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第二版)》是在2009年版基础上的修订版,从属于王泽鉴教授民法研究系列。王泽鉴教授结合近几年台湾地区法规新的修正情况,纳入*近实务案例,补充新的文献重新检视争议问题,强化说理论证,对不当得利有较为深入透彻的理解。 不当得利作为民法领域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被单列为一本专著,足见其重要性。在当前的民法判例中,与不当得利相关的问题非常繁杂,其涉及面相当广,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影响也很大。本书作者旨在整理分析判例学说,建构不当得利法的理论体系。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王泽鉴教授继2014年修订《民法总则》之后,对民法研究系列丛书的又一次系统性修订。
《对风险说不(涉外合同关键词导读与解析)》由雷彦璋著,通过关键词的解析,对涉外合同文本的谈判、起草与审核提供了全新的思维方式和应用技巧,通过对相同的、相似的问题进行类聚群分,让读者能够有所选择,有所侧重,并能即学即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本书内容新颖,思维独到。通过阅读本书能够让您了解涉外合同审核的基本理念,让您了解到英文合同术语形成的历史渊源,让您很快对涉外合同文本中有关权力、义务性关键词做到准确理解。 本书还通过适当章节教您在英文合同中学会说“不”,为您对英文合同复合句的突破找到捷径,让您明白涉外合同权利义务条款约定的根据所在,让您掌握对合同约定不确定性因素的合理评估,让您懂得如何对当事人的利益进行有效保护,对您如何避免涉外合同文本冲突将有较快提升。 《对风险说
债权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债权法与公司、企业的经营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规范。债权法作为民商法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学习、研究的价值。 《债权法学》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系统阐述了债权法的基本制度。总论部分着重介绍债的内涵、债的要素、债的分类、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债的担保、保证以及定金等相关基本制度和内容。分论部分的核心内容是合同法,又分为合同法总则和合同法分则。总则部分着重介绍了合同的内涵、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解释、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等相关制度和内容;
合同法是民法中一个古老而常新的领域,集中体现了市民社会的要求和民法的精神品格。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以《合同法》的颁布为标志,伴随民法典的编纂进程,其研究也日益深入。然而,作为面对*有广泛性、复杂性的市民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法律,在一定程度上说,合同法具有无限广阔的研究对象和课题,合同法学也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李旭东、段小兵编著的《合同法专题研究》选取了合同法领域一些基础理论性、前沿性问题,运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合同法专题研究》共分为十章,具体包括“合同法的价值研究”、“合同法的经济分析”、“合同法与侵权法的边界研究”、“富勒合同法理论述评”、“合同信赖利益损害赔偿研究”、“情事变更原则研究”、“合同解释规则研究”、“‘偷一罚十’商家告示的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中心,通过条文注释的形式全面且详细地介绍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并附录与合同法相关的民事立法、司法解释等。是大众了解国家物权法律制度的实用法规工具书。
《合同法实务》讲述私权神圣、契约自由是民事法律的基石,法制社会要求权利主体对其人身、财产独占性支配并排除非法干涉,权利主体可依自由意志合法处分之。“无规矩不成方圆”,合同法律即为调整财产关系合法流转之“规矩”,自1999年合同法典制定以来,历经三次司法解释,并以各单行法辅之,立法成就斐然,立法体系完善。孟子日“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的应然状态是纸面的法成为行动的法。合同法既是市场经济的法,也是市民生活的法,之于商品经济秩序运行、人民生活安居乐业、社会秩序良性构建意义重大,其实务运用应为立法和司法领域的重要课题。此为撰写《合同法实务》之目的和意义所在。
本书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就重点条文作了详细具体的释义,帮助读者了解法条的精髓;其后收录相关配套规定、关知识点汇总图表、流程示意图等实用附录以及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等的全文,方便读者了解我国合同法领域的法律规定,便于读者日常学习使用。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老病死、生产经营等都离不开民法典的规范,为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我们组织编写了这套《快速读懂民法典》系列,帮助大众轻松读懂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大众身边、走进大众心里。本册主要讲述了 合同编 的基本内容,通过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故事案例来阐释法律条文。对于新法适用问题进行亮点解读,帮助读者快速掌握法律适用要点,是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法律读本。
本书是精选30个典型摄影作品侵权案例汇编而成的普法读物。书中的每一个案例都由专业人士甚至是审理过该案的法官按案情回放、法院审理、法律法规、评述的顺序进行分类详解。书中以较大的篇幅就 数码照片权属的确定 、 避风港原则 等涉及数字互联网技术的法律规定进行了阐述,对摄影领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及维权实践也做了一定的介绍和探讨,这也是当前摄影作品版权保护领域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本书是国内首次以图文并茂的方式通过摄影作品阐释著作权法的尝试,希望能够更好地向广大摄影人和摄影作品使用者宣传著作权法,在摄影产业界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柔性化行政执法方式的悄然跃起,不仅给执法实践带来了新式的行政管理手段,亦推动了行政执法观念的改变和行政法理论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民主观念的深入,福利国家观的产生,行政法已经由作为专制的工具改变为管理和服务的手段,这种变化不仅在理念上,更体现在具体的制度中。行政契约作为现代行政执法中的一种重要的行政手段,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政府合同之称谓,虽区别于行政契约之叫法,但我们欲研究的想法毕竟来源于实践中,行政契约这一执法手段,故我们仍将重点落于传统的行政契约之上。我们仍须在宏观上探讨政府合同究竟能否在行政法中存在,这与当下对行政契约的研究思路基本一致。但是,囿于目前具体的政府合同制度即行政契约制度,多是由部门法学者加以研究,使得这种宏观上的政府合同与微观的政府合同制度略有断裂,故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编制,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应当不加修改地引用。王志毅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评注》对《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的《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解读并对应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合同条款提供了填写范例、简明指南和附录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评注》【读者对象】项目发包人、承包人、工程项目
本书是《FIDIC合同条件实用技巧》的姊妹篇,其中对的1999年版FIDIC合同条件与以前版本作了比较说明,比较系统地介绍了有关FIDIC合同的操作问题,是作者多年来海外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总结和提炼。
因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金融创新正以不曾有的速度、深度与广度挑战着各国既有金融监管体系,相对具有良好 监管覆盖 能力的监管体制而言,尚处于较为初级阶段的金融市场以及尚未真正开始 现代化 的金融监管体系面临的考验更甚,我国以 P2P借贷 为名的债权众筹自 野蛮生长 至 风寒水冷 正是这种 紧张状态 的充分体现。以债权众筹为主要形式的金融众筹作为一种极具复合性的金融创新,其融投资者主体、融投资形式、融投资对价及众筹平台业务模式都具有迥异于传统融投资方式与金融服务的特征。如此,P2P借贷以 突然 的姿态摆在我国较为静态的、稳定的,以及封闭的分业监管模式面前,由此产生是否允许其存在、要否对其监管、由谁监管以及怎样监管的问题,具体的挑战则包括其与既有融资制度如何分工、是否涉及系统风险、大众散户投资者如何保护
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市场交易的重要法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实施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合同案件呈现数量逐年增加、案情日益复杂的局面。虽然中国的法律制度与英美法系判例法制度不同,但案例所体现的裁判规则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在合同法理论研究日臻完善的情况下,合同法案例的研究应当得到进一步的重视。 实践是法律的生命力所在,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要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对于法律工作者而言,掌握合同法理论在具体案件中的应用,是十分必要的。冷静客观地从案件中发掘更深层次的理论,从实践中产生理论,比理论联系实际更为重要。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初步了解一些合同法律知识,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并获得更为充分的救济。本书以案例为源,以法理分析为目标,希望体现的
《合同法学/高等教育法学系列精编教材》共有二十二章,前八章为总论,后十四章为分论。每章根据本章的知识点和教授内容,章前设置了典型案例,并提出相应问题,目的是通过案例和相关问题,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又能通过案例将抽象的知识具体化,理论知识实践化,使得学生对合同法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有一直观的理解与较好地掌握。每章之后均提供了“案例分析”,目的是要求学生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对实际案例进行探讨和分析,将合同法的基本理论与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实践运用能力。需要说明的是,章后案例本书没有给予分析和提不,因为,一方面有些案情本身的法律后果并非,另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学生能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