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湖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开发利用》是作者根据多年来从事天然矿泉水化学研究工作的经验总结撰写而成,内容包括矿泉水的分类、评价与地质勘探,湖南省矿泉水的形成和分布特征,以及开发利用等。通过《湖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开发利用》将作者多年来掌握的湖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有关资料加以总结、汇集,以供从事矿泉水调査、开发和研究的人员参考,以期对湖南省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开发起一点促进作用。
为了更好地帮助法官、律师、教师、学生及其他法律实务工作者系统全面地掌握民事执行的规范体系,快速、有效地查找民事执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很好不错案例,法律出版社特邀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韩波教授按民事执行体例编写了《民事执行一本通》,希望能够帮助读者在较短时间内,以较高的效率掌握和精通民事执行法。
本书是国内第一本专门研究商标显著性的专著,作者在大量收集国内外相关文献,尤其是欧盟和美国的相关理论和实务的基础上,以商标显著性为基点,从商标显著性的一般原理、商标显著性与商标注册、商标显著性与商标保护三个方面分进行论述,明确提出 (1)我国《商标法》立法宗旨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应当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将条修改为“为保护消费者和商标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2)重构我国商标权取得模式,完善我国商标注册申请实质条件。(3)我国应当采纳商标混淆理论,规定商标反淡化条款。
世纪之交,国际投资法正在发生着重大的结构性变革,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国际投资条约、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国际仲裁庭都面临着何去何从的重大抉择。本书作者秉持学术研究的国际问题意识与中国问题意识,立足于中国国情,放眼世界,广泛收集和深入钻研手法律文件,合理借鉴国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从国际投资条约的新发展、国际投资仲裁的新发展以及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新实践这三个角度,对体现这些重大抉择的主要前沿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石油天然气法律法规分类汇编》将我国目前正在实施的油气领域法律、法规按陆地与海洋石油开采、石油矿业权、石油环境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石油天然气财金税费、石油天然气行业劳动保障、石油天然气价格管理、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贸易及经营九大类在筛选的前提下进行了分类汇编,对广大油气业法律工作者而言是一本较为实用的工具书。
本书全面收录了当前最实用的关于国有企业的法律规定,使得不论是实务界的专业人士还是普通的读者大众在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规定时都能够快速查找到自己关心的国有企业法律问题的相关规定。本书将所有涉及国有企业的法律规定按照国有资产,股权、股票、债券,国有企业改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审计,职工权益、劳动人事,税收,破产清算,国有企业领导人责任等大的实用主题分类,使得读者可以集中关注自己所需了解领域的法律规定。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新形势下中国新型工业化发展问题研究》以我国紧紧抓住战略机遇,加快走创新驱动、信息引导、绿色低碳、包容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为背景,深入分析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工业化发展的整体状况,研究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的走势及政策,借鉴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对影响我国工业化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从产业发展模式和发展动向、未来工业发展走势等方面预测我国工业化发展趋势,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推进中国工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等形式的公司、企业不断大量地涌现。在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下,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对这些特殊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法制课题。从第一部颁布的外资立法至今,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处于不断的修订完善,去芜存菁中。面对这种形势,我们却发现,在众多同类的法律法规出版物中,没有一本专门收录涉外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书籍。 基于此,我们编辑出版了这本涉外企业法律实用指导,全面收录了当前最实用的关于涉外企业的法律规定,使得不论是实务界的专业人士还是普通的读者大众在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规定时都能够快速查找到自己
《靠前投资法(第3版)》抢先发售从资本输入国法制、资本输出国法制和双边、多边条约的靠前法制三个方面,结合靠前和靠前判例、学说,对比靠前立法和靠前立法,对靠前投资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加以全面地、系统地综合分析和研究,创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靠前投资法学体系,在靠前外学术界产生了重要影响。时至今日,我国重量规划《靠前投资法》仍然沿用其体系。同时,他还对靠前投资法的许多重大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如关于各主权国家应依本国法制确定外国人的待遇标准的观点,关于特许协议是靠前法契约、不是靠前契约的观点,关于国有化的合法性及只能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给予适当补偿的观点等,并对我国涉外经济立法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
本书是由兼具深厚劳动法理论功底与丰冒买务经验的法律专家执笔而著。全书采用“条文主旨”、“条文释义”、“应用提示”的体例分项对条例逐条注解,既对法条背后的理论娓娓道来,又对条例的现实应用予以点拨,并对疑难点举案说明,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是学习培训的好教材,也是研究、应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好指导、好参考。
直销作为众多现代经销模式中的一种,内容繁多,涉及面广,加之直销交易上的隐蔽性、参与人员的分散性、交易对象的不确定性等特征,使得直销从业人员以及广大消费者不易区别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使执法管理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不能尽快找到适用的相关法规。 为满足公众对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进一步了解的需要,我们出版了这本《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相关法规汇编》。本书主要收录了与直销企业设立登记、直销员招募培训、直销活动规则遵守、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等有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方便执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也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学习了解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以及相关法规。 我们希望本书的出版发行对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的辨别能力
本书是“东南亚国家经济贸易法律研究丛书”之一的新加坡经济贸易法律,对怎样在新加坡进行经济贸易活动,从法律角度提供了比较详细的指导意见。对新加坡关于外商企业投资、贸易、工程承包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并帮助走向新加坡的企业、组织和个人掌握对象国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投资环境和经营规则等。对于新加坡的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定也作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帮助我国走出去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遵守新加坡的法律制度,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一本帮助企业走出去的工具书。
本书以法学现代化为理论背景,结合时代的发展和国际形势的变化,以财税法学为主,综合法理学、宪法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和国际法学等多部门法学对财税问题加以多角度、全方位的融合式研究。本书集中探讨了财税法学的现代转型、解决地方负债问题的财政自治方法、税法与私法关系探源及溯源、税收立法、税收宏观调控法、公司课税理论、国际税收协定与税法的关系以及电子商务对各国所得税制度的挑战及对策等九个专题,力求在内容结构体系上能够突破我国传统的财税法学教材体例,既能提纲挈领地表现财税法学学科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又能重点突出地展示现代财税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和理论前沿。 本书的适用对象包括经济法专业财税法方向的法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以及财政学、税收学专业的研究生。本书对宪法行政法专
《中国金融法典》共分为银行卷、证券卷和保险卷三卷。 该卷证券卷收录了与证券业有关的重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分为综合、证券、基金和期货类。每一大类下最多有三级分类,基本上按照法律文件的重要程度、效力层级以及颁布的时间顺序排列。为了方便读者快速查找到需要的法规资料,对于数量最为庞大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还专门按发文机关和发文时间编排了文号索引,以满足读者的不同需求。
本书选择了断代史性质的专题研究,而且集中在汉唐。本书着眼点在汉唐经济法制与盛世的关系,但随着历史真相的展开,作者发现汉唐社会不只是盛世,还有由盛转衰的历史,而且在这种转变中,经济法制也与此有关。面对新的问题,着眼点从与盛世的关系延伸到了与由盛转衰的关联,这就有了《盛与衰——汉唐经济法制与经济社会调控研究》的书名。这首先是为了尊重历史事实;同时,也是为了从经验与教训两方面来研究中华法系的复兴与和谐社会构建问题。
本书对证券侵权行为的基本理论、虚假陈述侵权行为、操纵市场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以及政券侵权民事责任中因果关系判断规则的设计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研究,为我国完善证券市场规则,规范证券市场行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意见。 读者对象:民商法专业师生,相关法律工作者。
国际商会(ICC)是一个世界性的商业组织,总部在巴黎;ICC通过其下高十几年专来委员会和数十人个工作组,制定许多国际商业领域的规则和惯例;ICC是联合国的重要对话伙伴,并与其他许多重要的国际组织;ICC为广大商界提供了实际服务。 由于ICC在全球范围内代表各种行业的企业,其制定各种规则的过程都有来自全球各行业的会员企业参与,因此,其规则或示范合同等产品具有比较强的中立性,并不偏向买方或卖方,发达或不发达国家、企业或中小企业。因此,使用ICC的示范合同,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来说,可以增强自己的谈判实力,避免因为考虑不周而留下条款漏洞隐患,为谈判对手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