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版于2003年,以讲课稿为基础,以“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为主旨,从民法解释学概述、法律解释方法、法律漏洞补充方法、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利益衡量五个部分来阐述裁判的方法。本书尽量回避理论性论述,采用浅显平易的口头语着重以实际的判决为例或解释例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本版“除改正错字外,增添了若干注释,对过于冗赘的词句稍有删削,并说明法律背景的变迁,介绍新的司法解释”。
该书将法治在中国的历史源流及发展演变作为一个核心议题,对中国自秦以前直至近代发生的社会结构变迁、政治形态与法治的转型进行了全面梳理,时间跨度涵盖了整个中国法律史。上篇对“法治”这一概念作出了类型学上的划分,认为法治经历了由“贵族法治”到“君主法治”再转向“民主法治”这样一个历史演变,并把法治转型与中国历史上两次重大的社会转型关联起来,意在打破固有的西方概念体系,力图重新描绘“历史上的中国法”,揭示法治在中国的内在机理和特质,寻求其发展之道。下篇选取中国近代法律史上的典型人物沈家本、章太炎和孙中山等人作专题研究,全面介绍了各位大思想家的法治思想及实践,对于他们在中西方文明碰撞中寻求适合中国发展之路的努力做出了客观而公正的评述。
《建模法律论证的逻辑工具:法律可废止推理》内容有人工智能、逻辑与法律推理:一般性评论、法律推理中逻辑的作用、非单调推理的逻辑、非标准特征的人工智能与法程序、容不一致性推理的现有形式化、几个实现系统的逻辑分析等。
本书是一本系统研究行政立法的著作,全书共分为七章:章主要是内容概述,对行政立法的概念、沿革和效力进行了总括性的阐释,并且对本书论述的“行政立法”作了范畴上的界定。第二章是关于行政立法的原则,行政立法必须在确定的原则指引之下具体操作。文中认为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制统一、法律保留以及法律三项原则,文中对三项原则的内涵还展开了论述。第三章论述了行政立法的权限范围,具体指出了在我国行政立法的宪法依据,权限范围,并且着重对授权立法做了说明。第四章关注行政立法的程序,对行政立法的基本程序进行介绍说明的基础上,特别对听取意见程序、会议讨论程序做了展开说明。第五章,行政立法的解释,提出了行政立法解释的重要性,并且重点阐释了对行政立法进行解释应该遵循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合理原则、遵循立
这部专著研究的是信息公开法基础理论问题。全书的主体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对信息公开法的六大基本问题作了全面阐述,即基本历史、基本功能、基本原则、基本范畴、基本概念、基本结构;分论则对信息公开法的六大基本要素作了深入剖析,即主体、客体、范围、程序、监督与救济、工作机构。在主体内容之外,还有堪称精华内容的导论和尾论,特别是尾论,可以说是作者在埋首研究多年之后,把所得来的认识和结论,以比较精炼、深刻同时不乏现实针对性的方式作一个交代,读来颇觉新颖且感人。
与其他社会科学不同,法学研究经常受到法律条文的限制和影响。有人就曾对法学教科书作出过悲观的评论:“法律一修改,整箱整柜的法律书籍就得被捣毁。”与教科书一样,假如一部法学专著与法律条文联系过于密切,那么,在法律发生修订或者新的法律颁行之后,它们的价值也就大打折扣了。《看得见的正义》第二版倒并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它具有浓烈的文化品位,引用了不少典故、历史事件,与法律条文保持了应有的距离。但是,也确实有一些分析源自某一具体的法律条文,或者引用了与某一过时法律条文有关的案例。对于这些都需要作出必要的修订。考虑这一点,作者在新版本中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对于所有与过时法律条文有关的案例都进行了替换,以尽量消除那些过时条文的痕迹和影响。?与此同时,通过认真通读第二版的全文,作者发现,有几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