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国家社科基金2011年度重大项目”,“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建设项目”之一, 是由何勤华主编的《法律文明史》的第九卷,分为上下两卷。 在人类法律文明进步的过程中,大陆法系的贡献特别突出。作为当今世界*的法系,一方面,大陆法系涉及国家众多,日本、中国、土耳其,埃及、叙利亚、伊拉克、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墨西哥、巴西、智利、阿根廷等一大批亚、非、拉主要国家均是其成员,而在其发源地欧洲大陆,以法国、德国为核心,更有40余个国家保留着大陆法系的传统。另一方面,大陆法系以其鲜明特色,如完整的六法体系、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成文的部门法典、法律解释和法典注释学、从大学中发展起来的法学教育、教授型的法学家群体等,丰富着世界法律文明的内涵,推动着文明的发展。 本书对大陆法系做了全面系统的
这是部从盐业政策的角度写作的简明的、系统的中国盐法史。分朝代客观论述和剖析盐法无税、征税、专卖三种形式的演变及其成败利钝的原由。全书既肯定了自管仲、商鞅到桑弘羊、刘晏实行食盐专卖的利国安民,又揭露了王莽、蔡京等实行专卖以及清代纲法之流弊。 全书以大量的史实证明盐制(盐法)与盐政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同是专卖,效果不好是盐政不好之故,是政也,非制也。因此,同一制度在不同条件下加以不同的应用,会得出不同的结果,需对其做历史的具体的分析,不能化,以古为镜的实用价值主要就在这里。
《西法东渐》选录了六十余篇中国近代法学作品,囊括了来华传教人卫三畏、执掌晚清中国海关四十八年的罗伯特 赫德、京师同文馆首任总教习丁韪良、近代来华的最后一位外国法律顾问罗斯科 庞德等人物对中国法律问题的独到见解,是法学史上的一次重要史料汇编,力求深入清末民初的大变局时代,呈现东西方法律文明之间的冲突与交流。
郭卫编著的《民国大理院解释例全文(第1号至第2012号)(精)》将大理院关于解释法律往来文件悉数搜入。自民国二年一月十五日统字号起、至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第二千零十二号止,首尾无缺,全豹可窥。 查全部号数中,有统字百五十一号,因事关秘密,当时未曾公布。其内容,只得暂付缺如。 本书经十余度之校对,字字无讹,以便适用者依此考订。 本书又另印检查表一册,使应用者便于翻阅,易于印证。表之内容,可分二部,一以统字号次为经,律名条文为纬;一以新旧法律为纲,解释提要为目。 全书精义,一览了然。
《环境法的形成》是一部对美国环境法的演进历程进行系统研究的论著。美国环境法最初是如何产生的?环境法循此路径形成的原因何在?环境法当前面临的挑战是什么?这些问题的答案可以汇集成一个个引人入胜的环境法故事。通过审视美国现代环境法的前30年,研究美国20世纪70年代以来所发生的影响环境立法的正式事件和案例,本身不只描绘了一幅有关环境法的现实图景,更希望通过分析环境法的早期变迁,梳理环境法的发展历程,并探究自然世界是如何在其影响下发展的,以期对当下和未来环境立法的理论与实践有所参考和借鉴。
历代各有律,顾专取唐、明之律而论断之,其他均未之及音,何以历代之律俱亡失无存,而此二律依然具在故也。唐律集众律之大成,又经诸名流裁酌损益,审慎周详,而后成书,偏倚踳驳之弊。且以刑杀之书,而慈祥愷恻之意,时时流露於言外,故各律俱湮没,而惟此归然独存,若有鬼神为之呵护者,然四库提要亦谓唐律一准乎禮,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又云:上稽历代之制,其节目备具,足以亦谓唐讨源者,要惟唐律为最善,甚可贵也。明律雖因於唐,而删改过多,意欲求胜於唐律,而不知其相去远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