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规范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在我国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研究和正确的对待。按照主观目的解释,新合同法制定时也只是从简单的法律位阶限制上来防止无效合同的泛滥。这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强制规范和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在廓清和界定相关重要概念基础上,首先根据目的解释,构建了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的我国法律上的强制规范违反禁止规则的规范基础,即,原则和例外的规则体系。“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是原则,“但是如果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是例外;并且
本书所涉及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上编为资产的发掘,从历史角度考察了我国产业的现状和文化企业目前面临的困境,提出对价值的再发现和对资产进行发掘的具体方法;中编为资产的运营,对文化企业可以采取的运营方式做了分析研究;下编为资产的保护,特别介绍了如何利用数字管理技术。
由肖建国编著的《民事执行法(21世纪法学系列 教材)》是绍执行机关的组织及其运用强制力实施执 行行为的程序规范的总和。包括执行法院的组织、权 限,执行当事人的能力、资格,执行行为的程序、要 件等内容。故民事诉讼法、公证条例以及公司法等实 体法中有关民事执行的条款,均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民 事执行法。
《加强保护对中国南通家纺产业发展的影响调研报告》是根据中国国家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的《保护案例示范点调研项目合作协议》要求,由中国江苏省局、南通市局组织相关人员,在进行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基础上,依照中外知识产权专家的指导意见撰写完成的。报告对南通家纺市场(中国的家纺产品集散地)的保护体制、机制的建立完善和成功运作进行了深入剖析。
强制规范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在我国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研究和正确的对待。按照主观目的解释,新合同法制定时也只是从简单的法律位阶限制上来防止无效合同的泛滥。这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强制规范和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在廓清和界定相关重要概念基础上,首先根据目的解释,构建了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的我国法律上的强制规范违反禁止规则的规范基础,即,原则和例外的规则体系。“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是原则,“但是如果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是例外;并且
面对日益复杂的著作权环境和相对缺位的著作权历史梳理,简单的将著作权视为某种仅仅具有历史偶然性的制度工具的观点甚嚣尘上。然而,由此而产生的诸多对于著作权存在性的置疑,实际上更多时候只是对著作权历史和著作权文化的某种误读。通过西方著作权古典史的研究,《历史视野中的著作权模式确立--权利文化与作者主体》(肖尤丹编写)以权利模式的建构为核心,扩展了著作权模式发展的基本脉络,从著作权观念化、制度化、法制化、类型化的完整历史过程,论述、分析了著作权模式确立和制度选择。《历史视野中的著作权模式确立--权利文化与作者主体》并始终以“作者主体”作为研究视角,融合权利文化和制度主体,将“著作权到底保护谁”作为以一贯之的追溯线索。
本书采用主题设问的方式, 试图用聊天式的语言漫谈创新主体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个场景下的知识产权问题, 包括基础概念、专利申请前后的注意事项、研发中的信息利用、成果转移转化许可、职务发明、纠纷处理、合作中的注意事项、风险管理等, 通过“主题问答对话” 作一次较全面的科普, 供读者查询。
《公共利益论域中的知识产权限制》从公共利益视角以七章的内容论述知识产权限制问题。作者探讨了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知识产权限制的理论依据和基本特征,分析了知识产权限制的种种原因,论述了知识产权限制与公共利益的关系,还对各主要国家的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限制制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公共利益论域中的知识产权限制》适于知识产权领域学习者、研究者、实务工作者参考使用。
1.本书的翻译底本是日文原著《中国家族法原理》昭和51年(公元1976年)8月15日出版的第二版,但个别地方与第二版有所不同。在着手翻译前,滋贺先生对原书个别内容做了进一步修订,因此本书是根据修订后的内容翻译而成。译书对这些地方不再——注明,凡与原书不同的地方,目前以本译书内容为准。 2.书中有个别日文在翻译时比较难于处理,后决定保持原文不泽。如“持分”、“持分权”、“得分”、“得分权”。“持分”的词义可以译为“份额”;“持分权”可译为“按份共有权”;“得分”可译为“应得的份额”;“得分权”可译为“应得的份额权”。但如果这样译出,则原文表达的涵义和形式会出现问题。“持分”所要表示的含义不仅是“份额”,还指相关的人“每个人都享有的份额”、“相关各方都有份儿”。四个词多少都是基于这一含义而形
本书对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地研究,运用了大量国外法院判例和各种官方文件(如WCT与WPPT的外交会议记录),对众多司法判例作出了分析,对许多长期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疑难、复杂的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源于德国民法理论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影响深远,我国法律也采纳了该制度,审判实践中亦经常运用。但是,无论是国外还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保护客体、归责原则、赔偿范围、时间限制等问题,均存在较大争议。导致实践中的做法极不统一。因此,如何对缔约过失责任在民事责任体系中的地位作出合理界定,如何协调其与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之间的关系,如何对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作出更为合理、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是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予考虑的问题。而如何正确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自由、有序的交易秩序,则是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论缔约过失责任》作者陈吉生对外的有关理论进行梳理与评论,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与剖析,对上述问题
本书精选了修美乐、恩利、来得时、非格司亭、佳达修等 10个世界重磅生物药及基因测序检测技术 ,从研发开始 ,结合技术市场的环境和潜在对手的竞争方式 ,多层面多角度地分析了单抗、肽类、细胞因子、疫苗等不同类型生物技术药物如何构建核心专利、如何围绕核心专利进行布局 ,总结了罗氏等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围绕创新药的专利许可、诉讼、谈判等策略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