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业教材,本书内容包括三部分。部分是理论篇,论述了国际战略学的理论体系与基本概念,包括战略概念的起源与界定、国际战略要素、国际战略决策和国际战略模式等。第二部分是国际环境篇,从实证的角度分别阐释了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的对外战略以及中国周边的战略形势,系统地评估了中国制定与实施对外战略的国际环境与背景。第三部分是中国选择篇,全面论述了中国的战略文化传统、新中国对外战略的演变历程以及中国21世纪的国际战略选择。
说到“题材”和“热点”,没有一个A股参与者感到陌生,但是要把“题材”和“热点”讲出些名堂来,那就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 进一步来讲,要想真正做到追随“热点”来行事则是难上加难。在如何捕捉“题材”和“热点”上,市面上没有什么书籍对此有足够的介绍。 大多数股票书都在介绍K线图和技术指标,有为数不多的几本股票书在专门介绍成交量,某些打着“跟庄”旗号的股票书其实也不过是在“旧瓶新装”而已,还是在围绕技术图形和指标做文章。但是,这些做法究竟有效吗?追捧这些工具和方法的人是市场上占 大多数的散户,反观那些持续获利的职业炒家,特别是游资,他们的方法却往往是在“题材”和“热点”上下手。“题材”和“热点”为游资提供了获利的机会,而这些利润怡好来自于散户的“从众”和“盲目”。本书就是想要扭转这种长期以
法律,就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无处不在;然而,正如我们对空气一无所知,对于法律,我们也知之甚少。本书分析了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生动地阐述了法律的功用、法律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怎样成为一名律师以及法律自身的吸引力等问题,并对如何理解法律并积极利用法律来改善社会提出中肯建议。
本书的基本论点是,以往亚里士多德哲学传统的那著述家们的看法是正确的,至少其中的大多数是正确的。他们确立的基础性原则不仅可以对他们那个时代的罗马法作出的解释,而且对于现代私法来说亦复如此。的确,有止匕问题他们并没有考虑到,比如我们所说的妨害法;还有一些问题他们无法解释,例如我们所说的严格责任。但是,如果我们考察他们确立的那些基础性原则,仍然可以找到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 《私法的基础》是戈德雷教授继《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之后又一部民法哲学论著。作者完全打通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之间的樊篱,透彻地分析了西方法律中关于财产、合同、侵权和不当得利的理论。作者提出,在这些法律领域中仔在一种共同的原则,并月可以用这些原则解释卜述法律领域的历史和发展。这些潜在的原则可以成为一种共识。这些
自1787年提议和起草《联邦宪法》,到1789年正式批准,对于是否应该批准《联邦宪法》曾有一次紧张而重要的大辩论。麦迪逊、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在一系列文章中表达了支持它的主张,后被称为“联邦论”。而反对批准的论证则由多个作者以多种形式表达,其中多数人使用了假名,后来这些文章以“反联邦论”闻名。本书是反联邦主义者所写的关于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论文章与信件的合集,涉及联邦权与州权、宪法解释权、审判权、税法、常备军、参众两院与总统的权力分割、权利法案的缺失等等,是理解美国《宪法》与制宪历史的重要文献。
引渡原则随着引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同时其发展也促进了引渡制度的发展。马德才编著的《国际法中的引渡原则研究》以国际法中的引渡原则为研究对象,采用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等方法,对引渡原则基本理论问题、双重犯罪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专门原则、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死刑不引渡原则、《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引渡原则的发展、我国《引渡法》关于引渡原则规定的完善等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从国际法视界对引渡原则问题进行了理论层面的综合分析,以凸显引渡原则是国际法具体原则的地位;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主要引渡原则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引渡原则的发展进行了分析,以展示引渡原则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的重要价值;分析了我国《引渡法》关于引渡原则的规定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对策与建
本书是作者在其学位论文“论新世纪国际法之本体”的基础上,修改、充实而成的。罗国强博士提出的国际法本体论,试图通过回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际法是什么”等问题,旨在探讨国际法的性质、效力、渊源等国际法的基本理论,重新解释自然国际法及其在新世纪中的适用,从而对我国国际法理论发展的新思路,有所贡献。
为使广大的航运业人士及从事国际海事立法研究的专门人员了解与海上运输有关的国际公约与规则,包括其具体内容、现状、批准和加入情况、修正情况、我国加入情况等,李桢主编的《中国海上维权法典_国际海事公约篇(第5卷海上运输)》收录了与海上运输相关的四十多个国际公约与规则。这些公约与规则收录的时间截止到2012年7月底,不仅包括联合国起草通过的公约,也包括国际海事组织在海事法领域起草通过的公约及布鲁塞尔国际海事公约等。
迈克?瓦博研究了不同时代的国际法庭是如何在债权人求偿与主权债务国的偿债能力之间进行平衡的。有关主权债务违约的150多年裁判历史为处理未来的主权债务案件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储备:美国各州的违约、多米尼加和奥斯曼帝国的准接管、委内瑞拉特惠案、前苏联1917年拒绝偿付主权债务、国联、世界大战外国债务委员会、德国1918年后的30年重组以及ICSID关于阿根廷2001年债务违约的仲裁。主权债务争端解决国际实践与法理的显著连续性为建立解决主权债务违约问题的长期性机构提供了路径。
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化是现代仲裁制度和实践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现象,更确切地说,是一组现象的总和。司法化现象存在于仲裁的各个环节,从管辖客体、主体,到程序原则和裁决制度。部分司法化现象可能是对国际商事仲裁"契约/司法"复合属性的合理确认与强化,因而产生积极效果,而另一部分司法化现象则可能是对该属性的背离,因而带来消极效果。
保护国家根本安全利益的权利作为条约承诺的例外已明确列入国际协定,经合组织投资协议和一些双边投资条约中。在一些情况下,条约通过界定根本安全利益所涵盖的内容,对条约规定的例外作了明确限定。根本安全利益例外条款的解释是一个个性化进程,要考虑条款文本、条约上下文、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准备工作、条约缔结时周围的环境。
本书共分八章。里面不仅对战争罪的起源和历史发展、战争罪的构成要件、犯罪模式以及排除战争罪刑事责任的理由等进行了研究,而且还对世界上主要国家战争罪的立法、对战争罪的管辖问题以及如何在各国之间开展司法合作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应在战争罪方面是否立法及如何立法,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冷战结束后,沉寂了近半个世纪的国际刑法复苏勃兴,发展迅猛,对国际法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多重影响,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因此,对国际刑法涉及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无疑具有突出的理论价值和重要的实践意义。 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国际刑法与国际人权法、国际刑法与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刑法与"选择性司法"、国际刑法与"上级命令"、国际刑法与劫持航空器行为、国际刑法与海盗行为及海上恐怖主义、国际刑法与非洲、国际刑法与世界和平、国际刑法对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影响和国际刑法与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重构等,基本涵盖了近年来学术界关注和集中讨论的国际刑法理论和实践中的主要问题。
进入本世纪以来,在国际格局出现重大调整、高新技术武器发生质的变化和战争形态面临重大转型的冲击下,有关武装冲突的国际法正迎来裂变和重塑的历史机遇。本书作者不仅论及成为关注焦点的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网络战、基因武器、攻击型无人机、自主作战机器人等敏感和复杂法律问题,而且对国际人道法稳定与变化的历史过程和未来走向,作了大跨度的历史考察和高远的战略分析。此外,还从中国在综合国力不断上升、国际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的新视角,就如何对待和适用相关国际法的问题,坦率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承运人责任制度是各国海商法和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核心。随着科技的进步,改革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国际法论丛: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重点探讨了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历史演变、承运人的识别、责任基础、无单放货等前沿问题。《国际法论丛: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认为,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可能是不公平的,但却是有效率的、成本的制度。公约不应成为衡量一国法律制度是否先进的标准。中国应适时启动《海商法》的修改,通过完善法,来促进海运业的发展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国际法在晚清传入中国,是历史大事,可以视作西潮东渐引发文化变迁的典型范例,影响深远,反映了西方文明渗透入中国思维的过程,更展示了中国传统“天下观”崩解的具体情况。全书以全球化的视野,探讨了晚清国际法传入中国,引起有识之士思考国际对策,从“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到“用夷变夏”的具体过程与思维变化,反映了东西方文明踫撞之时,遭受侵略压迫的中国,在被迫纳入西方主导的世界体系之时,是如何重新定位自身的文化秩序,在左冲右突、几乎可说是“困兽犹斗”的艰苦情况下,接受了西方国际法的挑战。同时也展示了所谓“国际公法”多面与多层次的复杂性,对于我们思考世界历史中不同文化进程的发展,有的启发作用。全书资料资料翔实、论证细密,是近年该领域研究中的一部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