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本法律文化类读物,通俗说法,通俗说史。本书针对当下热点法律问题,回溯考究古代法律如何处理此类问题,从生动有趣的法律故事中,解读中国古人的法律智慧,以资当下借鉴。 本书涉及的主题有官司、上访、巡视、举报、公款消费、律师职业、考场舞弊、扫黄禁娼、性骚扰、计划生育、滴血认亲、拆迁、城管、房产税、货币战争、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虚假广告等。
当经济学与法学相遇,会衍生出什么样的学问呢?熊秉元教授在说明法律经济学旨趣的同时,回顾了法律经济学的发展史,介绍了法律经济学的奠基人物的基本思想。 作者以平实、、有趣、深入浅出的文字,阐释经济行为、成本、效率等概念,建构一套严谨的经济分析架构,并用于讨论契约、正义等法律问题。这些问题的提出和处理方式,显示经济学上的效率和司法学上的正义确有密切的关联,及互相启发之处。
美国通过判决与立法两种不同的途径来组织法律创制,本书对这一社会实践的政治效果提出一套理论。这是一部一般社会理论的著作,写作采用了左派/后现代主义者的视角。该书把判决与立法看作政治与文化生活的组成部分,书中所讨论的主要问题是政治意识形态,简单地说比如“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或“州的权利”与“废奴主义”等,在部分司法活动中(描述为造法)所起的作用。司法造法已然成为这样那样的意识形态方案的载体,通过对这些不同点的揭示来讨论一个重大问题,即判决在社会中的意义与影响。
《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是一部从法学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的角度、探讨法律一社会关系的著作。在西方的法学传统中,法律常常被理解为反映社会中的习俗和道德的一丽镜子,它的功能在于维持社会秩序。以这种获得了广泛接受的理解为主线,塔玛纳喻教授在《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对西方传统理论中关予法律一社会关系的论述傲了回顾,并从理论和经验的层面对这些传统的理解提出了批判。以此为基础,他试图在《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中构建一种用于研究法律一社会关系的新的、一般性的理论框架。同时,塔玛纳哈教授也阐述了如何利用这个框架对当今世界上各种情境中的法律一社会关系加以研究、理解和批判。
《法学教育的人文精神》内容简介:本书收集了本人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有关法学教育与人文精神的部分集锦,由四个部分组成:在人大法学院新生开学典礼上的致辞、在毕业典礼上的致辞、时评随笔和接受记者采访录。它既体现作者对法学教育价值的认识和追求,也是作者对法学教育工作中积累和体会。
写这本《法学初级论谈》的起因,是要解决全校通设课程即“法学基础”课程的教材问题。“法学基础”课程面向非法律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开设,它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素质为目的,以现代法治意识、主体意识、权利意识为指向的一门素质类、修养类课程,它不要求刻意背诵死板的法律条文,也不刻意追求完整的法学理论体系,它不是法律专业课的浓缩或者简化、更不是法律专业课程的简单拼盘,反而,它是希望能引导学生在“思考、参与、行动”中感悟法律理念,提高法律素养,追求法律真理。所以,现存的《法律概论》、《法律基础》等教材,已经不能拿来就用,这迫使我们引用新的资料编写一本贴近学生需要、内容朴实、读来有味、方便实用的教材。 在本书编写的过程中,我们想到,或许广大的社会青年同样对貌似神秘的法律
本书整理了《唐律疏议》的法律词汇语义:确定了来源,分清了种类,探讨了整理词义的方法,对法律义位进行了语义特征分析,还分析了中的上下义、平行义关系以及多义词内部义位之间的语义关系。
数十位法学家以大学法律本科生如何学习课为主题,畅谈心得体会,主要内容为法律本科各学科的学习规划、学习方法并图书,辅以学习与职业选择、出国、相关学科的关系,如何度过大学本科生活等。全书由文章和访谈组成,每篇文章三千至五千字之间,访谈主要为十余个问题。全书语言生动,可读性较强。为法学的在校生,提供了的复习指导建议及职业规划。既具有高度的理论性,同时也具有极强的实践价值,为广大法学的同学指点迷津。
《博登海默法理学》是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于1940年出版的《法理学》版,该书第三版曾以《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为名由姬敬武、邓正来先生翻译出版。与后两版教科书式的叙述风格明显不同,刚刚从欧陆定居美国的作者,在版中表达了更鲜明的立场、更犀利的观点和更自洽的思路。
《矿产资源纠纷裁判精要》从司法实务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出发,将矿产资源中的矿业权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为《矿产资源纠纷裁判精要》的研究对象,其内容几乎涵盖了与矿产资源有关的各类纠纷,包括矿业权出让合同纠纷、矿业权转让合同纠纷、矿业权租赁、承包合同纠纷、矿业股权纠纷、矿业权抵押纠纷及矿难赔偿纠纷等。在体例上,则以矿产资源纠纷的理论探讨与专题案例评析相结合为基本框架,大量运用比较论证的方法,分章对各类纠纷问题进行专题介绍,既有基本理论的解说和阐释,又有对现有学说的客观评析与反思,并最终结合自身多年的审判实践,紧扣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处理意见和方案。同时,作者精选了审判实务中法律适用意见分歧较大、实践中难以把握的案例进行分析、点评,通过典型案例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本书系统、完整地向国内学术界介绍了德国和日本有关本问题的研究历史,提出了需要在故意论领域根本性地解决正当化事由的事实前提错误问题,提出了故意论需要系统地协调故意和过失的体系地位、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故意犯处罚重于过失犯的根据、故意的认识对象这四个问题。本书对于国内学界重新审视德日有关正当化事由的事实前提错误的学说、完善错误论的体系、深化故意论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理阐释》作者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分析了北京市、上海市、湖南省、广东省、黑龙江省等地区的改革实践情况,结合《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高陵区集体资产股权质押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对其进行了法理阐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理阐释》分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权结构、农村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类型定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立法进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治理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民主决策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决议效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设立的特别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成员的特别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吸收新成员事项的立法规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成员资格与股
本书收录了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历次刑法修正案修改后的文本,就重点条文相关司法解释的延展规定进行附录。此外,还收录了相关规定的条文链接与典型案例裁判要旨。就条文的历次修订沿革做了脚注整理。此外,本书的后半部分附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历年修正案原文和立法解释,是学习适用我国刑法相关制度的实用图书。
本书收录了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本次改版主要根据2019年 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食品安全法条文注释进行了重新加工,核查了相关法规的时效。 本书还附录了 人民检察院通报的11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的案例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针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在电子版增补法规中加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是学习适用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本书将法律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即自然法的阶段、文本中心主义的阶段、法律解释的阶段以及法律论证的阶段。通过对法律发展的观察,作者认为法律有一种从确定性向客观性过渡的倾向。在文本中心主义的阶段,法律确定于法律文本;在法律解释的阶段,法律确定于法律共同体的内部纪律和共同理念。但是,作为法律确定性支柱的法律文本和法官的创造性并不总是可靠的,在没有正确答案的案件中,通过法律论证实现法律的客观性或许是一个更为保险的选择。本书还对法学范式衍变背后的哲学变迁进行了的分析。
近些年来,有关地理标志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的研究日趋成熟,唯独文化价值的研究尚付之阙如。本书抢先发售对地理标志的文化价值进行了系统的考察,从理论上阐释了地理标志的文化内涵,从实践上论证了地理标志的文化价值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地理标志的文化价值拓展到传统知识的保护、传统医药的保护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作者在撰写过程中力求文字的平易性、趣味性和可读性,让读者能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进行一次有意义的学术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