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教程》以主编多年积累的教学经验和学术成果为基础,同时参考了产品质量法方面的相关教材、专著、学术论文。教程分三个部分,部分为前三章,以产品质量的基础理论为核心,主要包括历史沿革、基础范畴及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为第四章到第七章,主要以产品质量的行政监管制度为核心,包括经营者的义务和消费者的权利、市场准入和质量认证制度、监督抽查和奖励制度、产品召回和行政责任部分。第三部分为第八章到第十一章,主要以产品责任为核心,包括产品责任的基础范畴、归责原则、损害赔偿和产品责任的诉讼。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改后的新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优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
64开宪法单行本,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历次宪法修正案,并收录宪法宣誓誓词、设立 宪法日的决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宪法》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内容。《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 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 的根本法,具有 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 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