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法与软法正成为现代法的两种基本形态。 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法应当区分各种社会关系秩序化的难易程度选择强弱有咖哩 的规范去高速,滥用国家强制不但会浪费法治资源,还会损及法律之治的正当性。 建设法治国家,特别是法治社会,要倚重软法之治,现代法治应当寻求更多协商、可以运用更少强制、能够实现更高自治。
中国行政执法文书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快速发展起来的一个重要的文书群落,属于法律文书范畴,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在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中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中国行政执法文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思想的产物,其发展历程同时也见证了中国行政法治的发展历程。
本书是一本对高等师范院校学生进行教育法规与政策教学的教材;可以作为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选用教材,也可以作为师范院校本、专科学生选修课参考教材。 本书系统介绍了现行所有法律中涉及教育的63件法律和重要的教育行政法规、政策,从教育法制、教育政策的角度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进行总结,因而,也可以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广大教育工作者依法治教的重要参考书,以及校长、教师继续教育的教材。 本书从当前教育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把教育政策学与教育法学结合起来研究,进行尝试,可以比较清晰地了解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关系;其内容以学习、了解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主,学习制定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方法为辅,对于坚持依法治教,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进程有帮助。
本书收录了国家、省、市关于社会组织综合治理、登记管理、培育扶持、综合监管、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旨在对社会组织相关管理政策进行系统的梳理,帮助社会组织更加了解政策,遵守相关规范。
《生猪屠宰行政执法操作指南》对生猪屠宰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并专门梳理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各类违法行为,提供了12个不同违法行为的案卷示范,以便于执法人员培训及对照学习。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以来,质检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检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着力把主要精力用于从生产加工源头抓打假,着力创新把制假活动遏制在辖区发生地的责任机制。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打假,既是刺向违法活动的一把刀子,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把利剑。质检执法队伍不仅过去能战斗,而且今天能创新;不仅给制假活动形成了强大震慑,而且为建立和完善打假、防假的制度、机制贡献了智慧,越是关键时刻就越能显不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严格把关、保国安民的风采。执法打假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打假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从制假源头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假冒伪劣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区域性制假活动伺机反复。二是从打假技术保障和监管能力看,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检验、
本书是与主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配合使用的辅助教材。本书的编写以课程教学大纲和主教材为基本依据,力图通过多种方式对主教材内容进行归纳、整理和提炼,以达到帮助学生加深对主教材内容的理解、消化和掌握的目的。 本书主要内容由两大部分构成,部分是学习指导,各章均设有学习目的与要求、学习内容提要和综合练习题;第二部分是参考资料,包括学习本课程所应掌握或了解的所有重要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本书对长期困扰我国物权立法的重大疑难理论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既有对物权立法宏观理论和结构的反思,例如对是否采纳物权行为理论以及我国物权立法的模式选择、物权客体的特定性理论的反思,也有对诸如典权、居住权、地役权、准物权、权、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等具体制度取舍的论证,以及具体的制度设计研究,还包括对我国物权立法中不动产物权登记的设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重构的设想、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完善。这些研究成果会对我国物权立法产生积极影响,增强立法者的信心,提高立法的科学化。 本书适合法学大专院校的学生和研究生学习,也适合司法实践人士阅读。 本书系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
本书以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提升为目标,梳理相关法理依据和实践技巧。全书分为三篇,为行政执法的基本原理、行政执法行为专论和行政执法的技巧三部分,基本原理部分重点对行政执法的概念、行政执法权的来源、行政执法的主体与对象、行政执法的原则和要求、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认定与合理性裁量等基本环节进行法理分析;行政执法行为专论部分除了阐述行政执法的四种主要行为外,对实践中经常运用但行政法学研究较少的几种行政行为作了探索性的研究;行政执法技巧部分,首先对我国行政法治的背景和现状进行了评估,并进而提出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主要面临的制度缺失和理念滞后的突出问题,其中对合法性推理中三个缺失性制度作了开创性的研究。在合理性裁量方面也提出了行政合理性原则在实务中运用能力不足、法的价值判断能力和应用
在部门行政法体系中,海事行政法更具有其专门性和特殊性。本著作按照行政法学的一般体例,研究海事行政法的特殊问题。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海事行政法的基本理论问题、海事行政主体、海事行政行为、海事行政监督与救济。在海事行政主体法中,集中探究了我国目前海上执法权的统合问题;在海事行政行为法中,主要研究了海事行政命令、海事行政征收、海事行政指导、海事行政许可、海事行政强制、海事行政处罚、海事行政调解;在海事行政救济法中,特别关注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在海事行政领域的适用。
行政法诞生于19世纪自由法治国家背景之下。行 政法体系主要由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救济的三 个组成部分架构,其中行政行为居于核心地位。但20 世纪中后期,行政法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国家理论、法 治理念以及行政法研究对象均发生了重大变迁,传统 行政法面临挑战。行政法必须根据公共行政的发展, 适时变化与革新,以适应公共行政不同阶段的发展需 要。 陈军所著的《变化与回应(公私合作的行政法研 究)》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拟透过公私合作的视角, 尝试运用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行政学、政治学和经 济学等学科的有关知识,采取比较、实证等研究方法 ,研究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法的变化与革新,建构适 应公私合作发展需要的行政法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