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就西方文明中的法律思想重要主题的历史演进方面进行了阐述,为学习法律和政治学的学生提供了指导。本书共十章,把自荷马到戈尔巴乔夫时代的历史切分成十段并对以下问题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国家的基础、统治者及法律义务的渊源、习惯和立法的关系、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理念、法治、衡平的观念、正义的实质、平等价值引申出的问题、自然法、财产的地位、刑法的正当目的及范围、国际法理论及其他问题。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学习读本》对法律条款逐一进行解释和说明、帮助广大读者深入理解和掌握法律精神实质;对法律实施中的各种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广大读者,尤其是指导村民自治实践的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实施法律;对修订背景和修订过程中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使广大读者了解法律修订背后精彩故事。同时,附录几份重要法律和文件,方便读者参阅。
官司有三种,即:刑事、民事、行政这三种。人们打官司,或者司法机关处理这三种案件,都必须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步骤、程序,否则就无法保证案件的质量,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干什么事情都一样,都得有的程序、步骤。生活中有些事情违反了正常程序,做错了,可以重做;但打官司是个严肃问题,不允许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儿戏。为了确保案件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律。这些法律,是法学的基本常识,也是打官司的基本常识。不管打什么样的官司,司法机关和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这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