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本法律文化类读物,通俗说法,通俗说史。本书针对当下热点法律问题,回溯考究古代法律如何处理此类问题,从生动有趣的法律故事中,解读中国古人的法律智慧,以资当下借鉴。 本书涉及的主题有官司、上访、巡视、举报、公款消费、律师职业、考场舞弊、扫黄禁娼、性骚扰、计划生育、滴血认亲、拆迁、城管、房产税、货币战争、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虚假广告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作出了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明确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方向。信访理论研究是信访工作实践的先导,加强理论研究、为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支撑是信访部门和广大理论研究工作者的共同责任。本丛书立足于回应新时期信访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汇集了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信访部门负责同志的新研究成果,是对现阶段信访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的一次总结和升华,可供从事信访理论研究和信访实务工作的读者参阅使用。
郑智航编著的《法律内在逻辑的基调演变》讲述了:在主体性支撑的现代社会,由于受主体性哲学的影响,人们愈来愈强调个人自由的解放,愈来愈强调通过运用理性来张扬自身的主体性。这种对于主体性的诉求也渗透到了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之中,并对法律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它要求在权利领域、法律责任领域以及纠纷解决领域全面地贯彻主体性原则。这种主体性原则在法律中具体体现为在权利话语中更为强调竞争、独自、非平等、去组织化等因素,任法律责任领域更为强调过错、互惠以及泄愤,在纠纷解决中更为强调二元对立思维、对抗思维以及过去式思维。尽管主体性支撑的现代社会法律也强调宽容与合作、共存与共生等因素,但是占主导地位的还是前者。但是,在主体性支撑的现代社会,法律的那套内在逻辑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诸多问题,
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承载着深厚的文化意蕴,在法律渊源、法律体系、契约制度、司法制度等方面遵循着自身发展的内在理路与独特的运作模式,反映了中国古人高超的法律智慧与立法技术。传统法的渊源经历了一个从多元到单一的发展过程,形成了“典例相辅”的体制,“疏而不漏”的法网;国家制定法体系采用了“以官制、仪法与律分治”的“应经合义”的“三分模式”;作为古老的“礼仪之邦”,礼仪法成为中国传统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契约具备了“契约之为契约”所应具备的一切要件:主体、合意、契约责任,政治、社会与家族内部等级上的差异,并未消灭经济生活中契约的自由与平等,中国古代的契约自由与平等在法律制度、民间契约实践以及司法实践中均有体现;中国古代的诉讼观念呈现了“无讼”、“息讼”、“厌讼”几个主要方面,“无讼
《定义性规范立法研究》基于逻辑学、法理学及立法学的相关原理,首先针对当前定义性规范概念不清的现状,对定义性规范的概念进行了厘清。其次,从定义性规范的逻辑结构、语义结构及定义类型等方面讨论了定义性规范的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当前立法者创设定义性规范的立法目的,从而论证了定义性规范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再次,详细阐释了立法者创设定义性规范的基本方法及主要类型,为定义性规范的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方法。很后,总结归纳了定义性规范创设中所必须遵守的形式规则和实质规则,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立法者所给出的立法定义中所存在的谬误类型作了具体分析,对这些这些立法定义谬误类型或形式的识别、分析与避免将极大地增强立法的科学性。
本书首先介绍了波斯纳的生平,回到他的学生时代、“前法官时代”来考察其学术成长的背景,找寻其思想渊源之可能所在。除了波斯纳据以成名的法律经济分析和贴上“波氏标签”的法理学思想外,本书还着力于分析了他在法律与文学﹑法律与社会学等方面的独到研究。 与波斯纳同时代的许多学者(以德沃金等法理学家为代表)与他所持的观点有着不同程度的分野。本书对他们之间思想、理念和学说的碰撞和交锋予以了考察。本书还试图归纳出波斯纳思想的影响,包括其经济分析方法对法学方法论的贡献、对部门法的改造,特别还谈到了法律经济分析对于中国法学已经产生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本书最后对波斯纳及其独到个性的思想作了简短评价,并试图勾画出法律的经济分析学说中尚未能解决的问题。
本书是对边沁和经典普通法理论间的历史论争的哲学解读。该论争对法学思想是极其重要的,它塑造了关于法和裁判的性质、任务和限制的当代观念。该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Clarendon Law Series”之一,是法哲学和边沁学领域的经典著作。
法学,归根结底是一门科学制定法律并准确适用法律的学科。法学是一门科学,需要构建其自身的理论体系,但法学不是象牙之塔,不能仅仅满足于概念、体系的自我周延,更应当以解决实践中具体的法律问题为目标。法学方法论作为直接服务于法律适用的一门科学,集中地体现了法学学科的价值和真谛。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学方法论的意义和作用也将不断突显。
目前我国社会利益逐渐分化,迫切需要更加畅通有效的利益表达与平衡机制。法律应当明确各种利益的界限,控制利益冲突。本书对界定公共利益的方法、利益平衡的标准、我国利益集团的立法影响、拓宽法规起草渠道、立法公开透明化、扩大立法提案权主体的范围、完善立法商谈机制以及促进和谐立法等进行了理论探讨,同时对太湖流域管理、收容制度、《监督法》、养犬立法、行政程序法典等立法个案提出创造性设想和实证性评析。
本书整理了《唐律疏议》的法律词汇语义:确定了来源,分清了种类,探讨了整理词义的方法,对法律义位进行了语义特征分析,还分析了中的上下义、平行义关系以及多义词内部义位之间的语义关系。
《苦寒磨砺筑方圆:律师写作技能提升之道》内容简介:律师能说会写是执业的基本功,也是自身业务发展的立身之本。本书作者——建筑行业泰斗级律师朱树英全面总结自己25年来写作营销的方方面面,详细介绍了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报告,诉讼类、证据类、辩论类法律文书等的写作技巧与注意事项,并且总结了自己25年来出版法律实务专著图书的经验,毫无保留、联系自己工作实际地讲述了作为律师应该如何建立写作营销的理念,如何积累写作营销的素材,如何优雅的开展写作营销,如何有品位儒雅的拓展自己的业务。可以说,本书是一部可以让律师掌握写作技法、提升写作技巧的活教材,也是一部可以让律师分析写作得失、掌控写作成败的案例集,更是一部可以让律师儒雅拓展业务、精准实现营销的工具书。
《矿产资源纠纷裁判精要》从司法实务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出发,将矿产资源中的矿业权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为《矿产资源纠纷裁判精要》的研究对象,其内容几乎涵盖了与矿产资源有关的各类纠纷,包括矿业权出让合同纠纷、矿业权转让合同纠纷、矿业权租赁、承包合同纠纷、矿业股权纠纷、矿业权抵押纠纷及矿难赔偿纠纷等。在体例上,则以矿产资源纠纷的理论探讨与专题案例评析相结合为基本框架,大量运用比较论证的方法,分章对各类纠纷问题进行专题介绍,既有基本理论的解说和阐释,又有对现有学说的客观评析与反思,并最终结合自身多年的审判实践,紧扣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处理意见和方案。同时,作者精选了审判实务中法律适用意见分歧较大、实践中难以把握的案例进行分析、点评,通过典型案例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是一部从法学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的角度、探讨法律一社会关系的著作。在西方的法学传统中,法律常常被理解为反映社会中的习俗和道德的一丽镜子,它的功能在于维持社会秩序。以这种获得了广泛接受的理解为主线,塔玛纳喻教授在《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对西方传统理论中关予法律一社会关系的论述傲了回顾,并从理论和经验的层面对这些传统的理解提出了批判。以此为基础,他试图在《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中构建一种用于研究法律一社会关系的新的、一般性的理论框架。同时,塔玛纳哈教授也阐述了如何利用这个框架对当今世界上各种情境中的法律一社会关系加以研究、理解和批判。
当经济学与法学相遇,会衍生出什么样的学问呢?熊秉元教授在说明法律经济学旨趣的同时,回顾了法律经济学的发展史,介绍了法律经济学的奠基人物的基本思想。 作者以平实、、有趣、深入浅出的文字,阐释经济行为、成本、效率等概念,建构一套严谨的经济分析架构,并用于讨论契约、正义等法律问题。这些问题的提出和处理方式,显示经济学上的效率和司法学上的正义确有密切的关联,及互相启发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