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著名丛书一克莱顿法律丛书中的一本。它突破了一般公司法书籍的传统结构,分别以公司法的五大关键特征为出发点,以四种公亩]模式为样本,以公司法的中心关系为主要议题,具体分析了公司法应选择什么样的法律策略避免缺陷、发挥优点,从而平衡高级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公司控制者与非股东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总之,作者在书中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从而使本书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和严密的逻辑结构。本书语言简明干练、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读性很强,是研究和学习公司法的学者和学生的参考书。
本书作者长期跟踪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治理实效,对2004年以来的证券公司危机有丰富的感性经验,并参与了某些证券公司的退市处理工作。以此为基础和出发点,作者采用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基本方法,立足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国情特色,以事实说话,以法人财产权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信义理论和法的基本价值追求等理论为指引,深入地解构了我国证券公司的权力生成、运行、监督和校正系统,对我国证券公司治理机制的上述种种困境进行了分析和探究,结合国际上证券公司治理的成功做法,提出了以公正地维护核心利益相关者权益作为公司治理目标、创建有各核心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公司(代表)大会作为证券公司权力源泉、选择性适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制度,以及加强证券业诚信文化建设和中介机构的监督参与机制等一系列具有实用价值的建议,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