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精装64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历次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肖蔚云教授作为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中对八二宪法起草的背景、主要经验、重大问题和各条文的具体讨论,做了最为精准而又精炼的记录,并进行了学理概括。《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理解和解释八二宪法制宪原意的最重要的文献依据,是理解我国宪法的重要著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特别是推进宪法解释和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必须以对宪法的准确理解为前提,而《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对宪法做历史解释的基本参考资料。同时,《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具有极强的学科开创意义,对建构中国宪法学的自主话语体系也具有基础作用。 《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曾于1986年由我社出版(统一书号:6209 73),因年代久远,年轻学者多未睹真容,而以复印本和扫描本传播,如能重排出版,必为学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是英国法理学家杰里米 边沁创作的法学著作,1789年首次出版。开篇即介绍了作者的功利主义思想,并将伦理与立法原则相联系,力求找到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平衡点。边沁将功利主义思想贯穿全书,声称 功利原理是本书的基石 。他认为,人性的规律就是追求快乐、躲避痛苦,而快乐指的就是 功利 。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边沁构思的一部讨论立法原则的著作的导论。提出要依据人行为的效果而不是根据行为的动机来判断行为的好坏。政府的主要活动是立法,立法的目的也同样是为了增进人们的幸福。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还提出了惩罚的原则,即犯罪者由于受惩罚而遭受的损失必须大于他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取的利益。
本书自初次刊行以来,业经10年。这10年是各国宪法变动比较剧烈的一个期间:或则修改旧宪;或则另制新宪;或则宪法条文虽未修改,而政制的实际已经大变。此种变动的内容如何,其对于立宪主义的影响又如何,固为本书读者所急应了解者;本书的订正及补充乃亦刻不容缓。 此次增订,在将10年来各国宪法上的变动,以及新近的政治理论,择要论列。增删之处殊不为少;但本书原有的体裁,除末编外,大体上并未改易。原书本将中国制宪问题的经过,附于第五编中叙述;今因制宪问题在中国又多10年的历史,且国民政府的存在已历10有2年,其现行政治机构,亦有阐明的必要,故特新增一编,名为 中国制宪史略及现行政制。 本书初版序中,曾谓: 十数年来,国人对于宪法问题及宪法学的兴趣,总算比较浓厚;然因坊间缺乏参考书籍,普通学子以及一般
耶里内克试图以一种历史的、现实的观点看待自然权利理论,而不是简单地接受自然权利理论。耶里内克否认自然权利理论是个人公权利的基础,而主张国家的自我限制才是个人公权利的真实基础。耶里内克没有把法律简单理解为大众意志的体现,而是把法律解释为一种历史与观念发展的综合。 正确的原则不是由法理学教授的,而是由历史教授的 ,也就是说,必须通过其发展所处的历史背景,权利的主张才能得到了解。人权的历史不仅是法学的,更是历史的。他的著作 提供了一种19世纪德国法学可能是成熟的综合。 这一理论实际上是当时德国学界正在进行的议会主义与宪政主义争沦的体现。他把国家权力必须受到某种限制的观念与条顿国家传统观念相联系的历史主义的主张并不是出于某种虚荣感进行的观念早起源地的争夺,而是为他的公法权利观念进行佐证。
《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内容简介:《知情权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包涵八章内容其中包括知情权解析、知情权保护立法在世界范围的演进、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演进与立法概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的救济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个人信息保护。
距产增订已经五年。在平常状态之下,此次改版,必不限于局部的增订。但举世各国近来已入于战争状态,其政治制度,变动甚速,大都不易论其利弊得失。而因参考书籍及其他资料,搜集维艰,即叙述亦以正确。《比较宪法》卷帙颇巨,在此印刷困难之际,能获续印,已属幸事;改排,殆不可能。因之,此次改版,仅就原书第六编第三节以下予以增修;俾读者对于五年以来,我国战时政制时的变迁及其现状获一明白的概念。增订范围,虽然有限,凡所增益,或为一般治宪法学的人所需求的资料。其他各编及附录,均暂仍前版之旧,未予更易。
本书主要从公共服务的角度研究宪法权利的理论基础和实现保障的问题。与传统的宪法权利研究不同的是,本书突破了从人的道德权利出发来论证宪法权利的理论基础,以及从法律实证主义的角度来分析宪法权利理论基础的固有范围,从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研究宪法权利理论基础,将宪法权利视为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服务或公共品,宪法权利实现的保障性取决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或公共品的有效性和正当性。在此基础上,本书还研究了公共服务理念在具体宪法权利中的表现与实现问题,试图论证公共服务理念作为宪法权利理论基础的可行性、有效性和正当性。 本书的主要特点在于:本书属于宪法学与公共管理学的交叉学科研究,无论是在研究内容还是研究方法上都有一定的创新;本书的研究引入了公共服务理念作为宪法权利的理论基础,丰富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颁布、贯彻和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在执法工作中的作用愈加重要,既是行政执法的重要载体,也是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体现。为了适应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形势的不断发展,满足广大执法工作者的需要,特组织有关专家和具有一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李卫华、张衍海主编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例示范与评析》。
路易斯·迈克尔·希德曼著,张千帆主编,仇之晗译的《论宪法不服从/法政科学丛书》提出了一个 争议性的观点,即为了使《美国宪法》能与时俱进,它需要被善意地忽视。虽然制宪“初衷”的教条也许是极右翼创立的,但美国的整个政治光谱都对《美国宪法》表现出了高度尊重。希德曼不仅提醒我们,不服从正是制定宪法的“初衷”,而且系统驳斥了支持宪法忠诚的观点,并由此提出:宪法应被视为一种激励,而不是一套命令。
本书在对宪法社会学理论体系进行系统论证的基础上,分别运用社会学诸多前沿理论。如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国家起源理论、全球化理论、社会分层理论以及交往行为理论以及社会学研究方法,探讨了宪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论证了宪法变迁和宪政秩序形成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基础,讨论了全球化背景下宪法学知识情境的变迁及宪法学研究范式的转换,阐释了利益均衡的宪法思维和宪法价值认识论模式的社会理论基础。本书对突破当前宪法学研究囿于规范分析的局限、拓展宪法学研究领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本书收录作者近几年就“一国两制”与基本法方面发表的七篇学术论文。这些论文探讨“一国两制”与港澳基本法的基本理论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内容涉及“一国两制”的原则及其宪法学意义,单一制理论及其分类问题,国家行为和政治问题,法院管辖权的概念及其内在限制和外在限制,以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特别行政区的宪法地位,香港回归后立法制度的演变及其对行政主导的影响,澳门行政长官与行政会、行政机关的关系等。 本书在原来基础上做了较大修订。有的增加了新的材料,有的校订了不严谨的观点表述,有的在文字及语法表达上作了调整。这些论文探讨“一国两制”与港澳基本法的基本理论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内容涉及“一国两制”的原则及其宪法学意义,单一制理论及其分类问题,国家行为和政治问题,法院管辖
本书为每年一种的出版物,旨在为广大空间法领域研究人员提供系统的资料。本书分五个部分:学术论文、学术动态、国际文件、外国空间政策与空间立法、中国空间立法与政策性文件。本书收录上一年度在国际重要空间研究领域会议的学术论文,总结上一年度这一领域的学术动态,刊载有重要影响力的涉及空间活动领域的国际文件。所有论文的来源均是国际一流组织或组织领导人(如联合国大会、联合国秘书长、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科技小组、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法律小组、国际宇航联)以及各国专家。
合宪性解释,简言之,是指在合宪性审查过程中通过解释保留法律条文有效性的方法。合宪性解释属于一种宪法判断的方法,也是多数国家主要采用的宪法判断方法。它在具体审查模式(如美国、日本)和抽象审查模式(如德国)下的功能定位有所不同,概括来说,前者体现经典宪法教义中的 三权分立 思想,推崇司法谦抑原则;而后者的初衷则是借此扩大基本权利在普通诉讼中的辐射效力。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使用法律限缩解释,使法律条文的理解不逸出宪法的有效性射程。 近年来,在人民法院的许可下,我国司法实务界开始在裁判文书中援引宪法进行说理,这种司法裁判方式与合宪性解释有一定的契合之处,主要体现在以宪法作为价值判断的依据,加强法律条文适用的正当性。本书重点考察合宪性解释的两种主要模式,在此基础上提炼出合宪性解释的基本
近世中国,西法东渐。随着外来宪法文化的输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发生了剧变。本书详细阐述了从外国游学人员将宪法文化传入中国后,到清末法制变革,预备立宪,宪法改革,以及北洋时期中国宪法文化的发展。展现了中国从被动接受西方的宪法文化,到主动接学习国外立宪经验。从直接的 拿来主义 到宪法文化的 本土发展 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