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以笔者在实践中提出的机构法务综合支持概念为核心构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将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分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基本理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函八大板块。《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对每一专项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概念、具体操作模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能够对律师和其他专业法律人士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帮助。
本书在结构体例上由四篇十章构成,着重研讨了四方面的问题。,公司权利与权力配置的理论依据。首先,对权利与权力两个基本范畴进行了法理辨析;其次,解析了公司法人格理论与公司治理诸学说关于公司权利与权力配置的各种主张。第二,公司法权形态配置。分别从公司权利与权力二元配置的视角,研究了其法权关系的本质、配置原则和方法,阐明了权利与权力分别沿着横向和纵向路径配置的制度设汁依据。第三,公司事实权力形态配置。率先提出了公司组织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无法律授权的事实权力对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控制和操纵的主张,研究了公司实际控制权与法定控制权的关系以及二者对公司治理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第四,公司权利与权力的平衡机制。主张公司权力源于权利,并受权利监督,公司各权力之间互相制衡,法权形态必须制
孙宏涛所著的《董事责任保险合同研究》以公司社会责任为视角分析了董事责任保险合同的基础理论,董事责任保险合同的主体,董事责任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告知义务,董事责任保险合同中的索赔与扩展发现期,董事责任保险人之责任范围与除外责任以及董事责任保险合同中赔偿责任与抗辩、和解费用的分摊等问题,并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提出构建董事责任强制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设想和制度框架。在余论部分,《董事责任保险合同研究》还分析了我国对董事责任保险的现实需求,并针对我国目前销售的董事责任保险产品的合同条款提出相关改进意见,最后,针对董事责任保险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功效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之一,在于股权的多元化和股东的分散化。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与股东个人的财产相分离,公司的意思与个别股东的意思相分离。作为公司意思决定机关的股东大会,担当着公司意思的“器官”。但由于股权的多元化和股东的分散化,探讨如何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公司意思决定,就成了一个公司理论、立法和实践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事实上,在中国证券市场经历10余年的风雨和磨难之中,也引发了大量这方面的思考①。问题的产生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不容忽视的,就是我国公司立法上存在着严重的不足。无论是股东大会会议程序,还是股东大会决议 内容,都会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公司法面对这些问题应作何反应,值得进行理论上深入的研究。 虽然20世纪以来,各国公司法都经历了削弱股东大会权限,强
本书以公司清算制度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基于此主题与中心,全书贯穿两条主线,一条是公司清算制度的完善,以清算的价值理念,即公平价值、秩序价值、利益价值为基点,系统检视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另一条是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中心,探寻在公司清算制度中全面而系统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边界和路径。
随着水上运输与水上作业的发展,船舶侵权行为或事件不断发生,侵权损害日趋严重。作为民法之侵权行为法和海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船舶侵权行为法,其基础理论在民法学界与海商法学界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作者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整体分析、比较法、法哲学、制度法学的研究方法和规范分析、实证分析、法与国际法相结合的论理方法的诸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全书由七章组成。 章导论,研究了侵权行为、船舶侵权行为与侵权行为法、船舶侵权行为法的概念与界定,探讨了船舶侵权行为法的公平价值与效益价值取物质财富的内在含义与要求,介绍了外对船舶侵权行为法及其基础理论的研究动态,阐述了本书的研究根据、目的、方法与结构。 第二章船舶侵权行为法的历史演进,研究了中外船舶侵权行为法的历史发展,船舶侵权行为法的国际统一
《公司法实战智慧(二)》由广州市律师协会企业与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编写,是在2016年出版的《公司法实战智慧》基础上的又一成果。本书中的实务案例和理论文章,多来自广州律师为公司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实践,由本书编委分组编辑完成。本书的框架结构由各位作者撰写的应用法学研究文章及大量与理论文章相配套的案例构成。文章和案例结合了本届公司委多期沙龙的研究主题,是广州律协公司委的综合研究成果的结晶。书中部分案例来自于广州律师的积极投稿。本书既有较深的理论阐述,又在程度上反映了广州律师在公司法律实践中的成果,是一本集理论与实践于一体的实务好书。
放眼全球公司治理实践与公司法治变革,公司控制权的依法规制作为核心问题始终存续其中并成为多数国家的一种共识。伴随我国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数量上快速增长的上市公司中控制权失范运行的状况大量存在,中小股东利益受损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解决现实问题的紧迫需求、规则安排的零散低效以及理论研究的多元化预期,构成了《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法律规制》选题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以笔者在实践中提出的机构法务综合支持概念为核心构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将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分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基本理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函八大板块。《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对每一专项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概念、具体操作模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能够对律师和其他专业法律人士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帮助。
在上市公司赋予其股东很大程度的民主时,为了应:对通过上市公司管理人体到现出的治理适当性的丧失,场良好的治理实践不可避免。这一实践从美国继而延伸至欧盟。其所适用的法律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强化股东的权利。在法国,争论呈现出特别之处,因为公司机关之间的平衡更有利于股东,这与大多数其他国家有所区别。这并不妨碍根据良好治理的需要对于现行法进行逐步的修订,但是金融危机是否亦揭露出改革的局限性? 对于危机本质的分析试图揭示出市场风险,其所产生的限制不足以在良好的治理实践中被考虑。本合著试图揭示出公司领域的发展动态,为使公司治理找到真正的存在意义,这也构成了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书首先试图解释治理危机的含义,其次通过金融危机证明这些治理工具的妥适性,最后对于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一个新的观察
《商事审判研究(2006年卷)》这部融商事审判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于一体,集案例分析与审判经验总结于一身的年刊,自2004年创刊出版以来,以其真实的题材、丰富的内容、鲜明的特色,凸现了广东商事审判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反映了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社会经济生活的变迁,给商事审判带来的变化与影响,成为广东商事审判法官与全国同行、法学界专家学者切磋研讨商事审判业务的平台。《商事审判研究(2006年卷)》的问世,有效推动了广东商事审判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商事审判研究(2006年卷)》设审判工作指导、公司法、保险法、破产法、诉讼程序、优秀裁判文书选登等六个专题。
由长岛·大野·常松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编写的《中国企业日本投资法务指南》全面、完整而系统地解读了日本公司法的条文,尤其是对于与公司法相关联的金融产品交易法、破产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税法、反垄断法以及解决纠纷的法律对策等有的释义。本书更就中国投资者如何在日本设立公司以及公司的收购、资本运作和公司的破产、劳务、税收等方面进行了解说。是一本用于研究企业法务的工具用书。
本文对告知义务的法理根据的通说——“技术说”提出质疑,并论证“诚信说”才是告知义务的直接法理根据。关于投保方缔约时不实告知的法律效果,本文提出了一种法律效果双层结构结构规范模式的解释理论。从世界范围看,立法逐渐加强对保验人的合同解除权的限制,揭示了不要求因果关系的规范模式、要求因果关系的规范模式和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比例原则模式是一个渐次发展的过程,体现出日益向消费者保护倾斜的趋势。本文还研究保险发达国家不可抗辩条款规则的新发展以及对我国保险实践的启示。关于投保方违反保险事故发生之通知义务,本文提出我国保险法修改时应设计与损害事实和过错相适应的不同法律效果。本文的研究表明,在外国和其他地区,一种普遍的保险人告知义务不仅体现在观念上,而且已落实到严密和周全的相应法律制度上。 本
本书主要讲述了上市公司并购中的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难题,即交易主体的利益冲突性、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欺诈性以及定价的非公允性。本书提出的主要观点是,针对这种利益冲突的交易,必须使其类似于“正常交易”或“臂长交易”的特性。上市公司并购中的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上的设计,本书从以下几个原则入手:一是微观上制度设计要注重精细化、科学化,宏观上要基于效率与公平、成本与效益的考量。无论并购监管还是非公允关联交易的监管,利益的平衡既要保障公平又要促进并购的效率,如为促进并购效率同时,法律可配置给小股东相应地事后司法救济;信息披露设定不同的门槛等。二是建议采用公共执法与私人诉讼双轮驱动的监管模式,监管与诉讼并举,惩戒与救济通彰。三是原则性监管与类型化思考并重,保障监管制度体系的闭合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2文本。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申请日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新版本,以尼斯分类为基础,本书为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一版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本书可作为商标注册人员的工具书。
本书以中国公司法的规范解释和应用实践为中心,借助真实案例,展示法律适用,激活法律解释,检讨法学理论,并通过提问激发思考,鼓励探索。 本书不同于传统的讲解型教科书,因为它贯穿大量有待探讨的案例和基于案例引申的问题;也不同于单纯的案例教材,而是将案例与原理阐释和规范解说紧密结合在一起,案例服务于原理和规范的理解与运用。案例的功能主要不是提供例证,而是供读者观察法律适用,挖掘法律适用中的新问题,对法律规范和理论本身予以反思;案例附有评论和分析,但无意设定wei一正确的答案,而是鼓励读者通过观察发现更多问题,运用原理分析和解释问题,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公司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是当今各国公司法学者。立法者。公司经营者,股东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是传统公司法理论面临的一个挑战。到底什么是公司社会责任,为什么要强调公司责任,公司社会责任与传统公司法确认的公司作为营利法人的本质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公司社会责任具有相当的合理性,那么应当如何去设计富有实效的制度安排,如此等等,都急需从理论上得到回答。公司社会责任的现代观念牢牢扎根于人们对公司在社会中的角色的认识。公司制度是市场机制中的核心,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完全符合“三个有利”的原则,因为公司能够吸收纳劳动力。资本和经营者并将其融于一炉,能够地配置资源,能够鼓励人们的创业与冒险精神,能够帮助投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实现人生价值,能够向政府纳税,还具有促进社会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