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专利的角度出发,探讨了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对医药领域产业化的影响,同时对中国和美国的医药专利制度进行了比较,深入分析了美国医药专利链接制度和Hatch-Waxman法案,希望为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思路和借鉴。
本书主要介绍了全球盐湖锂资源概况、锂资源开发产业现状、全球及中国锂资源产业专利导航及重点应用领域专利分析。对于全球盐湖提锂方法专利进行详细标引及具体分析,对重点专利权人,如青海盐湖所、西藏国能矿业、青海锂业公司等9家机构盐湖提锂专利进行交叉对比分析,深度解析中国盐湖提锂技术发展脉络及未来发展趋势。通过对专利信息的利用,紧扣产业分析和专利分析两条主线,将专利信息与产业现状、发展趋势、政策环境、市场竞争等信息深度融合,达到明晰产业发展方向、找准区域产业定位、指出优化产业创新资源配置的具体路径等系列目标。
《专利许可合同的构造——判例规则及中国的展望》由董美根著,在研读大量国外判例与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对专利许可合同作了系统研究。《专利许可合同的构造——判例规则及中国的展望》从我国现行专利许可合同存在的问题出发,在界定专利权民事权利属性、专利许可性质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专利许可合同的涉他效力(专利许可授权的对外效力)、涉它效力(被许可人使用许可权人的其他专利) 以及专利许可合同有效性认定。
本书采用主题设问的方式, 试图用聊天式的语言漫谈创新主体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个场景下的知识产权问题, 包括基础概念、专利申请前后的注意事项、研发中的信息利用、成果转移转化许可、职务发明、纠纷处理、合作中的注意事项、风险管理等, 通过“主题问答对话” 作一次较全面的科普, 供读者查询。
本书从法学界关于居住权、典权的立法之争出发,强烈地意识到:只认可土地用益物权,而忽略建筑物用益物权,这是一个严重的法律漏洞,并充分地论证了设置建筑物用益物权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源于德国民法理论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影响深远,我国法律也采纳了该制度,审判实践中亦经常运用。但是,无论是国外还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保护客体、归责原则、赔偿范围、时间限制等问题,均存在较大争议。导致实践中的做法极不统一。因此,如何对缔约过失责任在民事责任体系中的地位作出合理界定,如何协调其与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之间的关系,如何对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作出更为合理、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是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予考虑的问题。而如何正确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自由、有序的交易秩序,则是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论缔约过失责任》作者陈吉生对外的有关理论进行梳理与评论,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与剖析,对上述问题
本书精选了修美乐、恩利、来得时、非格司亭、佳达修等 10个世界重磅生物药及基因测序检测技术 ,从研发开始 ,结合技术市场的环境和潜在对手的竞争方式 ,多层面多角度地分析了单抗、肽类、细胞因子、疫苗等不同类型生物技术药物如何构建核心专利、如何围绕核心专利进行布局 ,总结了罗氏等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围绕创新药的专利许可、诉讼、谈判等策略特点。
本书运用综合系统整合法、哲学思辨法、比较研究法、经济分析方法、案例实证法,以自由与限制这一矛盾对立统一体为切入点,对不动产财产权的自由与限制从理论、历史、现实到制度展开全方位的讨论与研究。对不动产财产权自由与限制在公私法上的讨论,紧紧围绕着一个统一的核心目标——和谐,即不动产财产权的稳定与发展、自由与秩序、效益与公平之间的一种和谐状态。本书以社会和谐与不动产财产权利益平衡思想为两个重要支撑点。
法律的现代化及正义的实践莫不系于法学方法的认识、接受与应用,不然,小则免不了各说各话,不能客观严谨的论断是非,大则免不了强词夺理,根据主观利益颠倒是非。本书是台湾学者在法理学方面的一理论研究成果。作者以体系化的研究方法从学理和实证的角度详尽阐述、探讨了法律解释与法律漏洞之补充等学术疑难问题。书中全面评介了德国学者在此问题上的学说、争鸣,同时有机结合台湾地区的“法制”两头阐发了作者个人的独创见解,给读者以说理透彻、深入浅出的印象。该书为我们了解台湾地区法学研究动态、借鉴其学术成果开辟了新的视野。
本书对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地研究,运用了大量国外法院判例和各种官方文件(如WCT与WPPT的外交会议记录),对众多司法判例作出了分析,对许多长期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疑难、复杂的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所谓民法典的体系,是在采取法典形式时,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民法规则或者法律条文以某种逻辑加以安排,从而形成的体系。简言之,就是将民法的各项规则有机地组合在民法典中的逻辑体系。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工程已经启动的情况下,立法者所面临的首要课题就是应当如何构建民法典的体系。法典作为形式的成文法,其追求的是高度的体系性与严密的逻辑性。可以说民法典的体系的确立对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探求民法典的体系,是由民法典自身的内在属性所决定的。对于如何构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问题,民法学界存在广泛而热烈的争论。我们认为,中国民法典的体系应当由民法总则、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权总则、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定、侵权行为法构成。下面拟就民
胡长清先生的《中国民法总论》一书是中国学者最早撰写的中国民法学的体系书,开辟了中国民法学著作的先河,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中国民法总论》分为绪论和本论两部分。在绪论部分简要介绍了现代民法的发展趋势、世界民法的编纂体例、旧中国民法的编纂原则和私权的本质等民法学最基础的问题。本论部分分为7章,这是完全按照《中华民国民法》总则编的章节结构编写而成的,比较详细的,并且几乎是逐条对该编的条文作了学理上的解释。该书大约30万字,与此后出版的各套的民法体系书相比,规模较小。全书采用了文意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现代民法解释学的方法,并参考了许多国外的立法例,引进了比较的方法。可以说该书是中国学者用现代的法学方法来研究新式民法典的次成功尝试。
《民法讲义I总则》为日本京都大学教授山本敬三教授课堂讲义的部分。此教材在日本相较于其他同类教材无论从内容、形式和版式风格,都有全新突破,特别是讲授的内容,博众家学说所长,观念清晰中肯。至今,该书三年三版,并且在日本受到诸多好评。此书的引进,将对提高我国同类教材的水平会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专利法〉第22条·创造性理论与实践:2011年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高端学术研讨会论文选编》是2011年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高端学术研讨会论文选编,是对《专利法》第22条中的创造性理论与实践的讨论,内容涉及创造性审查基准和判断方法的研究、中外专利法创造性理论与实践的比较、创造性审查基准和判断方法的修改建议。各位作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阐述了其对某一个问题的看法及观点,对促进我国《专利法》中创造性的理论研究及立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书着眼于日常生活中高频出现的债权债务纠纷,通过对具体案例的解析,联系现行法律规定,打造成、经典、实用的法律办案指导书。
经过数十年的生聚教训,我们的法律社会慢慢进入了可以汇集人文的阶段。目前法律界,理论与实务面皆人才辈出,各在自己的岗位著有相当的成就。 本书所选判决之出处有四:1.“法院”印行之裁判汇编,2.“司法院公报”3.法令月刊4.资讯法务透析。 本书分为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行政法各个法学领域,就“法院”裁判书汇编或行政法院裁判汇编,邀请台湾各法学领域之学者一位,先选出一百件裁判,再予以评析,指出其问题所在,相信此不仅可增加对“法院”裁判之认识,而且亦有助于法学之研究。
《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是我国部以单纯婚姻(身份)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专著。其特点是: 1,内容新颖,具有前沿性。身份关系是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薄弱领域,所涉及的都是前沿理论问题。其中离婚无效、婚姻成立与不成立、性与婚姻、“非常婚姻”(同性婚姻、变性婚姻、虚拟婚姻)等,尚属理论上的空白领域。 2,法律根据充分,具有性。作者对我国不同时期3部婚姻法及100多个司法解释和婚姻行政法规进行了梳理、鉴别,严格区分“当时有效”与“现行有效”的界限,以其作为处理不同婚姻的法律根据,从而使其具有性。 5,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实用性。《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把现实问题引进法律,把法律适用导入现实,用理论连接现实与法律,使现实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在法律上找到答案,使法律适用问题能够在现实中“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