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躲、拖、推、磨是不是让您无计可施,法律意识的缺失、纠纷解决的困难是否让您进退两难?本书针对企业收款管理与催收中的种种问题,为您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收账方法和技巧,同时融入了大量与讨债相关的法律知识,堪称催款讨债的实战利器。 本书行文力求简洁,深入浅出,少讲理论,多谈做法。在谈论讨债技巧部分,从债款的事前控制谈起,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欠款人,制定了几十种催款技巧。在纠纷解决部分从签订债权凭证到掌握讨债时效再到一些安全的判例,更是将理论与实务操作进行了充分的结合,是一本难得的催款手册。
与其他社会科学不同,法学研究经常受到法律条文的限制和影响。有人就曾对法学教科书作出过悲观的评论:“法律一修改,整箱整柜的法律书籍就得被捣毁。”与教科书一样,假如一部法学专著与法律条文联系过于密切,那么,在法律发生修订或者新的法律颁行之后,它们的价值也就大打折扣了。《看得见的正义》第二版倒并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它具有浓烈的文化品位,引用了不少典故、历史事件,与法律条文保持了应有的距离。但是,也确实有一些分析源自某一具体的法律条文,或者引用了与某一过时法律条文有关的案例。对于这些都需要作出必要的修订。考虑这一点,作者在新版本中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对于所有与过时法律条文有关的案例都进行了替换,以尽量消除那些过时条文的痕迹和影响。? 与此同时,通过认真通读第二版的全文,作者发
强制规范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在我国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研究和正确的对待。按照主观目的解释,新合同法制定时也只是从简单的法律位阶限制上来防止无效合同的泛滥。这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强制规范和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在廓清和界定相关重要概念基础上,首先根据目的解释,构建了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的我国法律上的强制规范违反禁止规则的规范基础,即,原则和例外的规则体系。“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是原则,“但是如果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是例外;并且
《网络空间统一合同法与我国网络交易的立法及实践》立足于民法和国际法的基础理论,致力于将理论构建与实践研究相结合,对网络交易法律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地研究。从传统交易法律制度在网络空间面临的冲击入手,《网络空间统一合同法与我国网络交易的立法及实践》对网络空间国际立法的特点、基本原则进行归纳和总结,对《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的重要条款从程式和实体规则两个方面进行规范和比较分析,结合我国网络交易的发展现状、网络交易中的法律问题及法院的司法判例,探讨公约规则在我国网络交易实践中的可行性,对我国网络交易现有法律规则的完善、网络交易纠纷的解决以及网络交易法律体系的构建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本书以证券公司各类业务为纲,作者在归纳各类业务中基本法律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法律实 务经验,深入研究各类业务合同中的法律风险点,视角独特。本书虽然没有在证券法理论问题上耗费 过多笔墨,但对于具体业务中涉及的法学理论问题仍进行了清楚的介绍,使得读者能够对该问题有所 了解;对于如何从具体业务角度理解和适用法律,则作了深入探讨;对于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 一些有价值的建议。本书以证券业务合同为主轴,不拘泥于证券法律,特别注意到了相关部门法在证 券业务中的适用问题。作者对于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部门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也给读者的启示。本书作为一本实务用书,对于理论工作者加强对证券业务的认识和研究,对于实 务工作者学习和交流法律工作经验,对于证券投资者了解业务、学习法律
《新编合同与标书制作实训教程》主要介绍了买卖合同、其他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转移使用权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提供服务的合同、技术合同、招标投标法的基本理论概述与相关实务操作等。
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关系已成为民法学的焦点问题:前者因向后者扩张,导致其内部逻辑和价值体系混乱;后者因前者渗透致使传统理论遭遇萎缩。在此背景下,本书作者沿着二者的历史轨迹、同源关系、临界边线、制度证成、规范选择和制度设计路径,最终完成了二者直至民法体系的反思与重构。 本书共分五章,章梳理了侵权责任法对合同法传统理念的冲击,揭示了合同法式微和民法体系混乱之虞。第二章对基于债关系衍生的不同体系、功能、价值、效能互补,进行了理论上的比较。第三章从合同法价值体系、契约性救济对侵权救济的补充等方面对合同责任进行了正当性证成。第四章着眼于重叠领域的纯粹经济损失、第三人侵害债权和责任竞合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规范选择和制度设计。第五章对侵权责任的扩张进行修正,创设了以“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保护
民法为众法之基。私法固不待论,欲治公法者,亦应对于民法有相当了解,而后可得其真谛。民法中尤以债法为最重要部分,而债之通则实为债法理论之总汇。忆自民国十九年民法公布施行以来,已经二十余载,其间虽有不少民法著述,然较之德法诸国,相去尚远。美国人庞德为兼通英美法及大陆法之名法学家,对于中国法律亦有研究,曾誉中国民法典为先进之法典,可惜尚少精神渊博之巨大著述及注释以宏其用。良以民法关系错综复杂,远非他法可比,非将融会贯通,难以运用。著者于立法院成立之初,即忝任民法起草工作,该法完成后原拟从事此项著述,惟以当时其它法典及重要各法尚待完成或修订者甚多,其实有所不许。参照瑞士德国及法日诸国关于民法原著,分别探本索源,综合研究,衡以中国民法规定而定取舍与变通,虽多采择各国学说与判例,而因应
民法为众法之基。私法固不待论,欲治公法者,亦应对于民法有相当了解,而后可得其真谛。民法中尤以债法为最重要部分,而债之通则实为债法理论之总汇。忆自民国十九年民法公布施行以来,已经二十余载,其间虽有不少民法著述,然较之德法诸国,相去尚远。美国人庞德为兼通英美法及大陆法之名法学家,对于中国法律亦有研究,曾誉中国民法典为先进之法典,可惜尚少精神渊博之巨大著述及注释以宏其用。良以民法关系错综复杂,远非他法可比,非将融会贯通,难以运用。著者于立法院成立之初,即忝任民法起草工作,该法完成后原拟从事此项著述,惟以当时其它法典及重要各法尚待完成或修订者甚多,其实有所不许。参照瑞士德国及法日诸国关于民法原著,分别探本索源,综合研究,衡以中国民法规定而定取舍与变通,虽多采择各国学说与判例,而因应
民法为众法之基。私法固不待论,欲治公法者,亦应对于民法有相当了解,而后可得其真谛。民法中尤以债法为最重要部分,而债之通则实为债法理论之总汇。忆自民国十九年民法公布施行以来,已经二十余载,其间虽有不少民法著述,然较之德法诸国,相去尚远。美国人庞德为兼通英美法及大陆法之名法学家,对于中国法律亦有研究,曾誉中国民法典为先进之法典,可惜尚少精神渊博之巨大著述及注释以宏其用。良以民法关系错综复杂,远非他法可比,非将融会贯通,难以运用。著者于立法院成立之初,即忝任民法起草工作,该法完成后原拟从事此项著述,惟以当时其它法典及重要各法尚待完成或修订者甚多,其实有所不许。参照瑞士德国及法日诸国关于民法原著,分别探本索源,综合研究,衡以中国民法规定而定取舍与变通,虽多采择各国学说与判例,而因应
债务人的躲、拖、推、磨是不是让您无计可施,法律意识的缺失、纠纷解决的困难是否让您进退两难?本书针对企业收款管理与催收中的种种问题,为您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收账方法和技巧,同时融入了大量与讨债相关的法律知识,堪称催款讨债的实战利器。 本书行文力求简洁,深入浅出,少讲理论,多谈做法。在谈论讨债技巧部分,从债款的事前控制谈起,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欠款人,制定了几十种催款技巧。在纠纷解决部分从签订债权凭证到掌握讨债时效再到一些安全的判例,更是将理论与实务操作进行了充分的结合,是一本难得的催款手册。
《债法通则之三:债之保全、移转及消灭》内容分为六部分:章债之保全,第二章债权之确保,第三章债之连带——多数债务人或债权人之债,第四章债之移转——债之主体范围的变更或扩张,第五章债之消灭,第六章附论。《债法通则之三:债之保全、移转及消灭》是“黄茂荣法学文丛”中的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