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典、法典化与法律体系 br 一、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总体特征论说 br (一) 律令体系 说 br (二) 律例体系 说 br (三) 典例体系 说 br (四)其他观点 br 二、法典化与中国古代法律体系发展演变的历史分期 br (一) 法律体系 的界定 br (二)法典与法典化 br (三)中国古代法律体系发展演变的历史分期 br 第二章 前法典化与 礼刑体系 发端 br 一、礼之治 br 二、刑之罚 br 三、其他法律形式 br 四、 礼刑体系 与西周 大一统 政治 br (一)西周的 大一统 政治 br (二) 礼刑体系 对西周大一统政治的卫护 br 五、 铸刑书(鼎) : 礼刑体系 的瓦解 br (一)从 以刑统例 以刑统罪 到 以罪统刑 的转变 br (二)从多元立法权、司法权到一元立法权、司法权的转变 br (三)以成文刑法为代表的制定法逐步取得主导地位 br 第三章 首次法典化与 律令体系 成型 br 一
本书聚焦社会剧变的北洋时期,详细梳理了其时民事司法审判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考证和分析了北洋时期民事司法审判制度的基本结构、司法官制度、司法权限和民事审判程序,探究了法制在社会运行与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法律与习惯的关系、法律移植与法律本土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这一时期民事审判制度及其实践对当下我国的司法改革具有怎样的启发和借鉴,以期发掘出 转型 时期社会运行与治理的规律。
《公主之死》是一部法律史作品。作者爬梳史料,详细讲述了北魏兰陵长公主被驸马殴打流产致死这一经典案例的来龙去脉,以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的写作方式探讨了婚姻暴力、性犯罪、亲属容隐、连坐、夫家认同、男尊女卑等重要而深刻的法律及婚姻伦理议题。 通过零星残存的条文、案例和判决,作者分析了儒家官僚集团与皇权在确定涉案人员罪名及刑罚轻重方面的共识和分歧,深刻揭示了汉唐之间几百年里女性的法律地位情况、法学和司法的传承状况,显示出虽然从汉朝开始婚姻和家庭伦理已被纳入法律规范之中,但儒家伦理法制化的进程是曲折的,在胡汉交融的北朝时期,夫尊妻卑的伦理并未 进入法律体系之中。读懂这一案件,对于中国法律“儒家化”或“父权化”的发展过程,以及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会有 深入的理解。
欲研究当代中国法律制度之本质与特性,就不能不考量其制度生长史。就这一点而言,中国知识产权法概莫能外。晚清民族危亡之际,改良变革之风渐起。由此,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作为西方法政制度中重要组成部分进入国人视野。本书共有三篇,每篇基本按照 古代萌芽 近代起源 条文释义 法律适用 四个紧密联系、逻辑递进的部分形成框架,进而组织行文、阐释论证。 br 第一部分从法官员额制的概念分析入手,正本清源,首先将其制度内涵予以厘清。第二部分讨论为什么要进行法官员额制改革。第三部分,法官员额制改革涉及法院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如何理解并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理诉求,妥善协调好改革各方的利益关系已成为影响员额制改革成败的关键问题。第四部分讨论在员额制的实施过程中,法官多少才够用,抑或通过什么标准才能确定法官的编
本书从法律理论设计与南京国民政府法制运作的角度,系统研究了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制,把孙中山的法律思想同南京政府的立法、司法实践结合起来,进行动态的比较研究,全面探讨了南京政府时期的立法体制和司法制度。 该书第一、二章研究南京政府的法制理论来源及南京政府立法院领导人的法律思想。作者认为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对南京政府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胡汉民、孙科的法律思想是以孙中山法律思想为依归的现实思考,对南京政府的立法有实际指导作用。 作者以第三章和第四章的篇幅研究了来自社会、人权派、汪精卫扩大会议派的制宪诉求及《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制定。 第五章、第六章研究南京政府的立法体制和司法体制。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国民党中央招待委员会、中央常会、中央政治会议、国民政府都享有立法
《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以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为主线,同时涵盖了海洋环境保护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重点对其中涉及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论述。正文分为三部分:部分:概述。简单介绍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架构。第二部分:根据海洋环境的污染源,分章节就陆源、海洋工程、倾倒、船舶、等带来的污染防治进行论述。第三部分:对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和法律责任制度分两章进行论述。
《中国知识产权思想史研究》理清了我国知识产权思想发展脉络,将我国知识产权思想史分成以下几个阶段:古代社会、近代(以清末为考察对象)、中华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以及中国当代知识产权思想的发展。
本书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的“六五”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999年荣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二等奖。全书对1921年至1949年中国革命政权制定的各种宪法性文件、施政纲领、政权机构的建立、土地政策等进行了系统分析研究,是不可多得的革命法制史方面的参考书,并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
本书通过分析清代的农民、士绅、商人、僧人、道士、妇女、“中人 ”等民事诉讼主体,探讨了制约基层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因素。作者力图突破以王朝为中心的研究模式,以清代社会各阶层的人为中心,从他们的差异性、主动性入手,阐发我国传统社会法律规则的特点,以及法律与社会结构、秩序的关系。在清代法律、社会史研究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这是一本能够在西方法学理论重要主题的历史演进方面,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向导的法律思想史教科书。由爱尔兰法学家约翰·莫里斯·凯利写作的原书于1992年出版以来,在法律思想史界引起重大反响。并获广泛好评。 书中将自荷马时代至20世纪80年代的历史切分为十个连续的时期,通过简介每一时期的一般历史和思想史,并叙述当时的思想家就法律中的主要问题所进行的阐述,从而对西方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与法学理论的互动影响进行以时间为序的描述。尤其值得肯定的是,本书对20世纪中后期以来法律思想的介绍,避免了同类教科书关注过去忽略当下的片面趋向。 本书对于学习法学和政治学的读者都极富价值,不助于读者对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完整梳理,同时也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思想背后的历史的、社会的、经济的成因与背景,当为本学科领域独辟蹊径的之
在现代安谧的世界中,现代人不再与疯人交流。一方面,有理性的人让医生去对付疯癫,从而认可了只能透过疾病的抽象普遍性所建立的关系;另一方面,疯癫的人也只能透过同样抽象的理性与社会交流。这种理性就秩序、对肉体和道德的约束,群体的无形压力以及整齐划一的要求。共同语言根本不存在,或者说不再有共同语言了。18世纪末,疯癫被确定为一种精神疾病。这表明了一种对话的破裂,确定了早已存在的分离,并最终抛弃了疯癫与理性用以交流的一切没有固定句法、期期艾艾、支离破碎的语词。学的语言是关于疯癫的理性独白。它仅仅是基于这种沉默才建立起来的。 隐藏在理性的语言背后的这种对峙是什么呢?如果我们不是遵循理性的纵向发展历程,而是试图追溯那种使欧洲文化与此同时算做欧洲文化的东西相对照的不变分界,并用其自身的错乱来
古者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大客之仪,小行人掌邦客之礼,籍达天下之六节,成六瑞,合六币,见于《周礼》;小者问大者聘自图事,命使而假道,而郊劳,而致馆,而设飧,而致命,而设享,而醴宾,而私觌,而赠送。凡夫展币释币之文,张旃敛旃之制,辞玉受玉之节,垂缫屈缫之宜,见于《仪礼》。遐想其时,行礼往来,春秋时见,雍容揖让,肄雅歌风,济济翼翼,峨峨如也,谓非甚盛典欤?顾是礼也,行于封建之代,而不行于郡县之朝,即封建时亦行于九州之中,而不行于四海之外,岂当日之创制颓庸,犹有未周焉者乎?抑因革损益固视乎其时也? 同文馆总教习丁冠西先生明练典故,淹贯古今,深有味乎礼从宜、使从俗之义,爰取迩来海外诸国交际事宜,蒙馆生等译以华言,用备星轺之采。士大夫本忠信笃敬之训,成约束坚明之举,将片言重于九鼎,一纸书贤
陈煜主编的《新路集--第四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征文大赛获奖作品集(第4集)》的出版初衷一如既往,即弘扬中华法文化,培养法律史学研究的新生力量,推陈出新,鼓励年轻学者学术研究的独创性和思想性。本书共辑录了全国多所高校十七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生的*学术创作,文章的价值也已得到法律史学界各位资深学者的肯定,虽然不是毫无瑕疵,但是却是未来学术之星的起点。
20 世纪初,遭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传统中国社会,在内外因素共同作用下开 br 始向现代转型。社会的巨大变迁需要社会思潮和学术层面的回应,救亡图存成为学 br 术拯救的时代主题。在这一历史背景下, 法社会学被引入中国,历经传入、传播、 br 兴盛等的发展过程,产出了丰硕的、有价值的成果,提供了异质法学理论在近代中 br 国本土化演变的样板。 br 本文以 20 世纪上半叶中国法社会学的知识生产为研究对象,主要考察不同时期 br 西方法社会学的本土化演变情况以及法社会学作为知识系统与社会变迁的互动关系, br 在展现近代中国法社会学的发展脉络、学科构建情况和主要研究成果的同时,总结该 br 学科演变过程中的独有规律与成败教训, 为今日法社会学之发展提供观照与镜鉴。 br 危亡时局与救国思潮促使学术主题发生转捩, 与之相伴随的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