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作者多年婚姻家事及民事信托领域从业经验的总结,上编主要结合信托相关的法律规定、理论,以及目前境内民事信托业务的实务模式和操作,具体对我国民事信托的现状、功能以及问题进行分析。下编主要针对现有婚姻家事领域的问题,从民事信托的角度出发,结合传统法律工具,探讨能否找到解决这些问题更好的途径。民事信托作为一种 新兴 的法律工具,不应被束之高阁,而是要用于解决老百姓实际的问题和困难。
本书内容包括十章:第一章婚姻家庭与婚姻家庭法概要,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发展史概览,第三章结婚(婚姻)制度,第四章 婚姻(结婚)的效力,第五章家庭关系(亲族关系) 尤其是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六章亲子,第七章亲权,第八章离婚,第九章监护,以及第十章抚养、扶养及赡养。 br 本书所用的参考文献、内容体例以及内容本身都具有极大的创新,给我国乃至国际婚姻家庭法学界带来一股清新之气与清新之风。应当说,该著作是我国乃至国际婚姻家庭法学界目前乃至一个较长时期中,一部水准很高的著作。它将我国乃至国际婚姻家庭法学的研究推向一个新层次与新水准。 br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 ,要求 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调解是在第三方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当今中国,众多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主要是发生在平等主体间的人民内部矛盾,由中立的第三方参与,通过人民调解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 **道防线 的作用,及时把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孟德花*的《法律视角下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技巧探究》一书,内容涉及民事纠纷调解的技巧和方法,同居、婚姻、赡养、抚养、继承、分家析产等婚姻家庭纠纷
如果婚姻是为了繁衍后代,那何不采用试管婴儿? 既然婚姻里没有了性,我们还要不要结婚? 没有性的人生是悲哀的,没有性的婚姻更加悲哀! 这是中国部深度探查无性婚姻的纪实作品。 全书选取的10个典型事例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中国无性婚姻的现状及其产生的根源,无论对已婚读者还是未婚青年都有不少的启迪。
为了广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新婚姻法,本书立足于新婚姻法条款,在对其进行逐条解释的基础上,依据新婚姻法条款、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词法解释,辅之以案例解答,有理论、有实务、可供社会各阶层人士学习、理解、掌握新婚姻法。书中详细介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法律规定、家庭关系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法律规定等六部分内容。
《唐律》为现今尚存于中国最完善之一部法典,其内容上承战国“法经”以降诸律,下启宋元明清之制,俨然为中国固有法系之代表,且影响周边诸国法制之发展。综观中国传统法律中,与财产继承相关条文,多半于唐世完成法制化历程,且为宋代财产继承法之大备奠定良好基础,因此本书以唐宋二代为探讨核心。本书分六章论述。章“导论”,系以同居共财制为核心,探讨唐宋家庭财产制之形态。第二至四章偏重继承形式之探讨。如第二章“法定家产均分继承”,首先探讨法定诸子均分制的起源问题,以及唐宋时期土地继承法下的社会背景,借以明了其间转变。第三章“遗嘱财产继承法”,探讨唐宋遗嘱法之起源、要件及其效力问题。第四章“户绝财产继承法”,则依持分人身份之差异,探讨唐宋女子户绝财产继承权,以及命继子、近亲与户绝财产之关系。第五
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在各自的历史背景下走过了不同的发展道路,从而使现今的中国形成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状况,即在中国一国之内并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大陆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香港的普通法系,澳门、台湾的大陆法系三个法系;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四个法域。这四个法域都受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价值观的影响,其法律都有一些共通之处;但因社会制度及法律体系等方面的不同,这些法律又存在不少差异,并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法律冲突。在一个国家之内,法制如此复杂,这在全世界也是不多见的。
本书主要由2012年6月16日-6月17日在西南政法召开的“中国继承法修改热点难点问题研讨会”论文集构成。论文集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们的精品力作,既涉及继承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及其体系建构的宏观问题,也涉及对具体制度修改建议的微观内容,主要针对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公证遗嘱及遗嘱执行、遗产范围与遗产管理及遗产债权人利益保护、遗产债务清偿顺序等继承法修改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
《唐律》为现今尚存于中国最完善之一部法典,其内容上承战国“法经”以降诸律,下启宋元明清之制,俨然为中国固有法系之代表,且影响周边诸国法制之发展。综观中国传统法律中,与财产继承相关条文,多半于唐世完成法制化历程,且为宋代财产继承法之大备奠定良好基础,因此本书以唐宋二代为探讨核心。本书分六章论述。章“导论”,系以同居共财制为核心,探讨唐宋家庭财产制之形态。第二至四章偏重继承形式之探讨。如第二章“法定家产均分继承”,首先探讨法定诸子均分制的起源问题,以及唐宋时期土地继承法下的社会背景,借以明了其间转变。第三章“遗嘱财产继承法”,探讨唐宋遗嘱法之起源、要件及其效力问题。第四章“户绝财产继承法”,则依持分人身份之差异,探讨唐宋女子户绝财产继承权,以及命继子、近亲与户绝财产之关系。第五