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 范式 意义的著作。作者依据清代官府档案、民间契约和民国初期的司法调查等第yi手材料,对清代习惯法进行了迄今为止zui为系统的探究。其讨论的范围,由清代习惯法的渊源、背景、流变,和习惯法的性质、形态、功用,到清代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直至它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习惯法研究在社会理论上的意义。这一研究旨在反映清代习惯法所在社会的社会形态和权力结构,以关照现今在法律实践上的问题。无论是从材料上,还是从内容上,该书都堪称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典范。
在现代安谧的世界中,现代人不再与疯人交流。一方面,有理性的人让医生去对付疯癫,从而认可了只能透过疾病的抽象普遍性所建立的关系;另一方面,疯癫的人也只能透过同样抽象的理性与社会交流。这种理性就秩序、对肉体和道德的约束,群体的无形压力以及整齐划一的要求。共同语言根本不存在,或者说不再有共同语言了。18世纪末,疯癫被确定为一种精神疾病。这表明了一种对话的破裂,确定了早已存在的分离,并最终抛弃了疯癫与理性用以交流的一切没有固定句法、期期艾艾、支离破碎的语词。学的语言是关于疯癫的理性独白。它仅仅是基于这种沉默才建立起来的。 隐藏在理性的语言背后的这种对峙是什么呢?如果我们不是遵循理性的纵向发展历程,而是试图追溯那种使欧洲文化与此同时算做欧洲文化的东西相对照的不变分界,并用其自身的错乱来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中国的政策目标规制下,公立高校被纳入国家综合治理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宏大叙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理念得以强化,高校治理的理论与实践迈入法治化语境。公立高校权力关系的法治化建构,是
伯纳德·施瓦茨著的《美国法律史》主要讲述美国自立国以来的法律思想的发展,而不是讲述具体的法律制度。例如,在公司法方面,它并没有讲美国的公司的种类,各类公司的发展情况,而只讲到美国公司是在什么样的思想支配下发展成今天这个样子的。又如在侵权行为法方面,它讲的是,美国的侵权行为法怎样从严格的过失责任原则走向无过失责任,又如何与社会保险联系起来。
《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是当代学者研究唐代法律、阶级关系、等级关系以及制度设计的重要依据,堪称 稀世之宝 。
本书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本书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另二章来讨论社会阶级。由于宗教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也相当密切,我们将以一
在现代安谧的世界中,现代人不再与疯人交流。一方面,有理性的人让医生去对付疯癫,从而认可了只能透过疾病的抽象普遍性所建立的关系;另一方面,疯癫的人也只能透过同样抽象的理性与社会交流。这种理性就秩序、对肉体和道德的约束,群体的无形压力以及整齐划一的要求。共同语言根本不存在,或者说不再有共同语言了。18世纪末,疯癫被确定为一种精神疾病。这表明了一种对话的破裂,确定了早已存在的分离,并最终抛弃了疯癫与理性用以交流的一切没有固定句法、期期艾艾、支离破碎的语词。学的语言是关于疯癫的理性独白。它仅仅是基于这种沉默才建立起来的。 隐藏在理性的语言背后的这种对峙是什么呢?如果我们不是遵循理性的纵向发展历程,而是试图追溯那种使欧洲文化与此同时算做欧洲文化的东西相对照的不变分界,并用其自身的错乱来
长期以来,学界普遍认为“法治”源自于西方,中国文化中从未有过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中国文化以人治当先,于是西方文化及其法治模式往往成为判断中国文化与法治先进、合理与否的标准。本书作者认为,这一切,该到了正本清源的时候。 本着深刻的文化主体自觉,本书深入讨论了“中国文化与现代法治、中华法系与中国法制文明、中外法文化与法律史比较”等问题。希冀在重新认识和深入研究中国法律文化的同时推动中国法律文化走向世界,与包括西方法律文化在内的其他法律文化展开平等而有效的对话交流。
《中国监察通鉴》全书约300万字,共11卷。专家们一致认为,该书是一部系统研究中国监察制度的学术专,填补了多项历史空白。与其他学术专相比,该书的鲜明特色在于侧重于从资政的视角治史,用大量篇幅总结了历朝历代治国理政的成败得失,阐明了制度反腐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剖析了监察制度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的独值和深刻内涵,为我们学习、了解、研究古代监察制度建设及反腐倡廉的历史,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珍贵史料。 《中国监察通鉴(五代十国卷)》是其中的五代十国卷,内含五代十国廉洁和贪腐状况;五代十国监察制度;五代十国的反腐机制;五代十国的反腐实践与成效;五代十国监察制度的演变;五代十国的廉政文化、预防和反腐败指导思想;五代十国监察制度的经验教训与启示七章内容。由贺清龙。
民国时期,中华大地内忧外患、局势动荡,在不安与惶恐的社会环境下,一桩桩惊心动魄的大案先后发生。本书讲述了民国时期鲜为人知的十大司法案件,如末代皇妃文绣因家暴与溥仪离婚案、李大钊被绞杀案、闻一多遇刺案等。那么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隐瞒了什么?让我们一起拨开历史的迷雾,揭示案件背后的真相。
本书收录了作者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至二零零六年九月公开发表的法制史学论文共四十七篇。其中50年代2篇,60年代2篇,70年代1篇,80年代12篇,90年代12篇,新世纪之始18篇。这个轨迹从一个侧面具体而微地反映了新中国法律史学发展的历程。这写论文涉及到古代刑法、民法、行政法、、政治制度、官制、近代宪法等诸多领域。 在半个多世纪里,无论学术指导思想还是社会状态,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些在我的论著中亦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烙印。为了显示我的学术历程的真实性,所收录的论文除个别文字略加改动外,一律保持原貌。
《民国时期医师法研究/东南医事法文库》是一部系统研究我国民国时期医师法的学术著作,整体上阐述了民国时期医师法制化的动因、路径和曲折历程。民国时期,初步建立了现代意义上的考医、执业认许、医讼案鉴定、医师权益保障、医师法律责任和诊金规则等制度,其间发生了中西医之争、医师立法权之争、医讼案鉴定权之争、医疗的商业性和公益性之争、诊金标准的制定权之争等,围绕医师法若干重大问题所展开的激烈的学术讨论和有益的实践探索,既有惨痛的历史教训,也有宝贵的经验积累,值得我们反思和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