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安全例外条款允许成员方在特定安全利益受到威胁的例外情况下,暂时停止施行WTO特定义务,体现了多边贸易体制对主权国家至关重要的特定安全利益的承认与支持。在实践中,由于WTO安全例外条款的模糊性,安全例外条款被某些国家滥用,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幌子,严重威胁着WTO的安全性和可预见性。新的安全形势对于WTO安全例外适用提出了挑战,当国际安全形势出现新的动向、发生新的变化、彰显新的趋势时,安全例外条款所体现的 法益 也应丰富和发展。鉴于此,本书主要目的是为了厘清WTO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中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WTO安全例外条款的基础问题。第二章是对WTO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中的成员方自裁决权限问题的分析。第三章是对WTO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中的 基本安全利益 问题的分析。第四章是对WTO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中的
法律教学应当使用WTO案例,因为研读这样的法律分析,学生必定会得到很好的法律训练。此外,对于中国是当事方的案件,裁决涉及中国的贸易法律和政策以及中国的经济利益,因此使用这些案件教学是饶有趣味的。对于中国并非当事方的案件,由于它们涉及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取消数量限制等重要的国际贸易规则,覆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主要的国际贸易领域,而中国作为一个贸易大国,有短期或长期的利益,因此使用这些案件教学,不会让学生有“事不关己”的“陌生感”。而对于研究者,研究这些案件所涉及的国际规则和中国利益,提出对策建议,对中国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以及“全球治理”的参与,都有重要的意义。杨国华编著的《WTO中国案例精选(1)》即精选了这些案例。
文化建设是更深层次的问题,而其基础则是制度建设;甚至,制度建设也是一种文化形成的重要推动力;而通过法律的社会治理,无疑又是制度建立与形成的根本保障。于是,法律改革就成为中国在加入WTO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而且,WTO就有关问题对发展中国所提出的时间进程表,也挞使我们必须尽快地审视我国现有的法制状况。本书就是对这一问题展开探讨的一种尝试。
文化建设是更深层次的问题,而其基础则是制度建设;甚至,制度建设也是一种文化形成的重要推动力;而通过法律的社会治理,无疑又是制度建立与形成的根本保障。于是,法律改革就成为中国在加入WTO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而且,WTO就有关问题对发展中国所提出的时间进程表,也挞使我们必须尽快地审视我国现有的法制状况。本书就是对这一问题展开探讨的一种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