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是我国台湾著名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民法研究系列著作中的一册,已在我国台湾地区和大陆多次出版,且享有很高的赞誉。2009年曾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对大陆法学研究和教育有深刻影响。 《侵权行为》作者以侵权行为法为研究对象,分别就侵权行为法的基本理论体系、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分析、比较、论述,并贯穿了比较法学、案例法学的精髓,使读者透过每个法律问题,体会到侵权行为法的博大精深,既有学术价值,又有实践意义。
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商法总论(第二版)》共十一章,涉及商法的概念与特征、商法的地位、商法的产生与发展、商法的理念与原则、商法的渊源、商法的体系与立法模式、商主体通论、企业通论、商行为通论、商事登记制度以及商号制度等,既吸收了近年来的全新商法理论研究成果,又立足于中国市场经济制度及实践需求。在基本知识点之外,基于商法的实践性特征,本书还为体现商法理念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解决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力求将商法理念与原则融汇于具体法律适用的解释中,从而使商法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更为明晰,帮助读者确立至关重要的商法理念与商法思维。
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大到结婚买房,小到网上购物。可很多时候,我们都是“知法却不懂法”,不知该如何保护自己。法律早就成了现代社会的通行证,但当我们真的身处这些纠纷时,还是会手忙脚乱,不知道如何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线索。对此,“南方周末”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授,历时一年,共同打磨课程。他们不仅会分享在面对网络暴力、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泄露等日常问题时要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更会说透法律人在面对类似问题时的底层思考模式,助你像法律人一样,用更宏大的视野,直面更复杂的世界。
本书杜撰了一个中国式的“洞穴奇案”,书中以中国古代的“管秋阳食人案”为原型,塑造了一场如电影般精彩的“朝堂辩论”。十四位虚构的古代人物围绕该案应如何判决产生激烈讨论,内容涵盖礼与法、世俗伦理与儒家统治、民间舆论与司法审判等价值冲突。通过对虚构案件的辩论,进而深入探究传统中国法哲学究竟可以如何应对“绝境之下杀死、食用一个人,以保全更多人”的这类司法审判难题,也展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诸多方面。此外,作者大胆地将思想实验这种目前在中国法学界尚很少见的方法运用于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原创性极强。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形成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在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首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 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终身受益。我认为,陈少湘先生新近出版的这本专著,就是这样的好书。 陈少湘在这本书中详细论述了当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基本理论和运作技巧,奉献给广大读者一位资深地产拍卖师在学术领域不断进行探索的成果,尤其是重点传播了拍卖信息,弘扬了拍卖文化,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知识又一次得到了普及,从而有利于“招拍挂”活动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招拍挂”活动迈上新台阶。 毋庸讳言,近年来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领域实践有余,理论不足,故十分需要博大精深的学术研究,然而,令人满意的研究成果并不多。有鉴于此,陈少湘基于多年来丰富的地产拍卖经验,在“招拍挂”学术园地辛勤耕耘,及时推出这部填补空白之作。它告诉我们,实践离不开理论指导,有雄厚实践基础的正确理论最经
刑法的效力范围作为刑法理论中的一个基础性课题,不仅在刑法理论上存在着诸多难以释怀的困惑问题,而且在司法实务中也存在着众多的疑难问题,理应得到刑法界相当的重视从而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然而其被关注的现状实难令人欣慰。据统计,1980年“两法”施行以来的20余年间,以刑法效力范围为研究对象的专门著作尚未面世,相关的学术论文也10余篇,这从一个方面足以看出,学界对刑法效力范围研究的力度和深度令人汗颜。有鉴于此,本人不揣冒昧,立足于中国刑法的理论与实践,并比较考察德、日等大陆法系以及英、美等英美法系诸国与地区的立法及其实务,以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刑法效力的基础理论入手,通过刑法之于时,地、人事等四个方面,对之进行了较为深入、全面、系统的研究与探讨,以期丰富、发展与完善我国刑法效力范围的理论
市场经济的确立和良性运转,是我国保险事业得以全面发展的动力性因素所在。在这一过程中,责任保险日益突显出其重要地位。因为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论从何种角度观察,都构成一种意外的负担。当这种负担过于巨大,超出行为人的承受能力时,不但自身将陷入贫困窘迫境地,且因此行为而使受害者的利益难有保障。科学技术的发达在为人类活动开辟了更为广阔空间的同时,也使得因自身行为致他人损害而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民事法律制度,特别是民事责任制度的不断演进和变化,更使得社会成员为自身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不断扩展。为此,人们迫切需求一种有效的风险转嫁措施,将所面临的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分散出去。而聚集、分散和消化损失构成了保险的本质特征。在责任保险制度中,投保人通过
核心设施理论是反垄断法中历史悠久又充满争议的领域。核心设施理论存在的必要性、救济的可行性以及如何界定核心设施是该领域最为重要、并相互关联的三个部分。李剑所著的《反垄断法核心设施理论研究》对其的研究,集中地体现了如何理解反垄断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如何在反垄断法制度框架内平衡投资激励与开放市场,如何构建新的实施体系以更好实现反垄断法目标等有意义并有趣的问题。
分类精致,收录全面:全书分为银行业纠纷、证券业纠纷、期货业纠纷、保险业纠纷类,并根据纠纷性质细分诸多小类,如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贷款纠纷、同业拆借纠纷、票据权益纠纷、人身保险纠纷、财产保险纠纷等,在各项下均全面收录该类金融纠纷常用法律依据,包括核心法律、相关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业务文件、个案复函等。 实务指引,适用方便:本书除全面收录各种法律依据外,还特别加收了地方政策文件、典型案例、文书格式、流程图表等,制作了总目录、常用法规简目,编写了《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适用提要,对重点法律法规附加了条文主旨,大大增强了本书的实用性,可以让读者更加方便快捷地查找到各类法律依据,并有针对性地正确理解和适用。 动态增补,服务:对所有寄回《读者意见反馈表》(本收末页
《税法学通论》分税法学基本原理、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以及税收救济法五篇,共二十三章,主要介绍了税法的基本内涵,税收法律要素与原则,税收法治现代化,税收基本法的国际借鉴,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行为税法,税款征收程序,税收救济法概论,税务行政赔偿等内容。税法学是一门研究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间发生税收法律行为、形成税收法律关系表现为(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独立的应用法律学科。
《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证据能力的程序性保障及审查》以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为出发点,在充分考虑我国鉴定意见证据能力问题的困境之后,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并从程序角度提出完善我国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的措施。其中,特别就鉴定人隐蔽出庭作证制度、鉴定意见证据审查的新模式——专家陪审员制度予以充分介绍。
《公司法实战智慧(二)》由广州市律师协会企业与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编写,是在2016年出版的《公司法实战智慧》基础上的又一成果。本书中的实务案例和理论文章,多来自广州律师为公司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实践,由本书编委分组编辑完成。本书的框架结构由各位作者撰写的应用法学研究文章及大量与理论文章相配套的案例构成。文章和案例结合了本届公司委多期沙龙的研究主题,是广州律协公司委的综合研究成果的结晶。书中部分案例来自于广州律师的积极投稿。本书既有较深的理论阐述,又在程度上反映了广州律师在公司法律实践中的成果,是一本集理论与实践于一体的实务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