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宪法和公共哲学的对话,试图达成国家权力与人权之间的协调,这是本书的落脚点和最终目标。本书以市民公共性的概念代之以国家这一概念,在此基础上重新构建关于市民公共性的现代理论。本书追求和平主义宪法的理论与实践,确认作为法与政治的主人公的国民的能动地位,与时俱进,开拓进取,通过明确其权限与责任,为符合国际化时代的宪法研究提供了全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