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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本书对不同主题的阐述有简有繁,但内容堪称丰富翔实。作者采用通常法律和宗教案例书的篇幅的一半,来讨论法律和宗教这一话题:这是简。而对于国际和比较视角中的研究,则使用了本书大部分的篇幅再三说明:这是繁。另外,还有一个容量非常大的网络增刊,增刊里有大量的美国的、国际的和比较性的法律案例、评论还有分析。通过做出这种编排上的改变,作者将尝试为大家提供一个研究法律和宗教的新范式。这将会吸引美国国内和世界各国的法律专业的学生。本书资料丰富,内容翔实,语言亲和是一本合适读者全面了解法律与宗教关系与发展史的教材,也是研究法律与宗教主题的学者和相关研究人员的必要参考书。
本书是学术界用法律文化学原理解读中国宪法文化的理论作品。从文化学的宏观立场来看,古代基本法与中国近现代宪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文化关联。古代政制中的德政模式、集权结构、等级秩序以及人治机制,乃是中国宪法文化生长的基础土壤,并以文化根基的作用方式,支配和影响了宪法知识体系在近代中国的舶入过程与建构形态。该书梳理了西宪东入的时代语境以及宪法知识体系移植的历史进程,并从宪政的四个维度全面解析了中国近现代宪制在观念理解、制度设计以及实施运行上所表现出的文化特征,深刻地揭示出“宪法是一种文化”这一理论命题的当代宪政意义。
在这本精炼透彻的书中,一位的美国法学家对现有言论自由理论的不足提出了一种新颖的解读。通行的修正案理解强调“思想市场”,坚信“人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但罗伯特·波斯特指出,要创造和保存对现代民主的繁荣必不可少的专业知识,上述理解是远远不够的。在现代民主社会中,要回答像尼古丁是否会致癌这样的问题,科学胜任的标准和严格且壁垒森严的实践是能够自由和公开交换意见的基础。 波斯特发展出一套关于修正案权利的理论,这一理论试图解释如下两种需求:一种是对公共意见的自由形成和传播的需求,另一种则是创造专业知识的需求。他由此对宪法上的学术自由原则提出了一种全新且实用的解读。这种原则既仰仗表达自由,又依赖大学在审核终身教职申请和专业期刊在决定是否采纳稿件时所行使的那种专业判断。
司法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是人民法院统一裁判标准、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人民法院司法标准化理论与实践(二)》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司法公开化、民主化、信息化、规范化为抓手,大力探索和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着力构建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标准、民事送达工作标准、融资租赁标准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体系,制定了13个司法标准化文件,对相关的司法标准化文件作了释义和解读。
谁是《万国公法》最初的汉译者?京师法律学堂和京师法政学堂是一家吗?洋务运动中李鸿章的重要幕僚马建忠到法国学习法律拿到的是什么文凭?北洋大学的法科何以失去?燕京大学到底有没有法律系?国立清华大学法学院为何不设法律系?中国的法律教育机构何时开始授予法学博士?历史上的两所中国政法大学是否存在渊源关系?这些疑问可以在本书中得到回答。本书以时间为经,以机构为纬,利用大量资料,梳理了从19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50年代近一百年间中国若干法律教育机构的历史变迁。书中还收录了大量历史照片,从而有助于全景式地呈现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样貌。
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部宪法,同时也是中国人民运用制宪权自主地制定的部社会主义宪法。50年以前我们的制宪者们基于什么样的理念、思想与理论制定了宪法,宪法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1954年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什么,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历史与价值联系是什么,如何评价1954年宪法的历史地位等一系列问题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基于上述理论思考,我于1999年开始收集有关1954年宪法的资料,并对一些问题进行了专题性的研究。
内容简介 : 本书出自于美国声望的宪法学者,它有着激动人心的原创性,并且覆盖了美国宪法的各个领域,这使得本书在当下就将成为一部经典。阅读《看不见的宪法》,就如同走入了一位思想者的心灵,跟随着他反思今日许多最重要的议题。劳伦斯·却伯,美国当代宪法学大师,1941年出生于中国上海,二战结束后随家人赴美,1966年获哈佛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此后任教于哈佛法学院,并长期担任拉尔夫·泰勒宪法学讲座教授,2004年起,晋升至哈佛大学最高教职,卡尔·洛布校级教授。
入选这本文集的文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历史地位不可动摇的、对美国宪法发展产生持久影响的经典名作,譬如上述两篇以及切菲教授对言论自由的评论;另一类则是活跃在当今舞台的知名学者对美国宪法(学)发展的相当晚近的概括,其中有的虽然可能仅反映了一家之言,但人们仍然能从中了解到美国宪法在某个方面的概况。总的来说,对前者的标准更高一些。时光对人的记忆来说宛如大浪淘沙,不断销蚀着思想的影响。对于一般的论文,年代越久远,影响力越微弱;只有真正的经典才能像陈年老酒一样,借助时间发挥出来越来越浓郁的醇香。更晚近的作品究竟属一哪一类,要看我们的眼力和造化了。在我们现在看来,它们代表了这个阶段宪法学的里程碑,尽管以后也许会被更高的丰碑所遮盖。
本书深入研究了我国大学招生的现状及相关的宪法平等、依据宪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受教育权的规定,探讨“国际经验”和“中国问题”,阐释我们现行大学招生制度和实践,旨在改善大学招生人为地方化和录取标准的不公平,“促进高等教育平等权”。
本书凝结了芦部宪法学的精髓。作为学问研究的方式,先生原本一向选择撰写专题性论文,在宪法制定权力、议会政治、宪法诉讼等领域,接连发表了诸多学界的论文,但始终无意撰写将这些加以综合起来的宪法概况的体系书,但始终无意期盼过那种将这些加以综合起来的宪法概况的体系书,为此,许多人曾期盼过那种将芦部宪法学之全貌加以简明呈现的体系书的出版。在这种期盼不断累积的过程之中,本书的初版终于在1992年问世,并得到读者们压倒性的欢迎。为回应这种情形,先生这方面也不断努力完善本书,先是于1997年、进而在1999年先后推出其新版和新版的增订版。据闻,直至新版增订版的完成,先生才吐露出其中内容终于始可接受这样的感慨。本书在内容上极具高度,而其不仅叙述简易平和、可读性强,且在如下一点上还下了功夫,即:如果能读出其平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