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实践性问题,在任何社会形态下,警察审讯都会涉及到一些最为重要的政府功能问题:如侦查犯罪、抓捕罪犯、恢复秩序与预防犯罪。作为一个象征性问题,警察审讯是如何保持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恰当关系;以及在现代社会里什么是据以指引国家行为,特别是国家的操纵、欺骗与强制性行为的规范,等一些最为基本的观念冲突之缩影。简言之,警察审讯与供述获取触及了我们关于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理念的核心,并提出了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刑事司法体制与社会的问题。理查德·A.利奥编著的《警察审讯与美国刑事司法》是对美国警察审讯的一项综合性研究,目的旨在揭示美国刑事司法程序中最为初始,同时对整个刑事司法程序影响,但却仍可被认为最不为人知的阶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约翰·布雷思韦特的这本《犯罪羞耻与重整》为 恢复性司法领域的经典之作,作者从犯罪学、社会学 的视角。在反 思总结犯罪学传统理论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重整羞 耻理论,即将羞耻区分为 烙印化的羞耻与重整性的羞耻:前者给犯罪人贴上越 轨者的标签。使其被正常 的社会生活所抛弃而逐渐认同越轨者的身份,从而将 犯罪人推向犯罪亚文化而 继续实施犯罪;后者在施以羞耻的同时保持尊重与关 爱。并通过宽恕的言行或 消除越轨身份的仪式将犯罪人重新整合到守法公民或 体面公民的社群中去,从 而使其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而不再继续犯罪。因而, 重整性的羞耻对于犯罪有 着很大的控制作用,应当通过提倡重整性的羞耻、反 对烙印化的羞耻来降低犯 罪率。之后,作者又对重整性羞耻理论进行了多方面 的检验,并运用该理论对 白领犯罪等问题进行了解释。
作为一个实践性问题,在任何社会形态下,警察审讯都会涉及到一些最为重要的政府功能问题:如侦查犯罪、抓捕罪犯、恢复秩序与预防犯罪。作为一个象征性问题,警察审讯是如何保持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恰当关系;以及在现代社会里什么是据以指引国家行为,特别是国家的操纵、欺骗与强制性行为的规范,等一些最为基本的观念冲突之缩影。简言之,警察审讯与供述获取触及了我们关于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理念的核心,并提出了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刑事司法体制与社会的问题。理查德·A.利奥编著的《警察审讯与美国刑事司法》是对美国警察审讯的一项综合性研究,目的旨在揭示美国刑事司法程序中最为初始,同时对整个刑事司法程序影响,但却仍可被认为最不为人知的阶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书在写作风格上是独具特色的:它不像一般论著的写法,从概念到概念,进行抽象的逻辑推理,而是以鲜活的语言,娓娓道来。悲情的抒发,机智的点评,不仅使本书具有较高的学术品味,而且引人入胜,去除了学术著作所天生具有的枯燥。本书所展示的学术立场、学术胆识,都有其过人的独到之处。 本书从实质刑法观的基本问题出发,通过对实质刑法观的基本主张、主要观点等的论述,得出实质刑法观的实质是社会危害性刑法,并通过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论述对实质刑法观提出了批评。
本书是张明楷教授风格鲜明、独步学林的代表作。无论是理论体系的构建,抑或分析问题的逻辑,都带有着强烈的法益思想和浓厚的大陆刑法理论的气息。 作者抉微发隐、深考精思,回归刑法本位,一以贯之地以刑法解释学为本体,发掘成文法的真实含义和内在欲望。既立足于中国当今社会的现实,又将论题置于世界刑法学之林思考;既评介中国的理论学说,又从学派之争的视角进行分析;既解释现行法条,又深究规范背后的理念;既阐述刑法理论上的要害与重点,又提示并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第五版四十余万字的篇幅扩容中,除增加了《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内容以及2011年6月以后公布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外,在犯罪论、法律后果论以及罪刑各论等方面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删与修改。此外,新版对近几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也展开讨论。 本书
本书系是一组以“解决问题”为宗旨的丛书。纳入书系选题的,主要是在当前刑事司法实务中,疑点难点较多,新类型问题不断涌现的领域。针对这些前沿疑难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寻找思路、给出答案,以期能够真正帮助律师、警察、检察官、法官等实务工作者解决实际问题。为了更贴近实务,参与书系写作的作者,主要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部门。 本书是书系之一,为你介绍了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
本书以结果无价值论为理论基调,通过探究解释论上的真正对立之所在及其背景,揭示了日本刑法总论重要问题的研究现状,并力图呈现更为合理的刑法理论。本书特点有二:一是完全有别于传统刑法教科书的写作体例,通过提炼出刑法总论中的重要论点,就此展示了作者本人的独立思考。可以说,作者就各个论点的论述,其本身就是一篇独立的学术论文,具有相当程度的理论性。二是不仅分析解读了既有判例,更通过设定大量案例来论证、检验刑法理论,将案例与理论有机结合在一起,尽力缩小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密切保持对理论体系的一贯性与具体运用的妥当性的相互验证。本书译自早稻田大学松原芳博教授2013年出版的著作(《刑法总论》,日本评论社2013年版)。本书以结果无价值论为理论基调,通过探究解释论上的真正对立之所在及其背景,揭示了日
本书以结果无价值论为理论基调,通过探究解释论上的真正对立之所在及其背景,揭示了日本刑法总论重要问题的研究现状,并力图呈现更为合理的刑法理论。本书特点有二:一是完全有别于传统刑法教科书的写作体例,通过提炼出刑法总论中的重要论点,就此展示了作者本人的独立思考。可以说,作者就各个论点的论述,其本身就是一篇独立的学术论文,具有相当程度的理论性。二是不仅分析解读了既有判例,更通过设定大量案例来论证、检验刑法理论,将案例与理论有机结合在一起,尽力缩小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密切保持对理论体系的一贯性与具体运用的妥当性的相互验证。本书译自早稻田大学松原芳博教授2013年出版的著作(《刑法总论》,日本评论社2013年版)。本书以结果无价值论为理论基调,通过探究解释论上的真正对立之所在及其背景,揭示了日
本书从我国刑法中广泛存在的行政犯入手,重点关注其在犯罪认定中需要依附、根据、参考相关行政规范的规定或行政行为的实施这一特性,即犯罪的行政从属性。全书紧密围绕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对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分标准、行政违反加重犯的认定模式、行政规范变更对刑法溯及力的影响、违法行政行为在犯罪认定中的效力等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得出了不少具有建设性的结论。此外,全书大量引用了以德国为代表的域外资料,对我国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均有借鉴意义。
《行刑与罪犯矫治社会化研究》在写作过程中,一方面力求全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使理论体系和结构体系突出层次分明、结构完整的理论体系特点;另一方面又力求各个部分的独立性,使各部分独立成为一个完整的小体系,突出各个部分逻辑严谨、结构严密的特征。但是要做到二者兼顾实在太难,不可避免地出现前后内容的重复现象。“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遵循这一原则,当“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得兼时,只好“舍鱼而取熊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