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初入法律执业道路,从事有关公司、股权投资领域法律服务。随着实践经历的不断增多,却发现没有一本专门的股权实务书籍着重从案由和请求权基础方面,帮助投资者、律师阐述股权投资,从“法律事实”过渡到“法律适用”的司法实践问题。公司法一共25个案由,每个案由其请求权基础及司法实践所认定的标准均不相同,各案由解决的案件问题重点也不一样,然而,却没有一本实务书籍告诉或指导当事人该选择何种案由和诉讼方案。 于是,编写一本书帮助律师、投资者、法务选择 有利于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及方案,帮助投资者尽可能控制投资风险,成为笔者编撰本书的缘由。 本书共分十个章节,以常见的公司案由为线索,每个章节主讲一个案由,基本涵盖从公司出资、确认股东资格、到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公司解散、公司清算等十个常见
投机与欺诈经营典型案例剖析选用了经济生活中典型欺诈案例100多个,从社会文化心里分析的角度,对骗术形态,诈骗机理,受诈原因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经济学与法律有何关联?假设立法者提议对待械抢劫者处以终身监禁,各种报刊评论文章会对立法者严厉打击犯罪的措施大加赞赏,宪法律师提出了禁用酷刑的问题。法哲学家开始思考其中的正义问题,一个经济学家则指出,对持械抢劫才处以同持械抢劫并致人死亡一样的刑罚是在鼓励罪犯杀死受害人。正是经济学这种切中要害的特点使它不仅被用于解释法律,而且有助于设计法律。除了运用芝加哥经济学派的广博知识,作者还援引了众多常识性的案例,为从经济学角度理解法律提供了生动的辩护。他以一种深入浅出的行文阐明了法律与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在采用这种学生、律师和非专业人士易于接受的形式的同时,弗里德曼并没有以牺牲这些思想的学术性为代价。弗里德曼是表述此类富有争议性的理解法律方法的理想发言人。这种方法之所以存在争议,不仅是由
笔者初入法律执业道路,从事有关公司、股权投资领域法律服务。随着实践经历的不断增多,却发现没有一本专门的股权实务书籍着重从案由和请求权基础方面,帮助投资者、律师阐述股权投资,从“法律事实”过渡到“法律适用”的司法实践问题。公司法一共25个案由,每个案由其请求权基础及司法实践所认定的标准均不相同,各案由解决的案件问题重点也不一样,然而,却没有一本实务书籍告诉或指导当事人该选择何种案由和诉讼方案。 于是,编写一本书帮助律师、投资者、法务选择 有利于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及方案,帮助投资者尽可能控制投资风险,成为笔者编撰本书的缘由。 本书共分十个章节,以常见的公司案由为线索,每个章节主讲一个案由,基本涵盖从公司出资、确认股东资格、到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公司解散、公司清算等十个常见
本书综合运用法解释学、比较法学等研究方法,以资本的形成、维持、变动及出资转让为线索,观现代公司资本制度作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全书共分六章,约21万字。??????章,旨在显现研究公司资本制度的背景、现实意义以及学术价值。??????第二章,主要探讨了公司资本制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指出:公司法上所称的资本,意指公司的股本,它是衡量公司净资产的最小价值的刚性尺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具有标志公司信用的特殊功能。??????第三章,主要研究了与公司资本形成有关的几个问题。本章在对股份发行与认购(资本形成的两个主要环节)进行了比较研究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股东的出资形式、资本结构及出资责任。认为:(1)我国现物出资的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现物出资的范围,并应尺快建立财产承受和事后设立制度;(2
实事求是的讲,这只是一本小册子。当然无论是作者还是身为出版人的我们,都希望它会成为你的生活指南。不要说你与新《公司法》没有关系,你可以不关心它是在2005年10月通过修订而在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你可以选择不做商人,但你不能不注意创富的安全性。新《公司法》带来新风险。作者是在法律界线服务多年的资深人士,他用自己积累的案例,以专业人士的眼光,通俗而全面地介绍了新《公司法》新规则带来的自由与风险,以及如何利用新规则保证自己的财富安全和交易顺利。很多商人渴望了解这次变法,而对更多的人来说,变了的只是游戏规则,知道如何防范风险显得更为重要。
本书主要研究公益信托的基本法律问题。本书的出发点为系统考察信托制度的起源与演进,试图在不割裂信托制度与普通法系联系的前提下,在民法法系的语境下解读信托制度。在对信托基本理论进行必要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公益信托的本质属性以及各方面社会因素对公益信托影响,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公益信托制度的积极作用。本书分析了影响公益信托设立的各方面因素以及一些国家(地区)对公益信托设立的立法态度。检讨了我国公益事业开展的现状,对基金会与公益信托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为我国公益事业组织形式的选择提出了新思路。最后,本书以高等教育为切入点,探索利用信托制度整体构建我国公益事业的可能性与现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