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行政法学往往将自身视野限定于深化对法律的解释和对法律进行技术上的分析、构筑法律体系、维持合法性,与行政学、法社会学、国际法学、经济学,经营学、财政学、心理学等缺乏必要的交流,这已经妨碍了其自身的发展。为此,必须使行政法学从一直支撑着它的“法学上的方法”这一束缚中解脱出来,同相邻的学科开展积极的交流,通过开放的讨论构建新的法律体系。忽视对法律实际状况的考察乃是法学上的方法论所具有的缺陷之一。法律的适用与法律制度的运用绝非机械的执行活动,而是各类主体所参与的创造性过程。行政法学的发展必须建构在对行政实务的实际状况加以充分研究的基础之上。过分关注法院的纠纷处理活动乃是法学上的方法论的另一个缺陷,其特点是缺乏对合目的性、简易性、经济性、节约性、适时性、迅速性、对市民的关照(基
本书所研究的内容集中于地方立法立项与起草机制,主要包括地方立法立项与起草机制的重要意义、重点难点、基本关系等诸多问题。作者在书中把地方立法工作置于整个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总体工作的大局,置于进一步完善民主政治和推进依法治国,进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格局中来加以透视…
本书是《行政强制法》实施后,从司法审查角度将行政法相关理论与我国行政强制实践相结合进行系统论述的一部兼具理论研究与实务疑难探析的著作。既总结了《行政强制法》实施前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行政强制司法审查的规定和实践,也较为准确地阐释了《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深入探讨了《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对行政强制司法审查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并给出了答案,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行政法学是一门研究如何将行政权力纳入法规、利用法理来掌握的学科。在国家步入了法治国家的阶段之后,行政权力已经摆脱了以往只是作为执行国家统治者意志的工具的角色,进一步要为国家的发展与全体人民的福利,创造出一个发展的空间与秩序。行政法学的任务便是如何推敲出一个适合国家追求的行政法秩序,经由各种行政法律制度的建立、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执行以及法院的司法实践,来使公平与正义观的法治国家理念尽可能的在每个行政行为中获得实践。 行政法学必须在良好的“国家土壤”中,才有蓬勃发展的可能性。这种“国家土壤”只有在法治国的花园中,才能取得。这表明了惟有法治国家才敢毅然摆脱人治的蛮横,愿意谦逊地“自缚”其权力于“法绳”之中,这是国家的法政文明迈向人类历史峰的阶段。行政法学的兴旺,特别以中国行政法
《行政任务民营化法制研究/中青年法学文库》除引言部分外,由上篇“秩序行政民营化:以私人参与警察任务执行为例”和下篇“给付行政民营化:以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为例”所构成。其中,上篇的主要研究私人参与警察任务执行在当下中国的法理基础;研究私人参与警察任务执行的行政法制保障。下篇主要研究国家政策和法律规范中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存在的缺陷;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政府监管体系。
本著作以中国的行政契约实践为观察对象,立基于中国当下的法制资源,通过公私契约法的比较、不同法域行政契约法的比较,充分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全面系统地考察了有关行政契约、私法契约和单方行政法律行为的效力理论及法律规则,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行政契约的效力理论及规则。全书由七个部分组成:章导论;第二章行政契约的成立与瑕疵;第三章行政契约的生效及效力内容;第四章行政契约的无效;第五章行政契约的撤销;第六章行政契约的解除;第七章违反行政契约之责任。
本书作者通过对各部门行政法的单独探究,以获得行政实体法对行政裁量授权的态度,并运用类型化的分析模式,对庞杂的行政法领域进行了梳理。其通过对影响行政裁量运作的规范与事实因素的分析,透视传统规范进路的行政裁量规制模式之优弊,并试图在行政任务变迁与法治理念更新的前提下,探索协商行政的裁量规制路径。
本书从行政契约履行的意义着手,对行政契约履行的原则和规则、不同效力情况下行政契约的履行、行政契约履行中的特权、行政契约履行中的变更和解除,直至不履行行政契约的责任,作了系统性的论述和研究,从而对行政契约的履行在整体上予以把握,为对行政契约履行的具体问题的探讨打下基础。其次,《行政契约履行研究》还对行政契约履行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研究。例如,行政契约履行与私法契约履行相比,具有哪些特殊的原则和履行规则,行政主体特权的行使方式和程序、行政契约的变更后转让的特殊性等。
湖南制宪首倡于前,浙江继起于后。后继者不乏其省,桂、川、苏、闽、粤、滇、赣等省,奋起直追,相继汇入省宪潮流。“夫处今日之势,做今日的人,要说是反对制定省宪,我敢说一句,假使这个人不是犯了,是决计不会说这句话底。”当时的浙人制宪,真可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浙江省宪运动与其他各省,尤其是湖南省宪运动有着密切的联系。然而,浙省宪法反映了“浙人治浙”的现实与梦想,纠葛着浙人自治的利益与荣耀。军阀、绅阀、平民、知识分子,各色人物,抱着不同的目的,以宪法为旗帜,粉墨登场;阴谋、智慧、奸诈、武力,各种戏法,出于不同的动机,打着制宪的招牌,层出不穷。浙人制宪心情之急切,仅用不足3个月时间就起草并通过了《浙江省宪法》(世称“九九宪法”)。不久,该宪法陷入流产。半年后,浙江各县共起草宪法达100
《走向法治: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海关行政法治化研究》在对法治、权治、行政法治、海关法治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与分析的基础上,以经济体制的转变引致的海关治理方式的变革作为理论背景,提出并分析了市场经济呼唤海关法治的基本观点。进而,从实然的角度对当前我国海关治理方式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包括成绩与问题两个方面。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从适应海关管理职能实现新发展等依据出发,提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海关行政法治化的目标模式及其主要措施。最后,对我国海关行政法治化的趋势作出了分析与展望。海关行政法治化是海关治理变革的一个重要趋势,也是建立现代海关制度、实现海关管理现代化的极其重要的一个研究领域。
《行政复议制度的变革与重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复议的性质与功能的重新定位。行政复议的性质是“监督制度”,其功能定位主要是“法制监督”。从复议的本质来看,其应该属于救济制度,其首要的功能应该是解决行政争议。二是行政复议与诉讼的衔接机制的重构。与行政复议的性质与功能定位密切相关的,就是我国现行的复议与诉讼的衔接机制。主要包括受案范围、复议是否前置、经复议案件的被告等问题。三是行政复议管辖制度的重构。取消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复议机关的管辖制度以及部分复议被申请人自身作为复议机关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