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谁?有一道千古难题,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有没有问过你,那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你可能会问,难道这个问题也和刑法有关吗?没错,还真和刑法有关。这涉及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 我们通常看到或者接触到的犯罪大多是作为犯,也就是因为实施了某种《刑法》禁止的行为而构成犯罪。但事实上,不作为也可能成立犯罪。这一节就来讲一下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不要以为不作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其实,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刑法上指的是没有做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没有履行。那么,不作为犯有什么特别的成立条件吗?想解决这个问题,要先了解两个概念——“
本教程在体系内容上遵循侦查理论与实践基本脉络结构展开,可作为初学者学习侦查学的入门指南,了解侦查基础理论,熟悉侦查基本步骤,学习现场勘查的任务与方法,领略侦查策略与措施的风采,掌握各类案件的侦查方法。本课程也可作为侦查实战人员提高理论素养的读物,集中展现了完整的侦查理论与侦查方法、对策,为深入理论学习与实践需要奠定基础。
《辩护人认为(第二辑)刑事辩护观点的挖掘、提炼与运用》通过作者徐宗新所办理的经典案例,详解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如何提出辩护思路。同时,每个案例都有作者精心总结的“心得体会”,记载着律师办理案件的心路历程。难点在哪里,如何制订方案,采取什么措施,很终怎样破解,都在“心得体会”中体现。
由西原春夫著的《刑法的根基与哲学(增补版)(精)》探索的主题是为什么人类社会要有刑罚或刑法?国家凭什么持有刑罚权?国家行使这一权力又得到了谁的允许?这些都是刑法学的很基本的问题。本书把处于刑法背后的.促使制定刑法的原动力称为“刑法的基础要素”,并把探索和分析这种要素作为主要目标。 本书由贯穿全书分析体系的纬线和经线编织而成。本书的纬线主要有二根:一是以基本方向为出发点来考察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二是考察偏离原来方向的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作者把前者称为实施国家刑罚权的生理现象的考察,把后者称为其病理现象的考察。 本书的经线是指分析的顺序。由于刑法背后潜伏着促使制定刑法的众多要素,而这些要素成体系地密集在一起,作者采用由浅及深与由深及浅相结合并以由浅及深为主的考察方法。
阳春三月,百花盛开。在“春华”这个播种的季节,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却早早喜迎“秋实”。会长柴学友带领研究会研究人员,主动着眼司法改革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站在时代前列,积极履行学术研究、实务指导与法律咨询服务职能,潜心研究,笔耕不辍,在这个春天取得了显著成就。其主编的新书《破案科学:侦查逻辑与经验》正式出版发行。《破案科学:侦查逻辑与经验》既是研究人员的劳动成果,也是司法人员智慧的结晶,对我国破解侦查办案难题,促进侦查办案水平的提升,推动侦查模式转型升级以及规范司法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的战略部署。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
本书从协调与平衡刑事司法实践当中经常处于紧张状态的保护法益机能和保障人权机能之间的关系的视角出发,对传统刑法理论当中所存在的定罪主观化、分析过程模糊不清的倾向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批判,大胆提出在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认定上,仅只考虑行为所引起的法益侵害结果等客观要素,而将行为时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统统纳入行为人主观责任范畴,并基于这种立场,选取社会危害性、犯罪构成、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刑法总论当中向来存在争议的二十个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得出了许多非同凡响的新见解。
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的法定危险状态作为构成要件的要素犯罪。对危险状态的判断,应以科学法则为基准;在判断危险状态时,没有必要作为判断资料的客观事实进行的抽象化。危险犯是犯罪既遂的类型之一。对于极少数法定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危险犯,对其未遂行为应作无罪处理。对危险犯的预备阶段的中止应当予以非犯罪化。对于危险犯的法定危险状态发生后,行为人自动排除危险状态,从而避免实害结果发生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实害犯的中止。本书立足于中国事立法规定,借鉴大陆法系刑法理论,是一部系统研究危险犯的专著,对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也有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