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美国各大学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 本书旨在展示美国的法律过程,不只通过描述,而且通过让读者置身于你来我往的争辩之中,而强调法律讲论的重要意义,则只在部分意义上是规则的一种功能。本书的资料安排意在让每一观点都能与其他观点相比对。每一文章和案例都提供了探索人的紧张关系的机会。正是以这种教学法,本书模拟了美国法律过程的实际运作,打开了进入法律和社会的大门。 本书所提供的法律规则、原则和案例,都是社会科学、历史和文学等知识语境中的论辩和讨论素材。本书信奉的哲学是,法律判决应当经由询问而生成,而一个纠纷的所有方面都应当被检视,以便获取最广博、最特别的观点。不仅如此,本书的设计是为了达到这样一个效果:某一阅读材料中知识要点的解决都扩展
20世纪80、90年代以来,西方法理学的各个学派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后现代思潮的影响。研究西方法理学的发展趋势,它对中国法学及法制建设所可能造成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本书由三部分组成,部分从不同角度梳理了当代西方后现代法学的一般特征;第二部分评介了当代西方法学的各个流派,批判法学、女权主义法学、种族批判法学、法律与文学、经济分析法学、权利与原则法学、法律社会学的一些代表人物受到后现代思潮影响的情况;第三部分探讨了后现代法学与中国传统文化以及法制现代化的关系。
本书主要为广大的大学生及社会读者提供一个了解西方丰富的法律思想遗产,开拓视野,提高法律素养的读本。收录的西方法学名著以西文法学的传统经典为主,同时吸收部分近年来翻译出版的新作。选文是原文中最精彩的、对后世影响、最能代表作者思想观点的内容。解读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作者评传,二是针对所选名著的全书解读,三是对选文部分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评点。
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现实主义法学是20世纪西方法学的重要流派。现实主义法学以实用主义哲学为基础,以法的客观社会现实为研究对象,强调行为和政治因素对作出司法判决的至关重要性,并轻视抽象的法律规范和原则对判决具体案件的影响。现实主义法学注重具体诉讼过程,注重法律程序中发挥作用的行为和这些行为的政治、社会和心理方面,进而强调法官行为,注重司法效果。现实主义法学对当代西方法学具有重要影响,其思想、观点和传统被当代西方行为法学、经济分析法学、批判法学等继承。
早在古希腊荷马时代就出现了自然法学的观念,到17至18世纪时,自然法学观念已成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并达到了一个高峰。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然法学得到了复兴。自然法学强调法的价值取向,强调法的公平、正义、理性,强调实在法(人定法)应服从自然法,服从公平、正义等根本理念。在西方,每次社会大变革时期,自然法学总是作为一面旗帜,主导着西方社会法律发展的大方向。自然法学的观念在西方法律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至今仍深入人心。例如,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法无明文不为罪、人身自由不可侵犯、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等思想,都发端于自然法学的理念。
一切事物只有互相比较才能见差别长短,只在互相借鉴才能促发展进步。法制建设也是如此。中国法制建设,包括中国刑事诉讼法制的改革和健全,既要立足中国国情,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也应当研究外国法制建设情况,借鉴他们的经验,以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之效。 本书的出版,对于修正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大第八届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实施和刑事诉讼学的研究,都会有一定的帮助。 译者曾在日本名古屋大学进修,有较高的日语水平,对日本刑事诉讼法的了解也较为系统,为便于读者对日本刑事诉讼法有概括性了解,我们请译者对日本刑事诉讼法作了简介。 日本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史,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明治维新以前的主要学习唐律,实行律令法制和武家法制,其刑事诉讼法也包含于其中;明治维新
早在古希腊荷马时代就出现了自然法学的观念,到17至18世纪时,自然法学观念已成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并达到了一个高峰。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然法学得到了复兴。自然法学强调法的价值取向,强调法的公平、正义、理性,强调实在法(人定法)应服从自然法,服从公平、正义等根本理念。在西方,每次社会大变革时期,自然法学总是作为一面旗帜,主导着西方社会法律发展的大方向。自然法学的观念在西方法律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至今仍深入人心。例如,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法无明文不为罪、人身自由不可侵犯、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等思想,都发端于自然法学的理念。
一切事物只有互相比较才能见差别长短,只在互相借鉴才能促发展进步。法制建设也是如此。中国法制建设,包括中国刑事诉讼法制的改革和健全,既要立足中国国情,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也应当研究外国法制建设情况,借鉴他们的经验,以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之效。 本书的出版,对于修正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大第八届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实施和刑事诉讼学的研究,都会有一定的帮助。 译者曾在日本名古屋大学进修,有较高的日语水平,对日本刑事诉讼法的了解也较为系统,为便于读者对日本刑事诉讼法有概括性了解,我们请译者对日本刑事诉讼法作了简介。 日本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史,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明治维新以前的主要学习唐律,实行律令法制和武家法制,其刑事诉讼法也包含于其中;明治维新
英美两国的保验法固然精妙,然而中国读者对此却很少有真切的体会,因为我们平常能接触到的多为其成文法典,阅读起来味同嚼蜡。我们当然也知道,英美国家行判例法,生动、钱活的“行动中的法律”无不体现在法官们几百年来所书就的判决书中。不过由于条件有限,中国读者能看到的保险法判例十分有限,而且多为转述再转述的版本,无法看到其价值。 这本书的两位作者做了一件前没有做过的事,他们精心挑选出几十个英美保险判例,用流畅的语言进行了全文翻译,然后为读者补充了许多必要的背景知识,细细缕出法官的思路,对各种观点进行归纳提炼,并适时进行精辟的点评。这些判例和评析都按照保险法体系有条理地组织在一起,让人读来一气呵成,掩卷之后却又可以准确地在脑海中再现其原貌,两位作者的细致和严谨可见一斑。 在评
这门课程所讲的十位思想人物都不单纯是某一个学科或者领域中的专家,而是涉及多个领域的思想家,比如像霍布斯休谟、康德、黑格尔、密尔、托克维尔,乃至当今的哈耶克、罗尔斯哈贝马斯伯尔曼等,都具有这样的学术禀赋,属于百科全书式的人物。这门课程一方面是种思想长廊的展示性介绍,另一方面更是个导读性的前言,为那些愿意进入法律与政治哲学之堂的同学们提供一个攀援的阶梯。它让同学们感受到真正的思想大师是如何面对问题的,是如何把各自时代的社会现实问题转化为经典的理论体系的。 开设这门课程不仅仅在于传授给同学们些具体的知识,更主要的是通过这门课让同学们感受到一种有关法政事务的思想 即一个综合性的关于社会秩序和制度建设的深层机制以及内在正当性问题的思考是如何形成的。虽然课程中所讲的是西方近现代的思想
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现实主义法学是20世纪西方法学的重要流派。现实主义法学以实用主义哲学为基础,以法的客观社会现实为研究对象,强调行为和政治因素对作出司法判决的至关重要性,并轻视抽象的法律规范和原则对判决具体案件的影响。现实主义法学注重具体诉讼过程,注重法律程序中发挥作用的行为和这些行为的政治、社会和心理方面,进而强调法官行为,注重司法效果。现实主义法学对当代西方法学具有重要影响,其思想、观点和传统被当代西方行为法学、经济分析法学、批判法学等继承。
西方法理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自然法思想自古至今绵延不绝。在西方主要国家中,法学的基本理论学科通称为“法理学”或“法律哲学”。本书以主要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的重要学说进行了论述、分析和批判。全书由西方法理学绪论、古代西方法理学、近代西方法理学、现代西方法理学4编组成,共20章。全书见解深刻,分析入理,既是一本学术专著,又可作有关课程的教材或参考资料之用。阅读本书,我们可以一窥西方法学家的学术思想。本书既是学术专著,又可作有关课程的教材或参考资料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