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是指自公元前21世纪建立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时起,至19世纪中叶鸦片战争时止,中国近四千年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总称,包括奴隶制社会法律和封建制社会法律。 奴隶制社会的法律始起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善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禹刑、汤刑、九刑分别是夏、商、西周法律的总称。西周时期是奴隶制社会法律最完备的时期,在周公的礼治学说和“明德慎罚”思想的指导下,西周提出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如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等,对此后封建社会的立法产生了的积极影响。礼治思想则是后来儒家学说的基础。
民国时期,中华大地内忧外患、局势动荡,在不安与惶恐的社会环境下,一桩桩惊心动魄的大案先后发生。本书讲述了民国时期鲜为人知的十大司法案件,如末代皇妃文绣因家暴与溥仪离婚案、李大钊被绞杀案、闻一多遇刺案等。那么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隐瞒了什么?让我们一起拨开历史的迷雾,揭示案件背后的真相。
本书系统地梳理和阐述了自古代希腊、罗马以来至20世纪西方社会有关法律的各种思想的起源、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及其规律。全书注重从社会发展的背景中考察各种法学观点及其演变过程,说明各种法律思想的具体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本书使用了类型化的叙述方法以突出重点,展现思想发展的动向,详细介绍了当代法律理论界的发展,对批判法学思潮、后现代主义法学理论、新自由主义法学观点等,都从社会背景、主要观点、内部分派诸方面作了分析。书中还配发了50余幅西方法律思想家的肖像和其他相关图片。 本书可作为高等法律院校开设“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的通用教材,也是法律专业师生和法学爱好者研习西方法律思想史的适用读本。
中国古代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及时限。研究中国古代行政程序,就是分析行政行为在时间、空间上的表现形式,以及其具有法律意义的方式、步骤、顺序及时限。 行政程序这一法律概念是在中国近代化运动中引入的,它建构在形式理性之上,其功能是规范行政主体的行为,限制行政恣肆。中国古代社会虽然有发达的行政法律体系,但重视形式理性,轻视行政程序,尚未形成程序话语体系。在此语境之下研究行政程序,面临的困境就是因中国古代并没有形成行政程序话语体系,从而使古代行政程序很难与现代行政程序话语体系进行有效的知识对接。
《孟德斯鸠错了(写意法治)》呈现给读者的,是一个广角式的人类法律文明大舞台——20多个国家的思想家、法官、官员以及普通公民,正通过160多则经典故事、事例和判决,扮演着悲喜剧中的角色,从正反两方面认真讲述这样的道理:自由和平等是法治的两大目标,所以立法者须尊重人性,司法者要秉持良心,守法者应依循理性。 《孟德斯鸠错了(写意法治)》中作者史彤彪轻松的语言,恰当的例证和精选的图片,会让您看着、乐着、叹着并想着。
《中国法制史(第2版)》在吸收考古和历史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高校教学的实际需求,对传统教材的体例进行了部分调整,使之更具实用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全书共分13章,按照编年史的顺序,逐朝逐代地介绍了各个历史时期的法律思想、法律制度、立法成就等内容。每章节对该历史时期的主要法制发展内容做一概述。在具体内容上,既注重对各时期共性内容的归纳和总结,又强调对每一时期的特有制度的介绍。全书体系完整、结构严谨、史料翔实、语言流畅,可谓此领域的上乘之作。
中国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有着五千年从未中断的历史。中国法律文化同样源远流长,彪炳史册。其底蕴之深厚、特点之鲜明、影响之深远、关于治国理政论证之充分都显示了古圣先贤的政治智慧、法律智慧与舍我其淮的治国抱负。他们所创造的法律文化资源,既是标志其文明高度的丰碑,也是支持我国当前治圜理政和文化自信的智库。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十二讲》除综合论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殊性与典型性外,还分别从礼法结合、德法共治、公法文化、私法文化、传统律学、监察法文化等不同层面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具体分析和论述,以展示复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