历史沿革、实践操作中的成规或偏见,政治派别的立场与承诺、大众意见的预期与现实反差、法律职业群体的分化等方方面面的问题纳入理性之光的洞察范围,纤毫毕现。
本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缺乏强制执行力的国际气候变化条约为什么能够得到国家的遵守,哪些因素促使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这些因素之间又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并围绕着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本书运用国际关系理论对国家遵守国际气候变化条约的因果机制进行解释性研究,并采用实证科学的基本方法,通过欧盟、美国和中国三个关键案例进行实证检验。
本书系《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策略丛书》的第3本。全书正文分为四编:企业国际贸易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企业国际贸易法律文书评析、企业国际贸易法律法规汇编和企业国际贸易法律风险与防范测评题。 本书编在体系上遵循“分析、评估、防范、管理法律风险”的原则和步骤。每一节中均设置了企业国际贸易各环节的典型案例,在介绍基本案情后,以智维律师的角度进行了评析,揭示了如何防范和管理相关风险。 第二编,集中列举了企业国际贸易中所可能使用的各种法律文书范本,使得读者明了整个国际贸易中需要用到哪些文书,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第三编,作者以智维律师的视角,对企业国际贸易中所运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列举,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和实务律师,都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和查询功能。 第四编,作者
本书讲“禁令”,也尽量在内容上接近我比较熟行的外贸航运。但要讲得透也非要去涉及与禁令(不论是中间或最后禁令,尤其是Anton Piller禁令)关系最密切的侵犯知识产权、机密等方面。这迫使笔者(包括杨大明先生)硬着头皮去“廖化作先锋”。但这绝非是“蜀中无大将”,笔者肯定会有更高层次,更准确与更的中文书籍地在讨论这些专题。 本书主要讲“禁令”,大量详及了当今国际商海中嗜血、残酷与无情的“文明”斗争与杀戮手法。特别是,许多是这十几二十年的新手法,如Mareva禁令,Anton Piller禁令,Anti-suit禁令,等。而在Amti-suit禁令,也带出了国际上枪管辖的各种做法,令这方面的法律愈来愈复杂与重要。
当你翻开这本民法总论的教科书的时候,不论是图书馆还是书店里的法律书架上,以民法为名的书已经有很多了,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写作这样一本书呢?但是当你开始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本书与其他的民法书籍的不同,那就是我们对民法“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思想的追求,和对民法科学技术规则的探索和信守。
本书自第二版以来,受到越来越多读者的关怀和厚爱,连续印刷8次,此次做第三版修改:再一次纠正了第二版中存在的拼写及语法错误;第二,增加了部分新的内容,提高了本书的实践价值,新增了一些近年来国际商会等国际组织陆续出台的规范,还增加了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如何充分利用WTO赢得合理权益的内容,希望本书可以在读者一如既往的关爱下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本书分为上下两部分。 部分为我国对外投资政策法规解读,从散见于我国不同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法规中,归纳分析了我国对外投资领域当前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共包括审批核准制度、鼓励政策、税收机制等十个方面的制度。该部分由大成律师事务所王璐律师和江荣卿律师共同编写完成。 第二部分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在对外投资中的适用,结合华盛顿公约仲裁中心的判例和我国实践案例,重点分析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公正公平待遇、战争损害、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东道国违约等十方面核心内容,对我国企业如何应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有效保护对外投资进行了分析。该部分由大成律师事务所实习生陈亚奔和江荣卿律师共同编写完成。
国际经济法学是我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必修的核心课程,是以国际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国际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与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有着密切的关联。我国在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09成员以来,对外经济交往发生了深刻变化,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发展,当前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作为和发展最为迅速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既是现有国际经济规则的受益者,更是未来国际经济规则的参与制定者。因此,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日益加深的背景下,培养大量熟知国际规则的法律人才,是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建设需要的一项迫切而重要的任务。 国际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法律学科,内容广泛且复杂,研究内容伴随国际经济关系的重大变化而处于动态发展的状态。本书尽可能全面而系统地介绍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
本书分为上下两部分。 部分为我国对外投资政策法规解读,从散见于我国不同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法规中,归纳分析了我国对外投资领域当前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共包括审批核准制度、鼓励政策、税收机制等十个方面的制度。该部分由大成律师事务所王璐律师和江荣卿律师共同编写完成。 第二部分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在对外投资中的适用,结合华盛顿公约仲裁中心的判例和我国实践案例,重点分析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公正公平待遇、战争损害、国有化征收、汇兑限制、东道国违约等十方面核心内容,对我国企业如何应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有效保护对外投资进行了分析。该部分由大成律师事务所实习生陈亚奔和江荣卿律师共同编写完成。
WT0作为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其相关知识是学习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学生应该掌握的。本书首先把WT0置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进行定位,在此基础上对WT0的宗旨、职能、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进行了全面的介绍,然后分专题对与WTO有关的具体议题进行评价,涵盖了WT0与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货物贸易规则与协议、国际服务贸易规则与协议、国际技术贸易规则与协议、争端解决等内容。 本书既可作为普通高等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等相关专业的教材,也可作为相关从业人员及其他读者的培训用书。
本书自第二版以来,受到越来越多读者的关怀和厚爱,连续印刷8次,此次做第三版修改:再一次纠正了第二版中存在的拼写及语法错误;第二,增加了部分新的内容,提高了本书的实践价值,新增了一些近年来国际商会等国际组织陆续出台的规范,还增加了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如何充分利用WTO赢得合理权益的内容,希望本书可以在读者一如既往的关爱下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制定出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但总的说来,中国的法制还未达到健全的地步,许多立法还不完善,有的甚至还是空白。例如中国的冲突法立法至今仍很落后。调整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冲突法只在《民法通则》等法律中有若干条零散的规定,而在调整区际民事法律冲突方面更是只有几个司法解释。今年7月香港即将回归祖国,1999年澳门也将回归,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必将日益增多。这种既复杂又特殊的新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就需要有较为完善的区际冲突法加以调整。因此,从理论上对中国区际冲突法进行研究,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者在多年的教学和研究中,一直关注着中国区际冲突法问题,收集了大量资料,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并写成了博士论文《中国区际冲突法研究》。现在,论
将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陆贸易挂钩,是发达国家继环境标准、技术标准之后对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出口设置的又一非关税壁垒。本书对国际劳工标准做了全面、客观、多维的介绍,分析了发达国家在“公平竞争”、“人道主义”等借口下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提出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如何应对这种新贸易保护主义挑战的对策。 作者在充分肯定国际劳工标准在保护劳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意义的同时,又深刻指出,发达国家在阶段不顾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实际,通过贸易限制的手段来强制推行统一的国际劳工标准,是将劳工标准赋予非关税壁垒的含义,因而也是贸易保护主义的变种。在此基础上,作者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了如下主要观点:,我国劳工标准低是不争的事实。法律层面的立法、执法环节的差距使我国劳工的核心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我国对外贸易
本书的内容涉及国际私法的一些重要问题,作者除理论联系实际提供了有关问题的重要信息外,还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评论。这地研究生来说,是具有启发和引导作用的,但并不要求研究生读后要赞同作者的看法和评论。作者很希望研究生能运用自己的独立思考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对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即使与作者的见解不同或存在某些疑问,都不要紧。这正是培养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一个好方法。 我们觉得,一个人到了研究生的阶段,与本科生不同,除研究有关教材外,还需要由指导教师介绍一些中外有关名著和中外生要期早晨中发表的一些重要论文,让研究生读后能扩大视野,加深对国际私法的某些理论问题的理解,从而使他们能更好地掌握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伯知识和能力。这也就是汇编这本收的宗旨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