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关系到 “ ”倡议的实现, 关系到 北部边疆的安全稳定。 本书以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直接相关的出入境管理、外商投资、旅游等法律制度为基础,探讨了三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共性与特色,并在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三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与此同时,本书详细阐述了《俄罗斯边境合作基本法》的制度构架及对中俄合作的影响,阐述了中蒙俄三国边境地区司法合作、警务合作的现状与问题,探讨了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从长远看,中蒙俄三国应加强软法合作,以夯实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民意基础。
内容简介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地出版了各类法律单行本。本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合集成册。以大开本、大字体的形式出版,是合适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方便查询的案头工具书。
书号:9787010266336 书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定价:4 注:预售品种请单独下单,与预售品种一起拍的品种默认和预售品种一起发货!
本书汇集了澳门回归以来澳门教育界的许多法律法规,旨在明确指出,澳门回归以来,不论是高等教育还是非高等教育,澳门的教育法和教育制度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 本着为历史负责的态度,学界有必要收集回归以来澳门教育法演变的重要文献,包括一些重要法规在起草和公开谘询过程中的重要文献,整理出版,传诸後世。 本书既为有兴趣的研究者提供相对完整原始资料,留下研究的线索; 重要的是,起到记录历史、保存历史文献的作用。
金融是市场经济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没有金融就没有市场经济;同时,现代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现代金融也必然是法制金融。金融法制成为现代市场经济建设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金融是否稳健,无论是对于世界经济,还是对于一国经济之持续、健康、协调发展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就一国而言,金融从大到国家,小到百姓,无不息息相关。金融法制正是金融稳健之关键。没有健全的金融法制,就没有健全的金融市场,就不会有健全的现代市场经济。学习和研究金融法律制度的原理与了解我国金融立法之实际,对我国金融法制建设有着重大意义。 本书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形势及近年来我国许多金融法律法规的修改,许多金融法学教材已不能较好地适应教学使用的实际,充分借鉴其他学者已出版的金融法教材优点,集中加强金融法的金融基础理论内
《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最初由美国的国际银行法律与惯例学会起草,因为备用证业务最初在美国开展起来,目前也是在美国使用得最为普遍。国际商会(ICC)认识到备用证业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日益重要性,于是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参与了ISP98的制定工作,由ICC的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于1998年4月6日批准了该惯例,于1999年1月1日生效,并在全世界推广。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关系到 “ ”倡议的实现, 关系到 北部边疆的安全稳定。 本书以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直接相关的出入境管理、外商投资、旅游等法律制度为基础,探讨了三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共性与特色,并在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三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与此同时,本书详细阐述了《俄罗斯边境合作基本法》的制度构架及对中俄合作的影响,阐述了中蒙俄三国边境地区司法合作、警务合作的现状与问题,探讨了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从长远看,中蒙俄三国应加强软法合作,以夯实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民意基础。
无论是在学术研究还是在法律实践中,如何规制公用企业的运行都既是一个热点问题,又是一个难点问题。本书是一部勇于挑战这一问题并提出了颇有见地的学术见解的专著全书共分六章,作者针对网络型公用企业的特质,循序渐进地对反垄断法规制的特殊性予以分析,最后对有关具体制度进行了构建。 基于公用企业地位和功用的特殊性,对其如何规制在理论和实践上始终为一大难题,留下了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笔者选取了公用企业作为研究对象,中心线索为如何用法律促进、保护仍然处于自然垄断环节的公用企业竞争。本书以我国网络型公用企业及规制现状为立足点,在借鉴国外立法与规制实践的基础上,试图探索和构建充分确保竞争、适合中国国情的网络型公用企业规制制度。除前言与结论以外,全书由部分组成:部分(章)主要对网络型公用
现在提出的中国侵权行为法理论体系的结构,由五个部分组成: 部分是侵权行为和侵权行为法。在这一部分中,阐释的是侵权行为法的基本概念问题,介绍侵权行为的历史发展。 第二部分是侵权责任构成。在这一部分中,基本的体系和内容没有大的改变,较为重要的是将侵权责任的编名改为侵权责任构成。 第三部分是侵权行为类型。侵权行为类型化,是制定侵权行为法律建议稿中学者极力倡导的一种意见,主要借鉴英美侵权行为法类型化立法的经验,对中国的侵权行为进行类型化的分类,使中国侵权行为法具有更为具体、更为形象、更具实践操作性的特点。 第四部分是侵权责任形态。这一部分以侵权责任在侵权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不同变化为基础,详细介绍侵权责任的不同形态,诸如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和替代责任、单方责任
《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最初由美国的国际银行法律与惯例学会起草,因为备用证业务最初在美国开展起来,目前也是在美国使用得最为普遍。国际商会(ICC)认识到备用证业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日益重要性,于是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参与了ISP98的制定工作,最后由ICC的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于1998年4月6日批准了该惯例,于1999年1月1日生效,并在全世界推广。
公司作为一种组织体,从筹建到成立之后的运营时刻都处于动态之中,其所从事的决策或交易之间往往具有的关联性,因此法律风险的发生或法律问题的出现常常是全局运作中因果链条中的一环。在这种现状下,解决公司各种法律困境、有效预防风险,也最实用的手段就是融法律于公司运营的全过程,通过法律专业人士对公司运营细节的把握,堵塞法律漏洞,实现规范管理。 本套丛书旨在告诉读者,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法务人员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法律专业人士将以其熟练的法律知识、富于实效的法律技能,为公司经营者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并通过为公司量身设计、制作规范的管理制度,来防控法律风险,实现公司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这也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商事交易中律师价值的体现。
当今世界,商标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更是逐渐摆脱对产品的依附关系,走向社会生活的前台。在这样的背景下,商标保护需要有“新的观念突破、新的理论建构和新的制度设计”,商标法的符号学分析正是这样一种尝试。 所谓符号学,是专门研究符号及其意指活动之规律的科学,其本质就是一种跨学科的方法论。在法学领域,符号学的运用始于20世纪下半叶,与分析法学、语言学法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此而言,法律现象、法律概念、法律理论和法律文本都属于符号.符号学法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致力于解释法律文本、界定法律概念,促进立法和法学研究用语的化。而运用符号学原理研究商标法律问题却是最近两年的事情.在这方面,美国学者已率先作出尝试,偶有学者提及,也流于零星的介绍。由于商标本身就是一种符号,与其他
无论是在学术研究还是在法律实践中,如何规制公用企业的运行都既是一个热点问题,又是一个难点问题。本书是一部勇于挑战这一问题并提出了颇有见地的学术见解的专著全书共分六章,作者针对网络型公用企业的特质,循序渐进地对反垄断法规制的特殊性予以分析,最后对有关具体制度进行了构建。 基于公用企业地位和功用的特殊性,对其如何规制在理论和实践上始终为一大难题,留下了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笔者选取了公用企业作为研究对象,中心线索为如何用法律促进、保护仍然处于自然垄断环节的公用企业竞争。本书以我国网络型公用企业及规制现状为立足点,在借鉴国外立法与规制实践的基础上,试图探索和构建充分确保竞争、适合中国国情的网络型公用企业规制制度。除前言与结论以外,全书由部分组成:部分(章)主要对网络型公用
美国的管理学家德鲁克在《后资本主义社会》一书里谈到“知识”,思路很是简明。他认为无论西方还是东方,传统的对于知识的理解归根到底无非两种:一种认为知识的功能是自知之明,即人的智力、道德和精神的发展。另一种认为知识的目的是使掌握知识的人知道说什么和怎样说,从而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前者把知识当作走向启蒙和智慧的途径; 后者把知识当作逻辑、语法和修辞,取得世间成功的方式。传统的知识概念,要么用于自我完善,要么用于社会调适,从来不包括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德鲁克说,从18世纪初开始,知识发生了三次根本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