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是英国法理学家杰里米 边沁创作的法学著作,1789年首次出版。开篇即介绍了作者的功利主义思想,并将伦理与立法原则相联系,力求找到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平衡点。边沁将功利主义思想贯穿全书,声称 功利原理是本书的基石 。他认为,人性的规律就是追求快乐、躲避痛苦,而快乐指的就是 功利 。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边沁构思的一部讨论立法原则的著作的导论。提出要依据人行为的效果而不是根据行为的动机来判断行为的好坏。政府的主要活动是立法,立法的目的也同样是为了增进人们的幸福。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还提出了惩罚的原则,即犯罪者由于受惩罚而遭受的损失必须大于他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取的利益。
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并非空洞的宣言,而是有效力的法规范。建构基于宪法文本的解释方案,厘清基本权利条款的规范结构和规范内涵,使之在技术层面上成为可以适用的规范,是宪法学的基本任务。本书是基本权利总论领域的体系性著作,围绕基本权利的功能,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限制、竞合、冲突等问题进行了教义学建构,并回应了中国法治实践中的诸多基本权利问题。
自19世纪以来,英国宪法学渐趋成熟,既呈现出体系化发展面相,又出现了明显的规范宪法学与政治宪法学两大学派分立现象。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是以戴雪为代表的规范主义;政治宪法学的方法论是以白芝浩为代表的功能主义。19世纪以来的英国宪法学谱系于中国读者而言基本是清晰的。基于此,《正名之路:英国宪法学方法论的三重学术根脉》主要追溯了19世纪以前英国宪法学方法论的漫漫学术根脉问题。明确提出,英国宪法学及其方法论存在三重学术根脉,即古希腊科学哲学根脉、古典罗马法学根脉、英国一般法学根脉。
《英国宪法研究导论(汉译名著本20)》被为是英国宪法学的经典著作,是英国宪法学术中引证率的作品。它至今仍具有正统地位,近似于一种 没有成文宪法的宪法典 。很大程度上,它能够奠定研习英国宪法的基础,成为了解英国宪法的入门著作。在重要性上,此书足以和任何一本法学译著相媲美。 《英国宪法研究导论(汉译名著本20)》共有三篇内容:篇议会主权;第二篇法治;第三篇宪法性法律与宪法惯例的关联。此书是法学和政治学(尤其是公法专业的)的学生和教师的书目,此新译本必将引起学界及相关专业人士的高度关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从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届全体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始,我国宪法制度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一起经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我国现行宪法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此后,根据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需要,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有力推动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
一部扎根在中国大地上的宪法研究著作,探讨中国宪法制度如何展开。书中讨论的 宪法 ,不是一个简单的文本或某种西方的普世理论,而是站在中国宪法(尤其是 八二宪法 )的自身实践基础上,展现中国宪法和制度的自身逻辑与发展道路。 全书辑集了作者2010年以来的9篇作品,记录下一位青年学者10年来的学术探索。作者有着深刻的 问题意识 ,在梳理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历史基础之上,不仅探讨了中国宪法研究中的概念、范畴、方法和理论,还通过批判性分析对比美国宪法,试图打破西方理论的普世神话和话语霸权,进一步提出立足于中国实际的研究方法。同时,围绕中国宪法的实际框架,具体分析和研究了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合理性及其积极意义。
《权力制衡:罗马宪法对近代西欧宪制的影响》运用历史研究方法,系统研究了从罗马王政时期、共和时期到帝政时期的宪制模式,以及相应时期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政治思想,从罗马宪制模式及其构建理念入手,在探究罗马宪法影响近代西欧宪制的历史条件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三个时期的罗马宪制模式对近代法国、意大利、德国和英国宪制的影响。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判构成了当下德国宪法学的主要理论来源,是学习研究德国宪法所需要掌握的基本资料。本书选择了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2个涉及《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10条的重要裁判进行译介,翻译裁判要点、描述论证过程、突出重点理论,介绍理论背景和后续影响,阐述宪法解释与论证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gao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本书收录2018年3月新修正公布后的宪法文本,并在附录收入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国旗与国徽图样四色印刷,附正红色设计版宪法宣
宪法事例的形成,既体现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也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虽然不存在实效性的违宪审查制度,但通过这些宪法事例推进和影响了执政党的执政理念、中国人的国家观念、中国的立法基本理念和基本制度、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制度、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未来也必将推动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实效化。这些宪法事例是中国社会内在的宪法诉求,是宪法理念的深刻体现,是宪法影响和作用于中国社会的深刻体现,是宪法核心价值的深刻体现。这是它们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根本原因。
本书吸收法学界关于立法学研究所取得的新理论成果,结合近年来的立法进展和备案审查实践,综合运用价值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对立法的基本原理与基本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基本原理部分主要探讨立法的概念、立法的分类、立法的本质、立法的历史发展、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基本制度部分主要剖析立法体制、立法主体、立法程序、立法效力、立法评估以及立法完善等。本书致力于构建我国较为成熟和完善的立法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为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以良法保障善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监察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涉及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互动,关乎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提升监察取证的效率和质量,以此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和正规化水平,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重点。本书对监察调查权运行规律及其制度化进行体系化研究,提炼监察取证原理,并运用这一原理阐释和建构监察取证规则,为制定和实施有关规范监察取证活动的法律法规提供理论视角和参照系,为推动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指引,并将丰富纪检监察学尤其是监察法学的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
听说,有位律师用一句话来总结自己在大学里所受的法学教育:“我学的那点东西早已经还给老师了。”无论我们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我想从事法律教育的人可能都会有点儿坐不住的感觉,这倒不是说法律教师已经形成了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荣誉感的共同体,而是说恐怕每个教师都会害怕自己的学生某一天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来。时代在变化,知识也在更新,法律在修改,可我们传授给学生的是什么呢?我们传授什么样的东西,才不至于让学生在多年之后有“全都还给老师了”的感觉呢?看来,在给学生讲授那些可变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的同时,我们还必须传授给学生一些不易改变的法理。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法理”绝不是我们在法理学教科书里学的那些东西,而是渗透于法律、支撑法律的“道理”。这样的法理往往不是在“法理学”课堂上学到的,而是
本书采取专题研讨的方式,即选择少量的宪法事例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以加深宪法事例分析的理论深度。本书以三个著名的中国宪法案例展开论述,各位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相关案例进行的分析讨论;与此同时,本书还在 年度外国宪法判例选释 部分编选了2016年度的9个外国宪法判例,大多涉及基本权利。本书所选取的中外相关宪法事例极为典型,理论与实务知识并存,为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本书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十三五 重大项目《中国特色依宪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研究》的终成果中的导论部分以及本项目的部分中期和前期研究成果。章研究中国特色依宪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意义。第二章研究中国依宪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道路的主要特色。第三章研究中国依宪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理论渊源,共包括四个方面,分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与法治理论、国外学者关于宪制和法治的理论。第四章研究新时代推进依宪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创新,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新时代推进依宪治国理念创新的主要内容,二是2018修宪确立的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方略,三是新时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理念、新举措。
公共财政的宪法制度规范是财政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是现代国家建构中的一个核心命题。本书要论证的核心问题是:如何通过宪法在文本规范与制度实践层面的配置构造,建立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宪法制度规范,实现国家财政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本书通过对公共财政权制度的宪法法理分析,在历史考察中比较世界各国在宪法文本中规范公共财政权制度运行的实践经验,落脚于中国公共财政宪法构造的实践经验与现实问题的分析,深入研究阐释我国宪法关于税收、计划和预算、中央和地方关系规定的制度内涵及其在制度实践和立法中出现的发展变迁,最终提出通过公共财政权的宪法规范与制度构造实现现代国家建构的制度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